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锚 地

发布日期:2019-04-22 15:5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建国以前,海门港口内曾有可供吃水6以下的20艘船舶停泊的锚地,江边卫一带水域为沿海木帆船停泊处,内江小帆船多半停靠在石砌道头边。建国以后,随着船舶来港密度的增加和吨位的加大,对船舶锚地曾作多次划分、调整和扩大。70年代曾划小园山附近为大型机动船锚地,前所以南为机动船锚地,7号码头以西的沿海为大帆船锚地、危险品锚地,以及三江口一带为船舶避风锚地等。1978年以后,对国轮外贸运输船舶和外国籍船舶开放,海门港针对国际航行船舶的大型化,要求有相适应的深水驳载锚地和航道等情况,划定了引航检疫锚地、驳载锚地和引航检疫锚地的航道。

划定的第一引航、检疫锚地为点灯山锚地,位于头门山南面1海里处,水域面积约610万平方米,水深886,可避北风89级,供453000吨级以上船舶锚泊;第二引航、检疫锚地为大陈锚地,位于上、下大陈岛之间,水域面积116万平方米,水深1214,可避东北风外的诸风向,供12艘万吨级以上船舶锚泊。

划定的点灯山驳载锚地,位于头门山西南约1海里处,水域面积约292万平方米,水深8492,可避北-东北风89级,驳载风力67级,供23000吨级以上船舶驳载;大麦屿驳载锚地,位于乐清湾,水域水深1220,可避台风及诸风向,距海门约72海里;三门湾驳载锚地,位于三门湾,水域水深1215,可避东南、东风外的诸风向,距海门港约60海里

划定进出第一引航检疫锚地的航道在东矶灯桩正南约477海里处(即东经121°5608、北纬28°3835″)至大茶花灯桩连线南、北各500以及小茶花与凉帽屿之间的水域;进出第二引航检疫锚地的航道在东经121°5530、北纬28°2913″与东经121°5250、北纬28°2735两点的连线南、北各250的水域,即孔横山与固定礁连线以南330以外及小鸡头与小礁头连线以北370以外的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