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林业

发布日期:2019-08-14 08:4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县域山地、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82.3%,森林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以华顶山为中心的东北部和以大雷山为中心的西南部。1989年,县政府提出“二年准备,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天台”的造林目标,逐年实施,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此后,林地面积和林木蓄积量逐年增长。

1997年起,实施“公司+基地+农户”或“市场+基地+农户”或“生产、销售一体化”策略,林业生产向产业化经营方向发展。

1989~2000年,先后进行品牌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茶叶、水果、森林蔬菜、竹笋产品等已使用“天台山”注册商标;相继制订的5个林特产品地方标准和4个企业标准在全县推广实施。林业生产方式由传统向现代标准化、规范化转变。

绿化造林改善了生态环境,境内存有七千棵百年至千年树龄的古树名木,为游客提供了赏心悦目的观览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