一、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主管台州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
4、参加县级行政区域志稿的评审和负责审查验收县级行政区域志书复审稿的复审工作。
5、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地方志办公室部门预算为办公室本级预算。
二、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收入决算120.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0.11万元,占总收入 99.3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20.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9.30%;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总收入0.0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总收入0%。上年结转收入0.84万元,占总收入0.70%。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度支出决算120.11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65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 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9.1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6.00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决批复03表,3栏此类、款、项合计数)67.6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室及相关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财决批复03表,4栏此类、款、项合计数)25万元,主要用于地方志书编纂和旧志点校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决批复03表,7栏此类、款、项合计数)17.6万元,用于支付退休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决批复03表,10栏此类、款、项合计数)4.53万元,用于支付医保。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决批复03表,13栏此类、款、项合计数)5.31万元,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 1.4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2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60%。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指导来客及外省结对援助部门来客的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客批次减少。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人次,共 0.2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0%,下降原因为公务外出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5万元,用于公务外出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地方志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 9.13万元,增长54%。原因为决算调整,此项调入编书人员劳务费9.05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地方志办公室本级采购总额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地方志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地方志办公室没有项目涉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