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打击投机倒把

发布日期:2019-07-24 15:2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1950年,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关于取缔投机商业的几项指示,对“买空卖空”、“投机倒把”予以取缔。1951年底至1953上半年,开展“三反”、“五反”运动,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打击投机倒把活动。

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棉等物资,实行统购统销,打击不法私商的投机倒把活动和富民囤积、拒售、套购、掺杂等不法行为。1956年开始打击不法私商抢购国家计划物资,查获白术348公斤,茯苓1000公斤,破获投机案3起。1958年查获化肥6000公斤,香烟460条。1965年8月查获一个内盗外销的盗窃集团,计票证等7大类53种物资,总金额11551.91万元。1963年7月15日,成立县反对投机倒把办公室。1967年12月20日,改称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翌年1月,各区相继成立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1968年查获一起“合伙贩卖耕牛集团”。至1977年,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113起,在案当事人239人。查获投机倒把票证和物资有粮票27.86万公斤,布票68.36万尺,耕牛603头,木材354立方米。

1978年11月20日后,打击投机倒把工作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担负。打击重点是钻价格“双轨制”空子进行投机倒把的违法活动。先后破获贩卖银元和以行贿手段套购化肥等大案。1987年11月,县“打击销售假尼龙袜工作组”进驻左溪乡,当场烧毁袜片226公斤,并拘留3名首犯。除9名免予处罚外,其他51名共罚款33.22万元。是年,还在洪求车站查获某县某副食品商店非法购运香烟大案,县工商管理局根据《烟草专卖条例》的规定,将当场查获的1.8万条香烟作价收购,并罚款9.3万元。

1982~1988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377起,其中暴利万元以上大案12起。查获投机倒把的票证和财物有粮票10.03万公斤,化肥810吨,香烟21.36万条,黄金10克,银圆10259枚,钢材192吨,有色金属80吨,手表190块,组装自行车149辆。对这些财物,有的没收,有的罚款,共计罚没款74.94万元。

1979年开始,对“文化大革命”期间所查处的投机倒把案件进行复查。全县复查清理案件845件,其中重点案件241件,作退库处理2件,退还罚款1739.1l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