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9-04-28 16: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解放前渔船无通讯导航等安全设备,仅凭经验预测风暴,海难事故时有发生。每届夏、秋台风季节,海滨时有渔妇披麻戴孝为失事亲人设蘸招魂,悲号之声惨不忍闻。民国36年(19471218,椒北100余对红头船至嵊泗箱子岙洋面作业,骤遭风暴覆没70余对,生还渔民不及半数。建国后,政府先后于各渔港设置信号台,并于船队指导船上配置无线电台等设备指挥渔业生产,及时预报灾害性气象消息,海损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1984年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交通法》,对渔船实施安全设备配套制度,19801990年,全市共发生海难事故38起,沉船206艘,死85人。

电讯设备

信号台 19526月,台州行署在海门设立第一暴风警报站,筑有信号台,台上竖有桅杆。遇有大风、台风,白天悬挂竹编风球信号,夜间以灯光示警,向渔民递送风情。195年大陈岛解放后,在岛上设暴风警报站。1958年收音机普及后撤销。

收音机 1953年开始用无线电收音机收听气象消息。至50年代后期,出海渔船皆备有收音机。

对讲机 70年代起,应用超短波无线对讲机,随时传递信息、交流鱼情。1990年有对讲机800余台(其中改频420台),载波半径分别为3774公里。

渔用电台 70年代后期,水产公司收购船始配备流动电台。1990年有渔用电台10座,岸上指挥总台2座,发射机功率100W

导航设备

劳兰定位仪 80年代后期,始应用劳兰定位仪,以劳兰A为主,用于确定渔船位置,掌握鱼情,增强安全保障能力。1990年全市有各种定位仪90台,其中全球定位系统(GPS)定位仪20台。

安全设施配套制度

1984年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安全交通法》,全面实施渔船安全设备配套制度。1988年渔船安全设备配套率80%1990年逾90%,全市各种渔船配有救生衣3176件,救生圈1152只,消防灭火器546只,双能汽笛695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