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习俗

发布日期:2019-08-13 11: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民风

台是浙东名邑,素有“乐善之邦”和“小邹鲁”的美誉,民风勤俭、淳朴而强悍重义。路廊供茶、造桥铺路、义诊施药、,笃信神明、保护树木和名胜古迹已成民风。晋唐以来,崇尚诗书,“深山穷谷,稚子皆知读书,牧竖樵子亦识字”,弦诵之声不断,素有“文物之邦”的美誉,由此带来“学者能以道艺著,壮者多以气节显”,出了诸如“江南清官第一”的范理、“铁面御史”鲁穆、“直声动天下”的谏官庞泮等“硬头官”,把反抗文字狱的矛头直指皇帝的齐周华,反对袁世凯复辟帝制的农民起义领袖周永广、“五四”运动先锋陈荩民和敢与侵略者殊死抗争的抗日烈士陆蠡。历代清官、硬汉、英雄不断涌现,体现了典型的台州式的硬气和天台人的灵气。

天台山百姓多合族而居,宗族文化十分发达。旧时,男敦孝悌,女慕贞洁,致令孝子节妇的牌坊遍及城乡,县城解放初期尚留存近百座。族人重宗谊,尚义气,族中有为外姓所侮者,则群起而与之争,黠者利用之,遂成械斗之风。有史以来天台城乡宗族械斗不止,至80年代犹有余波。近年,由于市场经济发展,人口流动大,宗族观念渐趋淡化,旧时有隙之村重缔友好。许多封建迷信和繁琐俗礼得以改革,新的民风不断深入人心。

家庭

旧时,富裕之家以多代同居共炊为荣。天台城关蓝田塘路7号,有一座清嘉庆年间建造的民居建筑,门楼石匾上刻有“五世同堂”4个大字,左下角有“贡生朱安邦主”6字。朱安邦为“五世”中第三代,待他有了子孙后,便向县、府、省、京逐级上报“五世同居”,直至清咸丰三年(1853)才钦准。家庭中以男性长辈为家长,掌有家庭权力,家长配偶则掌管家庭内部杂务。长辈亡故,儿子才能“分家”;如不愿分家,则以长子为家长。分家必请族中长辈和至亲参加,由娘舅主持。妻子不能参与,以免争吵失和。财产分割,体现尊老,必先提留一部分作为老辈赡养之用,其余按兄弟人数均分,未出嫁女可适当提留。

新中国建立后,旧风渐革,大家庭格局打破,多为2代~3代人同居,男尊女卑现象也逐渐改变,许多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社会活动。90年代以来,家庭格局更趋小型,已婚子女往往独立成家,家庭人口多为2人~3人。

宗族

全县乡镇村落多同姓聚族而居。旧时,县城内也分族姓各居一处,如东门陈姓,溪头姜姓、许姓,桥上王姓,后司街曹姓,兰田叶叶姓等。聚族而居则必有祠堂,祠堂又分大宗、小宗。全县最古老的祠堂是东门陈氏祠堂,最宏敞的是袁氏祠堂。乡间则几户、几十户,乃至几百户、上千户组成自然村落,俗称村堂。绝大部分村庄是同一个宗族,也有大的宗族分居两个以上村庄,或一个村庄居住两个以上宗族的。

村庄一般都选在山南或岙口、山坳,坐北朝南,背阴向阳处。聚族而居的村镇,必有祠堂,有的大村大姓或房族众多,分设总祠和分祠,如水南村,位于始丰溪之南,为台州第一大村。水南村始立于宋,13世纪20年代许氏迁此。许氏大宗祠为水南许氏十房宗祠之总祠,俗称“十房祠堂”、“大祠堂”,系水南始祖涧南公祠,清乾隆四十七年(1782)重建。各族又有宗谱,宗谱有一定格式,由族源、像赞、祠约、族规、祀产和本族人丁的生、娶、卒、葬等项组成。它把一个宗族的来源、变迁、族产、艺文、人口等记载下来,实际上就是一个宗族的历史,有较高的存史价值。旧时宗谱三十年小修,五十年大修。90年代初,全县各族大多重修宗谱。旧谱只限入男丁,新谱族内女子也收入。

交谊

天台人重交谊,一般可分为:一、族谊,血缘相近的族亲的交谊,即“叔伯亲,代代亲”。二、亲谊,姻亲关系的交谊,包括姑舅亲、寄拜亲(义父母、义兄弟)、干亲,俗称“亲眷亲,三代亲”。三、友谊,朋友间的交谊,包括父执(父亲的至交)。四、世交,世代的友谊。五、邻谊,邻居之间交谊,有远亲不如近邻的说法。此外,还有因为所从事的职业相同(包括师徒、师生、战友、同事)结成的“业谊”和原来住在同一个乡镇、村居,离家出外结成的乡谊。

忌讳

忌讳既是一种民族信仰,亦是一种传统礼仪。旧有入境问禁,入门问讳之说。诸如:祖宗骨殖忌裸露,祖茔忌破坏,坟树忌砍伐。作客忌踏主人门槛,生人忌入产妇房间,孕妇忌闹新婚洞房。婚嫁忌碎镜破碗,洞房燃烛忌长短早迟不一。出门打喷嚏,或听到乌鸦叫,以为不祥,喊“百劫尽消”以除晦气。被人泼污水,视为容易“倒运”。造屋忌朝正南,以为神庙所向,宜略偏为好。字纸作手纸视为罪过,下世不识字。新丧人家讳称“死”,以“过”、“去”、“走”代称。此外,还有月份忌:农历三月不成亲,五月不嫁女,以为三月、五月办喜事会造成“三代五绝”的后果。七月、八月也不是办事的月份,会“七七八八”,不顺当,祸多福少。诸多禁忌,90年代已渐除,尚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