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嫁
本县的婚嫁习俗,最早见于北宋元祐年间郑玉道的《重婚姻》。当时的“迎亲”仪式极为简单,即“女子出门,男先率女,女从男”。南宋始讲究,明清后益加排场。旧的礼仪今已大部废弃。
旧时婚嫁,由父母包办,讲究门当户对。男子嫁到女家,叫人赘,俗称“招进舍”;穷苦人家幼女送交婆家,称“童养媳”;年龄女大男小的称“等郎媳”;寡嫂嫁叔叫“顶亲”,或称“按面”。礼仪繁琐,从提婚“说亲”到婚后“回门”,一般有以下程序:说亲、合肖、纳聘、送日子、搬嫁妆、送亲、拜堂、送洞房、回门等。
五四运动后,知识界及商家初兴文明结婚,即由新郎、新娘、介绍人、证婚人、家长在婚书上签字、盖章,举行婚礼,然后设宴庆贺。民国间,知识界与商家又提倡“集体婚礼”,推进了本县的文明婚俗。
新中国成立以来,婚仪日益从简,花轿、执事全废,有的仅办酒两三桌,有的旅行结婚。但仍有索取高彩礼,大办酒席(多达二三十桌)现象。近年来迎亲时亦有动用摩托车、面包车、小轿车的,一路车尘滚滚、鞭炮震天,讲排场,比阔气。
二、生育
生育,历来视为大事,故注重庆贺。历代相沿,有催生、望月里、满月、够周等俗。
三、寿庆
寿庆,或称“做寿”。一般50岁开始,逢10岁庆一次,有些地方逢九而庆。
寿诞之期,寿者端坐寿堂,受下辈等跪拜,还以“红纸包”,称“子孙钱”。次日宾朋祝寿,鞭炮、唢呐、丝竹齐鸣,一般是来宾登堂作揖,寿星回礼;逢门生、下属,寿星由长子代礼;逢上司,寿星下堂作揖,并延请客人。寿宴一般3天。
新中国成立后变旧式“做寿”为新式“做生日”,即逢长辈、老人生日,备以面条、蛋糕、糖果、菜肴、新衣等相敬,并欢聚娱乐以贺。
四、丧葬
旧时,民间的丧葬仪式十分繁琐,一般从人死至超度亡魂,需时月许,程序十数道。主要有送终、报丧、小殓、吊丧、大殓、出殡、安葬、做七、周年祭、大祥等。
五、祭祀
旧时,民间重视祭拜祖宗,凡有大姓豪族聚居的村落,均建有家庙或祠堂, 供奉本族的祖先神主(牌位),聚祭仪式甚为隆重。祭祖前,一般均先祭神,商家主祭财神,农家多祭土地神及当地保护神。
新中国成立后,族祀已废,清明、中元、冬至、过年祭拜祖宗或仍沿袭,仪式已甚简略。
六、建房
旧时,民间建房礼俗颇隆重。择日动土开工之日须祭土神,上梁吉期,时辰一到,鞭炮齐鸣,带班的木匠师傅将正中包有红布的栋梁架稳后,即讲吉利话,唱“上梁歌”,抛下染红的“小榔头”、花生、银杏以及小馒头,任人抢取,主家办上梁酒,宴请工匠师傅及亲邻。新屋落成,又办“进屋酒”。
新中国成立后,建房中的迷信仪式已大为从简,只是开工、上梁、新屋落成均宴请工匠师傅及亲友,上梁贴红联额、放鞭炮等仍有保留。
七、称谓
临海的称谓各地不完全一致,以城关为中心的地区和西北山乡、东南沿海等地区,其称谓互有异同,较明显的区别如下表:
称谓表
地域 称谓对象 | 城关及中部地区
| 西北山乡
| 东南沿海
| 备 注
|
父
| 爸爸、爸、
阿丈、爹 | 爸爸、爸、
阿丈、丈、爹 |
阿爸、爹
| |
母 | 阿姆、姆、姆阿 | 阿姆、姆、姆阿、姨 | 阿姆 | |
祖父 | 爷爷 | 爷爷 | 阿爷 | |
祖母 | 娘娘 | 娘娘 | 阿娘 | |
祖父之父 | 老太公 | 老太公 | 阿公 | |
祖父之母 | 老太婆 | 老太婆 | 阿婆 | |
母兄弟之妻 | 娘舅姆 | 娘舅姆 | 娘妗 | |
夫之父
|
爸爸、爸
|
爸爸、爸
|
阿爹、阿爸
| 有孩子后,按孩子
叫法 |
夫之母
|
阿姆、姆
|
阿姆、姆
|
姆阿
| 有孩子后,按孩子
叫法 |
夫(丈夫)
| 老倌、老头、X X 爸,我屋里人(或 直呼名) | X X爸(爹)、我 家里人、外丈(或 直呼名) | X X爸(爹)我屋 里人、老倌(或直 呼名) | 社会称:老公、男 客、外丈。栏中 “X X”指孩子名 |
妻(妻子)
| 老婆、:老太婆、X X姆(娘)、我屋 里人(或直呼名) | X X姆(娘)、我 家里、里丈(或直 呼名) | X X姆(娘)、老 太婆、我屋里人 (或直呼名) | 社会称:女客、里 丈、栏里“X X” 指孩子名 |
兄 | 哥哥、哥 | 哥哥、哥 | (dO) | 前加名字 |
后母
| 晚娘、后娘、阿姨、
姨、婶、阿姆、姆 |
姨、婶、姆
|
阿姨
|
老继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