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
建国初期,全县有6家私营木材行。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时转业、歇业,木材购销业务由县供销社生产资料站经营。1965年1月,建县木材公司专营,设楚门、坎门两个供应站。1966至1972年先后与县物资局、土产公司合并。1973年复设木材公司,1984年后一些个体户也参与经营。
木材购销方式,1962至1983年,实行国家计划分配,1984年后改行计划分配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木材货源主要来自温州、宁波、龙泉、福建等地。材种有造船材、杉木条、杉元木、进口木、松木、杂木以及小方料、板方料、三合板等。销售流向1983年前以生产用材为主,约占总量70—80%,渔业生产用材又占其中80%;民用材约占总量20—30%,木材销售长期紧缺。1962年供应468立方米,1965年增至3241立方米,1982年又上升至6394立方米。1984年后,计划木材销量下降,集市贸易成为主渠道。1988年,木材公司供应4561立方米,比1978年和1984年分别下降35.63%和26.46%。
木材集市贸易,有三联、环城2个市场,先后建于1982年和1985年,前者规模大。1988年两市场年木材成交量8000立方米,成交金额324万元,成交量接近国营公司销售量的一倍。
毛竹
渔业用竹需求量最大,尤以定置张网作业为多;农、盐业主要是簟、箩等竹制品生产、维修,历史上多为用户自行采购或由行商运销,多由温州、乐清、永嘉等地运入。1953年起由供销社经营,其来源先在龙泉,后转为安吉。
毛竹销售量随调入量多少增减,求大于供,实行计划分配。1953年销售5800支,1958年销售4014支,销售量最大的1978年达22.28万支。其后捕捞作业调整,外洋张网减少,农村以水泥坦替代竹簟,需要量逐渐下降。1984年后,毛竹市场放开,计划购销量减少。1988年供销部门供应毛竹4.98万支,比1978年和1984年分别下降77.64%和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