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
一、台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台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主管台州行政区域内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如下: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4、参加县级行政区域志稿的评审和负责审查验收县级行政区域志书复审稿的复审工作。 5、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 6、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地方志办公室部门预算为办公室本级预算。
二、台州市地方志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收入预算12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2.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6年支出预算122.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5万元、住房保障6.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4.9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8.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室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编志、旧志整理的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1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9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1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因2016年未安排出国计划,比上年减少100%。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业务指导、工作交流等来客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8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人员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款):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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