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编 林 业

发布日期:2019-07-16 09: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天台是“八山半水分半田”的山区县,山地丘陵占总面积82.3%,历史上森林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经历代樵取采伐,阔叶林为主的原始森林基本上为马尾松为主的次生林所取代。茶叶始植于秦汉,盛产于唐宋;枣栗六朝时就很有名;国清寺“隋梅”至今犹开花结果;种桑养蚕始于宋代,清、民国时期已较普遍。

长期以来,森林多依靠自身的天然更新特性繁育发展。民国时期,有过植树造林,但规模小。建国后,人工造林逐步开展,50年代建立了6处国营林特场、圃,进行育苗造林植果。人民公社化期间,由于“一平二调”和生产上的瞎指挥、高指标,造林面积不实,成效不大。尤其是1958~1961年大办食堂、大炼钢铁和毁林种粮,山林遭到严重破坏,林地面积减少,林木蓄积下降。196l~1962年确定山林所有权后,停耕还林5万余亩,植树造林取得进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山林遭到破坏。但是,1966~1971年的飞机播种造林成绩显著,绿化了大面积荒山。1972年起,进行以杉木为主的基地林建设,提出“基地办林场,林场管基地”,先后建起10处社队林场。至1983年,全县基地造林5.4万亩,保存率较高。随着政策的贯彻落实,乱砍滥伐得到制止。1984年后,林业生产责任制日趋完善,林政管理逐步加强,对林业特产的资金投入增加,植树造林尤其是工程林和果桑生产发展较快。1988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9%,比1975年提高13.1个百分点;林木蓄积138.4万立方米,比1975年增长70.7%。建国以来,共生产规格木材35万立方米,提供毛竹1400万支,茶叶15900吨,蚕茧4250吨,水果4万吨。还保护了大面积的风景林和一些古树名木、珍贵稀有树种,对社会经济、风景旅游、生态环境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