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编所载内容杂陈,且互不相关,无所统属,故辑为一编,名曰“杂记”。这些内容,或为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事,或反映了计划经济时代的一个侧影,或显示出天台人民的智慧和创造,或吐露了一个历史时代人民的心声,各有特殊价值,记而述之,存其史迹。
从1953年国家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起,广泛使用各种票证,以保证经济的计划性。改革开放后,物资日益丰富,票证随之减少。《天台县志》(1995年版)未记票证,此为补遗。以下票证均为编纂过程中搜集整理。
城镇粮票 1954年4月前,发行机关团体和学生专用两种临时购粮证。之后,由区粮管所填发城镇居民和集体伙食单位两种购粮证,凭证到指定供应点购买粮食。
1955年9月至1965年6月,证、票并用,凭证购粮。使用由省粮食厅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定额粮票。1956年三季度发放浙江省购粮票,票证订在一起,粮票随证称随证粮票。定额粮票面额1市斤,分10联张、20联张、50联张3种。1957年10月增加10市斤面额50联张票,取消1市斤20联张。1959年7月开始,随证粮票改10联张,面额有5、10、50、100市斤4种。1962年7月改5联张,面额有1、5、10、50市斤4种。1963年10月取消50市斤面额票。
1965年7月起,城镇居民使用的粮票,统一更换为浙江省定额粮票,式样仍是联张式,每联5小张,面额有1、5、10、50市斤4种。使用范围扩大到农村。其中1市斤面额可在全省通用。1967年到1976年发行的粮票,票面套印毛主席语录,使用期限取消。1977年1月停止发放,1979年底作废。1976年新版浙江省定额粮票,票面有1、5、10市斤3种,7月发放使用。1979年改版,面额相同。各版粮票停止使用前,先公告、广播,说明停用时间和票种,到停用时可调换新票或办存储。1982年起,粮票每年更换。1984年规定: 使用期自当年4月1日到翌年6月底止,过期作废,不延期,不兑换。1989年开始,居民购粮证与定额粮票并用。1993年1月1日起,定额粮票停止使用。
用粮业粮食供应票证 是发给以粮食为原料或辅料的食品业的购粮凭证。粮食统购统销初期,发熟食业购粮证。1954年4月开始,发用粮行业购粮计划表。各行业填报用粮计划,同行评议,粮食部门核定,按季分月到指定供应点购粮。1957年12月开始,食品行业购粮实行凭票供应。工业用粮按核定计划供应。
农村居民购粮证 分供应农村缺粮户口粮票证、奖售粮票、周转和品种交换粮票。
农村缺粮户粮票,1954年2月发放购粮券,凭券购粮。面额有5、10、50、100市斤4种。县粮食局填写,加盖县政府专用章,由区、乡发至各购粮户限期定点供应,逾期作废。因手续烦琐,4月改发农村购粮证。6月,更换为农村缺粮户购粮证。按季核定供应量凭证定点购买粮食。1956年10月改发随证粮票。使用方法与城镇居民同。1963年10月,因农村粮价购销持平,发给由国家按购价供应口粮的农村缺粮户浙江省农村粮票。票面有1市斤(金色)、5市斤(橘黄色)、10市斤(墨绿色)3种,均5小张一联。凭票按农村粮食销价购粮。城镇居民口粮仍发浙江省定额粮票,凭票按城镇销价供应。两种票计价不同。1965年,城镇粮食销、购价也持平,国家对职工实行粮价补贴,农村、城镇粮价相同。1985年4月1日起,农村定销粮按比例供应,由县粮食局印发农村缺粮户购粮证。1986年夏,全省统一印发浙江省农村粮票,面额有1、5、10市斤3种,按年度使用,一年一换,继续按比例价供应,凭票购粮。1992年4月,国家实施粮食购销同价,农村粮票随之取消。
奖售粮票 国家规定收购茶叶实行优待供应粮食,将1956年发放的茶叶专用粮票,发给生产队,限期使用。1961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收购重要经济作物实行粮食奖励的指示》后,收购重要农副产品均粮食奖售。当年以定额粮票代用,套印“奖售”字样。1962年统一印发浙江省奖售粮票;面额有5市两,1、5、10市斤4种。1964年1月改发新版奖售粮票。两种版票均使用到1965年3月底止。1979年重新发行浙江省奖售粮票,改按购价供应。面额有0.5、1、5市两和1、5、10市斤6种。1983年后不再发斤以下两票,以浙江省流动粮票代用。
周转粮票 是发给农村社、队(户)因急需用钱先投售部分口粮,日后仍需购回粮食的凭证。1954年开始秋粮收购,农民投售周转粮,由粮食收购站或国家粮食市场根据农户口头申请,开给周转粮收购发票。农户持票可在新粮上市后,一次或分次向原投售点买回同种同量的粮食;也可按折率等量换购其他粮食。1955年发行周转粮证。1956年7月起,发浙江省周转粮票,凭票定点供应。此后多次改版,分1961、1965、1966、1967、1969、1972、1979年版多种,票面均为1、5、20市斤,加盖定点供应印章后使用,1985年取消。
品种交换粮票 是粮食生产单位或农民向国家交换粮食品种的凭证。1957年开始,以周转粮票套印代用。1958年起,发行浙江省品种交换粮票,面额有1、5、10、100、500市斤4种,使用到1960年9月底止。1960年版面额有1、5、10、50市斤4种;1962年版有1、5、20市斤3种,1965年再版仍为1、5、20市斤。均使用到1966年5月底止。此后不再发行品种交换粮票。
流动人口粮票 1954年发给长期流动在外者用流动户购粮证,临时外出的用临时流动人口购粮证明单。1955年10月改用粮票,分省内和全国通用两种。临时外出的须凭现粮或定额粮票兑换成浙江省临时流动粮票或全国通用粮票使用。
1955年9月首次发行浙江省临时流动粮票,供城乡居民在省内流动使用。面额有16两制2、4、8市两和1、2、5、10市斤。1956年更版为浙江省流动粮票,面额有16两制的1、4、8市两和1、2、5、10市斤。1957年复称浙江省临时流动粮票,面额与1956年相同。1960年版开始改为10两制,面额有0.5、1、2、5市两。1961年版为浙江省流动粮票,面额有1、3、5市斤。1971年更版为浙江省粮票,面额有0.05、0.1、0.25、0.5市斤,1974年版增加1、3、5市斤。1976年版与1974年版相同。1985年后再版的浙江省粮票,面额为0.5、1、2.5、5市两和1、3、5市斤。
全国通用粮票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部印制,1955年10月发行。面额为16两制1、2、5市两和1、5、10市斤。1955年版和1957年再版的全国通用粮票,至1980年10月1日停止使用。1965年新版全国通用粮票于1966年1月1日起发行使用,票面改为10两制2.5市两和1、3、5市斤。1978年版于1979年1月发行,版面均与1965年版相同,面额有2.5市两和1、3、5市斤。199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侨汇商品供应粮票 国家规定,1959年起,华侨和港、澳同胞给国内亲友汇款,除向银行兑付人民币外,再发给浙江省侨汇物资供应票。1959~1961年12月,发行不同版面的浙江省侨汇特殊供应票,面额为成品粮0.5、1、5、10市斤,侨汇折合人民币每百元发给粮票12斤,按统销价加50%供应。1962年起,将各种优待供应物资分品种印在5、10、50元的浙江省侨汇粮食供货票上,凭票按平价供应。1978年起,使用浙江省侨汇粮食供货券,使用期限1年,1982年1月1日起改有效期两年。凭联证供应,限县内通用。
饲料供应票证 分省、县两种。浙江省饲料票是用于猪、鱼和禽畜饲养单位及其他特殊需要的饲料供应。票面以原粮计量。1955年开始发行。1960年发行面额有1、10、50、100市斤。1965年版面额改为1、5、20、50市斤。1966年6月底停止使用。1965年4月以前发放的饲料票,不论有无使用期限都于6月底作废。1965~1983年发行的饲料票,面额均为1、5、20、50市斤。其中1972年版于同年3月1日开始使用的饲料票,规定专区内可通用。余均加盖指定供应点印章,凭票定点供应饲料粮。1983年4月1日起,只供配混饲料。限期使用,一年一换。1984年版不再定点,县内流通使用。1985年起浙江省饲料票停止发放。
县粮食局发行的稻谷退糠票,面额有5、10、20市斤3种,5联1大张。1962~1964年发放,加盖区粮管所扁章,区内通用,凭票购糠。1964年起,年年发放,隔年作废。至1992年,国家、市场粮价持平,饲料票取消。
食用油票证 1962年前城镇居民购油,凭证定量供应。1962~1992年发行天台县居民食用油票,每人每月1张,供应量因时而异,按季发放,季内有效,过期作废。
军用食油票,1957年以前军用油票全国通用。1957年1月1日起,部队食油改凭证明购买,故停止使用。1962年7月1日起,军人临时出差用浙江省军用流动食油票,票面有0.1、1、5市斤3种。1963年9月作废。1964年版浙江省军用流动食油票,面额有1、5市斤,限部队集体外出,省内流动使用。1973年版面额1市斤,专供军人外出使用,1975年12月底作废。1975年10月1日版面额有1、5市两和1市斤。
1962年7月发行流动人口随证购油票,全年12联张。1964年版为浙江省流动油票。1968年更版为浙江省长期流动人口食油票。1973年改为分季发放,每季3联张,年内通用。1975年版浙江省流动人口食油票票面与1973年相同,1斤票,供军人外出使用。1977年12月作废。1976年起,流动人口食油票,面额无计量,一年一换,过期作废。1992年,天台发行定量人口食油票。1997年,县粮食局印制茶油票,面额有1、2市两和1市斤。
特殊供应食油票,1959年11月起,发行侨汇特殊供应食油票。1964年开始每年国庆、春节对定量供应人口增加节日补助食油票。
非食用油票证 1977年秋冬油料收购起,将原规定凭收购桐、桕、茶籽油发票供油改发油票。县粮食局印发芯油票,面额有1、2、5市两和1市斤;桐油票面额有1市两与1市斤。两种票额限于按油料收购规定的留油标准发给农民使用。供应时,不需要原品种的油,可凭票换购等量食用油。工商业用油,县统一印发行业用油证明单。
熟食品票证 1959~1960年,凡由国家供应口粮的城乡居民,发给浙江省熟食票,每人每月供应1市斤熟食品。凭票可买熟食品、复制品、糕点,也可购买粮食。按季发行,过期作废。1960年因物资紧缺,熟食票停止使用,1966年恢复。
糕饼票 1960年起,对机关干部、厂矿工人和学校教师发放糕饼票,每人每月半市斤。城镇居民每户每月1市斤,农民每户每月4市两。
蛋票 1984~1988年,因居民节日的需要,按国家牌价发蛋票。计划外鸡、鸭蛋议价销售。
肉票 城镇居民每人每月4市两,农民投售生猪后获得适量肉票。特殊情况,加发肉票。各年供应量,因时而异。1985年起,牌价与市场价持平,肉票取消。
糖票 1955年2月起,糖票每人每月供应0.25市斤,部队凭介绍信供应,产妇、奶婴、病人凭证明供应。1988年,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0.6市斤,非农业人口每人每月供应1市斤。
烟票 1961年,卷烟凭票定量供应。1965年5月,除中华、牡丹、红双喜等3种甲级烟和大前门、美丽、红金、飞鸟、西湖等5种乙级烟外,其余全部敞开供应。1980年恢复定量供应。1988年,烟票取消。
酒票 1962年,黄酒定量供应,节日和农忙季节适量增加供应。1969年,城乡居民每人每月1市斤,干部职工每人每月半市斤。1980年10月起敞开供应,1981年3月恢复定量供应。1988年7月28日起敞开供应,酒票取消。
此外,还有水产票、橘票、豆制品票、副食品票等票证。
布票 1954年9月15日起,棉布凭票定量供应,年人均18.5尺(6.17米)。1960年,棉衫衣、裤和毛巾被等凭布票供应。
购货证 1961年8月起,火柴、肥皂等生活资料凭证登记供应。
购货券 1962年起,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非人人必需品,根据需求和购买力,发购货券。
单位食堂,吃饭用饭菜券。“文革”期间,饭菜券印上“敬祝毛主席万寿无疆”、“革委会食堂”等字样。
此外,还有粮挂化肥票、工业品券和工分票等。
天台山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和全国首批AAAA级示范旅游区。门票也是票证族中一道亮丽的风景。如国清寺、石梁、赤城山、华顶森林公园、百丈坑等,不同时期的门票不同,都印证着天台山旅游文化的发展轨迹(见编首景点门票)。
花窗
天台门、窗格扇以拼花格构成图案,其中“一根藤”和“蜂窝格”最为典型。“一根藤”是指构成图案的线条首尾相联,图案装饰可简可繁,或施以规则图案,或拼以动物瑞兽、瓶花吉祥图案。
花板
位于门、窗上下端,有浮雕、镂雕、透雕等几类。以人物日常生活、动物、花草、故事传说等为主题。如古戏文中的穆桂英挂帅、三打祝家庄、西厢记等,无不栩栩如生。
梁枋、楣罩、柱头、撑栱、琴枋、栏杆等内外重点修饰部分,常具唐、宋、元、明、清风格。浮雕、镂空鲜明。宗祠、殿宇的柱头、撑栱上以鹿、狮最常见,既能承重,又赏心悦目。
石窗
江南多雨,民房普遍使用石窗。石窗花纹多为几何纹,有套环、回纹、轱轳线等。如福禄寿、双龙欢腾、双狮挪球、八卦图等。
古建木结构中,柱下垫枕的石磉子,有方形、圆形、椭圆形、腰鼓形、瓜瓣形、六边形等;图案有龙、凤、象、鱼、虾、蟹、花草、结带等。既是整座房子的重力支撑,又是优美的装饰,唐宋、明清各有风格。具有较高的文物价值。
石壁
古民居中,前墙用石板构建,坚固美观。贫穷者用砖坯浆砌也成。
石壁,阴阳合缝。云海浪尖、花草虫鱼,都可以雕刻。
石板屋
房屋外墙材料,有砖、石、石板、泥等。其中石板墙建筑是天台的一大特色。以石板竖立排列做外墙(板长200厘米~240厘米、宽60厘米~90厘米、厚6厘米~9厘米),构造简洁巧妙。墙基上层先平铺一层石板,板中凿有方孔,竖板下头凸出榫头插入方孔,竖板与竖板间有阴阳缝接合,板顶开燕尾榫用木杆和梁柱联成一个整体。石板墙头上再砌单皮墙。石板墙上往往开有棂窗,与石板连成一体,透现出石板薄、平、挺拔、坚固、严密等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