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编 民政

发布日期:2019-08-16 11: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民政工作是国家对人民的一部分社会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内涵广泛,工作繁杂,事关和谐社会的构建。天台民政在建立有效的社会救助、开展广泛的基层民主、提供优质的福利服务、巩固军民团结、规范社会管理等方面,做出应有的努力。1999年,实施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优扶保障制度,并定每年6月为“爱心献功臣行动月”。2000年起施行《天台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行办法》,城乡联动的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渐趋完善。12年中,共发放扶贫基金近200万元,同时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通过发展养殖业和兴办第三产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贫困村脱贫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