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交通管理

发布日期:2019-05-06 09:0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机构 1981年12月,建立市公安局交通民警中队。1987年9月30日,市交通监理站划归市公安局,与交通民警中队合并成立交通警察队,下设交通秩序股、事故处理股、车辆管理所、执勤中队。

道路秩序管理 1953年8月,直属海门区政府制订《海门市区陆上交通管理暂行简则》。1957年11月,对码头、公路、街道阻碍交通的物资和摊贩进行清理整顿。至70年代末,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均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安机关予以配合。1982年1月,交通民警开始在市区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并在十字马路、陵园路口北侧、工人路口、七号码头相继没立交通岗亭和红绿灯,在解放路、中山路繁华地段增设安全隔离带391米,交通栏杆857米,实行人车分离、各行其道。在解放南路口设两块机动车限速禁令牌。在市区主要街道交叉口设置18处定向反光禁令指示标志。1989年8月,新建、扩建十字马路、七号码头停车场,十字马路由红绿灯管理改直径40米的大转盘,在市区主要道路设置各种禁令、指示标志27块,设划道路标线826米。1990年,对市区道路的标志、标线、隔离带进行全面装修,共划道路标线304条,计1300平方米,划道路中心线2.5公里,漆画隔离带水泥柱350只,交通护栏1200米。

1987年10月1日起,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统一由市公安局交警队管理。是年9月底至11月,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市公安局交警队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对主要街道、公路沿线的违章建筑和摊点、堆积物进行突击清理,清除违章建筑物42间,影响交通视线的石灰厂、砖瓦厂6处,各类堆积物面积562平方米,出动车辆51辆次,上路检查164人次,检查机动车3136辆,查处违章车辆676辆,举办3期违章驾驶员学习班。是年,市区道路未发生交通死亡事故。次年5月,对公路沿线的障碍物再次清查,共清除路边障碍物面积2180平方米。1990年9月,对黄海线、路椒线及市区主要道路全面清障,共清理路障70余处,拆迁违章搭棚摊点10余处。

1988年8月,市交警队在各公路沿线设点检查各种机动车300余辆,纠正违章154人次,对无牌无证的摩托车给予扣车处理。1989年8月5日至9月20日,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基本解决市区主要道路车辆乱停乱放,人车混行的状况。9月,整顿洪家三角路口交通秩序。是年12月,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经省交警总队检查组验收,获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评比第二名。

1984~1987年,市交通民警中队在市区执勤中共纠正各类违章99787人次。1988~1990年,市交警队上路检查2812人次,检查车辆43000余辆次,纠正各类违章214632人次,受到交通处罚22096人次,其中治安拘留24人,刑事拘留1人,报捕4人,吊扣驾驶执照105人。

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 1987年9月30日,市车辆监理站划归公安局,除手扶拖拉机仍由农机部门管理外,其他各种机动车及驾驶员均由交警队管理。

交警队严格执行国家GB7258—8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标准,深化“二检一抽”(年检、季检、抽检)内容,严格进行机动车辆管理。1988年1月18~22日,对全市投入春运的70辆大客车、面包车进行全面检验,合格者发给营运证。对报废年限已到的老旧三卡收缴牌证、注销档案、强制报废更新。1989~1990年,报废更新120多辆。1987~1990年,年度审验各类机动车8720辆次。1990年,全市有各类机动车(不包括手扶拖拉机)3268辆。

1988年1月,将原有的10个驾驶员安全学习片组调整为26个,在册驾驶员入编率为99%。是年6~7月,对全市驾驶员分12期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培训,受训人员2500人。1989年10月,开始换发新证,并对驾驶员的档案进行全面清理,清除部分驾驶作风恶劣,二年以上未验审或经常违章、肇事及其他原因而不符合换证条件的驾驶员。1990年7月,对违章、肇事驾驶员列入重点片组,强化管理。8月,开展“迎亚运百日安全竞赛活动”。1987~1989年,培训汽车驾驶员?9人,摩托车驾驶员423人。1987~1990年,年度审验驾驶员11149人次,评出地区级安全行车先进集体13个(次),地区级先进驾驶员83人(次),市级先进驾驶员1231人(次)。1990年底,全市有各类机动车正式驾驶员3776人。

非机动车管理 民国19年(1930)海门陶善谦最早购入一辆自行车,尔后虽陆续有人购入,但数量有限。至1956年,海门镇仅20多辆。70年代后,自行车数量增长较快,1970年,黄岩县公安局对自行车进行全面整顿,发放牌照。1977年5月,成立黄岩县公安局非机动车管理所。1980年12月,非机动车由海门特区公安局治安股管理。翌年12月,划归交通民警中队管理。1981~1990年,共登记发放自行车牌照127706辆。

80年代后出现载客人力三轮车。1988年12月19日,西门路94号居民王俊富购入第一辆客运人力三轮车,当年经登记在册的共有200辆。翌年又新增585辆。1989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规定凡参加营运的人力三轮车必须到交管、工商等部门登记办理牌证,参加年审,按时缴纳税款和各种管理费。1990年9月,对市区客运人力三轮车进行专项整顿,查扣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125辆。12月,年度审验人力三轮车750辆。

交通安全宣传 1953年8月、1954年、1957年,海门区镇政府先后三次开展贯彻落实《海门市区陆上交通管理暂行简则》宣传教育活动。1960年,海门区公安分局专门编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进行遵守交通法规的宣传活动。1983年,椒江市人民政府制订《城市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87年,交警队利用广播、墙报、宣传车广泛宣传《浙江省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深入学校宣传交通安全知识。6月中旬,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交通安全电影宣传周活动。1988年,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交警队悬挂横幅标语11幅,制作宣传牌10余块,印发宣传资料22200多份,到4所中学宣讲“条例”内容。1990年5月30日上午,公安局交警队与有关单位联合举办首届“交通安全杯”环城跑大奖赛。8月,交警队成立“迎亚运保安全”交通法规宣传领导小组,通过法规咨询、有奖征答、知识竞赛、图片展览、自行车越野跑、火炬接力赛等形式开展交通法规宣传活动。11月上旬,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学生2700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知识普考。

交通事故及查处 建国前,境内通车公路少、里程短,车流量少,交通事故多为偶发。建国后,公路里程、车流量逐年增长,机动车类型增多,交通事故迂回上升。1958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起,重伤2人、轻伤7人。1961年为76起。1980年为6起,死2人、伤6人。1982年为16起,死、伤12人。1984年,社会上出现个体营运车辆后,交通事故上升势头明显加快。1985年,共发生大小事故253起,死21人、重伤110人、轻伤122人,直接经济损失29000元。1987年,全市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04起,死25人、伤121人,直接经济损失约42299元。其中属个体户、承包车违章肇事的占事故总数的72%。1988年,全市道路共发生大小交通事故368起,其中上报事故72起,死11人、伤79人,直接经济损失42990元。

1981年12月前,由交通监理部门查处交通事故,遇重大事故,公安机关予以配合,共同勘察现场,调查取证,对事故责任人据情给予罚款、拘留,以至追究刑事责任。1982年开始,市区交通事故仍由交通监理部门处理,市区内交通事故由交通民警中队处理。1987年10月1日后,全部交通事故均由交警队查处。对事故责任人除根据事故的性质、情节、后果、责任程度,按协商或裁定的数额责令赔偿外,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扣车或扣证及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1987~1990年,共受理大小事故1400余起,其中上报事故375起,死77人、伤420人,直接经济损失175000多元。肇事驾驶员149人受到扣证处罚,其中吊销驾驶证3人、行政拘留18人、刑事拘留1人、起诉7人、判刑3人。

特大交通事故选录 1960年3月9日下午3时20分,黄岩汽车站8000号公共汽车从海门开往黄岩,途经洪家小板桥路段时由于路桥驻军一辆军车超车,翻入沟中,车上旅客50余人,致伤19人,其中重伤6人,抢救中1人死亡。1974年4月5日,三甲区石柱公社优良大队民兵排第一加强班武装民兵12人乘坐10—5119号东风12型手扶拖拉机去乐清雁荡旅游,至白溪黄泥岭下转弯地段,突遇风沙,刹车失灵,造成车毁人翻,死2人、重伤5人、轻伤6人。1990年11月9日下午3点30分,海巡支队一辆大货车自海门至路桥,在洪家大路王地段与一辆“韦士伯”相撞,“韦士伯”被撞翻,车上乘客死伤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