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继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2000年,初中入学率100%,全面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青壮年文盲已基本扫除。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教育经费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全县有高中9所、职业中专1所、职业高中4所、初中30所、小学127所、幼儿园148所(班)、特殊教育学校1所。
县委、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很重视,教育设施、办学条件均不断完善和提高。2000年,全县校舍建筑面积561233平方米,生均7.6平方米;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文娱设施、电化教学器材均不断充实;教师人数增加,素质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