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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学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4-02-22 10: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委党史研究室

2月21日,临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会议认真传达了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通知要求和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负责人答记者问的有关内容,从思想上进一步重视和提高了对《条例》制定和实施的认识。通过学习《条例》规定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和遵循原则,清楚了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掌握了党史学习教育内容和方式上的规定,特别是对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的要求更加清晰,有利于具体工作的开展。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条例》要以自身的深入学习贯彻带动周边和全市各级各单位的学习贯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以及党史工作联络群等加强宣传发动,要在推进具体的党史工作上加强贯彻落实,坚持以“大党史+大党建”工作格局为依托,加强融会贯通,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就当前来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干事创业的本领,彰显党史部门的担当。要聚焦党史编研、资政、宣教等职责,高标准、高效率推进临海党史三卷编写等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本地教材;找准党史研究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点,加强资政研究,深化党史工作与党建工作的融合;以党史“七进”为抓手,拓宽红色基因展示平台,提升红色资源利用水平,讲好临海红色故事,不断提升党史宣教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服务临海社会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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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