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的县人民政权是1930年8月在北山华顶寺建立的天台县革命委员会,主席朱渭滨,副主席王金地。该组织活动到1931年2月以后消失。1948年10月,中共浙东临时工作委员会在北山华顶建立归属浙东第一行政督察区的第十办事处(又称天[天台】新【新昌】县办事处),主任章一萍,天台境内的北山、苍山、城关,还有南山的一部分是其活动和管辖范围。1948年10月,中共浙东临委指示,由王阿法负责,在潘岙杨建立第一专区第八办事处(又称临【临海]天【天台】仙【仙居】办事处),主任王阿法,天台境内的南山大部分,平桥、街头一部分是其活动和管辖范围,天台解放后撤销。1949年5月中旬,中共台属武装在三门海游集中整训时,中共台工委宣布取消第十办事处建制,建立天台县政府,任命邹逸为县长。5月24日,天台解放,6月1日,中共浙江省临海地方委员会又重新宣布天台县政府正式成立,县长邹逸。7月,改名为县人民政府。
1955年11月,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由县长、副县长和若干人民委员组成。至1966年,先后六届县人委,其成员均由当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58年11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县建立政社合一的县联社,翌年4月撤销。县联社期问,县人民委员会同时存在,有的机构与县联社合署办公。
1967年1月,县人委被“造反派”夺权,陷于瘫痪。3月,成立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4月,改称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代行县人委的部分职能。
1968年10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由主任、副主任、常委和委员组成,实行党、政合一的领导体制。
1982年7月,重建县人民政府,原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改称代理县长、副县长。1983年2月以后,县长、副县长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县人民政府在乡区设立派出机构。1949年6月,在城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设立5个区办事处。7月,改建为城区、苍山、南山、平桥、街头、北山6个区人民政府。年底,区人民政府改为区公所。1950年夏,改城区为城关区。1950年冬,分设白鹤区;1951年6月,分设福溪区。1955年11月,改为县人民委员会派出机构。1956年3月,撤销区建制。城关区改为城关镇。将原来的76乡(镇)合并为32个乡。1957年8月,恢复福溪、白鹤、平桥、街头、南山、苍山、北山7个区建制。1958年11月,撤销福溪、白鹤两区公所,同时改建其他五个区为区联社。1961年9月,恢复7个区公所建制。“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区公所工作瘫痪。1973年1月,设置7个区工作组;1977年9月,建立7个区革命领导小组,为革命委员会派出机构。1979年10月,恢复各区公所名称。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恢复后,各区区公所为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88年9月,南山区公所撤销。1988年底,全县有城郊、白鹤、平桥、街头、北山、苍山6个区公所。
历任正副县长(主任)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