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争取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决议
(1993年2月1日中共台州地委扩大会议通过)
1993年1月30日至2月1日,地委召开扩大会议,期间就台州地区争取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在广泛酝酿的基础上,形成了一致认识。
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是台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对于充分发挥台州地区的区位优势,加速开发黄金海岸线;对于改善台州的投资环境,提高台州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促进全区对外开放;对于增强台州经济发展的集聚效应,提高台州经济的整体素质;对于克服现行管理体制的弊端,加强和改善区域范围内的宏观调控职能;对于完善浙江沿海的城市网络,促进全省经济的协调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从台州地区的现实状况看,撤销地区行署建制,建立中心城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条件已经具备。椒江、黄岩两市是台州经济发达地区,其人口规模和经济规模已基本符合地级市的标准。椒江市区、黄岩城关和路桥镇在经济功能上有较强的互补性。椒江是新兴的港口城市,是全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黄岩是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市,经济实力比较雄厚;路桥是浙中沿海地区商品主要集散地,具有发展大型市场的优越条件。这一带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海、陆、空综合运输网络已基本型成,并且具有形成组合城市的良好的地理条件。因此,以椒(江)、黄(岩)、路(桥)组合城市为台州中心城市是完全可行的。
完成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是历史赋予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本着对历史、对台州520万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做好有关撤地建市、形成中心城市的各项工作。地委号召全区各级党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同心同德,步调一致,顾全大局,形成合力,为早日实现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目标作出不懈的努力。
关于要求撤地设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
(中共台州地委【1993-1】 25号文件)
省委、省人民政府:
撤销台州地区,建立台州市,实行市管县的体制,是关系台州全局利益和浙江中部沿海地区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这件事已经酝酿了10年,其间曾得到历任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1988年省里专门组织力量调查论证,提出了肯定的意见,也引起了国家民政部的重视。10年间,台州的面貌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经济迅速发展,社会进步较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干部和群众对建立中心城市的要求非常强烈。
一、台州地区及椒江、黄岩两市的概况
台州地区处于沿海开放地带,北与宁波、绍兴两市为界,南与温州市接壤,西邻金华市和丽水地区,全区陆地面积9411平方公里,海域面积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5万人(按民政部门口径统计),现辖椒江、黄岩、临海3市和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5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迅猛发展,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111.66亿元,国民收入103.58亿元,分别比1980年增长3.72倍和3.71倍;工农业总产值241.43亿元,居全省第5位;外贸出口总值27亿元,居全省第4位;财政收入8.34亿元,居全省第6位;去年职工人均工资收入26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79元。
椒江、黄岩一带为台州地区经济最发达区域,已经具备建立地级市的条件。按照1992年统计,椒江、黄岩一带总人口已达1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达54万人;国内生产总值37.18亿元,占全区的33.29%;工农业总产值90.14亿元,占全区的37.33%,其中工业总产值77.19亿元,占全区的40.2%;外贸系统内收购总值7.83亿元,占全区40.4%;第三产业产值6.99亿元,占全区31.95%;财政收入3.39亿元,占全区40.6%。椒江是新兴港口城市,工农业总产值比建市前的1980年翻了四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椒江经济开发区,目前开发势头良好。黄岩综合实力较强,工业基础雄厚,医药化工、食品罐头、塑料模具、工艺礼品等在国内外很有影响。黄岩市的路桥镇是省内外著名的商品集散地,以贸兴市,市场昌盛,日上市高达10多万人次,去年集贸市场交易额10.5亿元;投资2亿元的“中国日用品商城”第一期工程已在加快建设。椒江、黄岩一带的城市设施条件也较好,海门港现有大小码头43座,其中万吨级码头1座,新建的省重点工程5000吨级外贸码头即将竣工。位于路桥镇的机场正在扩建,扩建后将可起降大中型客机并增开航线。投资3.5亿元的黄岩、椒江、路桥联合引水工程已在组织实施。经国家批准的台州发电厂第四期工程已经动工。从黄岩经过的甬台温高速公路(台州段)工程已经省政府确定,今年年底将开始兴建。椒江、黄岩(城关)、路桥三角地带的大环线工程(宽50米)也将上马。椒江、黄岩、路桥一带的城建、环保、绿化和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都有相当的基础。这些项目的建成和创造的条件,在全区可以进一步发挥“龙头”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加速发展。
二、现行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浙江省内的7个沿海市地中,唯有台州为行署建制(全国沿海11个省市区的41个市地中,也只有台州等4个为行署建制)。作为上层建筑范畴的行政区划管理体制,目前台州行署的建制已严重地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
1.没有对全区经济发展具有较强辐射力和带动力的中心城市。省里有关专家在考察、分析台州经济现状时曾指出:台州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地区内主要城市人口均在10万人左右,城市的聚集效应不明显,经济上存在“散、小、低”等问题。作为地区行署驻地的临海市,是目前台州地区的政治、文化中心,陆上交通、邮电通讯、城市建设以及文化、教育、卫生等都有较好的基础,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经济发展迅速,面貌变化较为显著。但由于幅地大,人口多,经济基础相对较薄弱,从现状和发展趋势看,临海市难以形成对全区经济具有带动力和影响力的中心城市。而椒江、黄岩一带已经并将进一步形成台州地区的经济中心,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后,将会迅速发展成为一个中等城市。
2.严重影响对外开放。在宁波、台州、温州,以及全国沿海其他市地中,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台州地区明显处于“低谷”,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台州没有中心城市。由于城市化水平较低,使招商引资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加上管理体制上仍为行署建制,在国内外缺乏相应的知名度,地图上找不到“台州”两字,严重阻碍着我区扩大对外开放。由于是行署建制,曾在洽谈之中的与国外城市建立友好关系一事也被迫中断。
3.宏观上缺乏调控能力。地区行署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本级财力十分薄弱。虽然对本级企业放下去又收上来,收上来又放下去,但无论直接管理本级企业,还是不管本级企业,迄今地区本级每年财政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这种状况与全地区的经济实力,与行署所担负的工作职责很不相称,对全区经济的发展缺少起码的调控能力。要办一些全区性的必不可少的建设事业,如民航站扩建、黄椒温联合供水工程、创办大中专学校等等,就只能多方筹资,反复协商,工作起来难度极大,往往影响建设的进程。
4.部分地直单位设在椒江,分两地进行行政管理十分不便。从1985年起,地区一些经济工作部门就陆续迁往椒江市;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海门港对外轮开放,地区在椒江组建了一批涉外工作机构。目前已在椒江市的地区直属部门和单位有:地区开放办、口岸办、经贸委、海关、商检局、中国银行海门支行、动植物疫验所、卫生检疫所、边防检查站、地区进出口总公司、外轮代理公司、海员俱乐部、地区商业局、水产局、港务局、台州工业中专,还有一些中央、省属企业,如海巡支队、海门航运公司、台州发电厂、7816厂等;地区物资局、供销社、林业局、协作办等在椒江也设有下属机构;地区工业局、二轻局、财税局曾都有下属单位,去年10月下放给椒江市管理。这些单位和部门,大多数为县处级,隶属于地区以上领导机关管理,对地区来说,往往是鞭长莫及,管理不便;对椒江市来说,存在着“港口城市管不了港口,开放城市不管涉外机构”的矛盾。
5. 一批项目待批缓建。由于争取撤地建市工作要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需要一个过程,一批需建项目只得报而待批,备而缓建。据地区计经委统计,去年以来,地区本级有近60个单位上报基建项目,其中地区计经委已列入基建项目计划的单位23个,建筑面积6.88万平方米,总投资3854万元。这些项目,由于中心城市不明确,只能待批或缓建。现在各方面都要求,争取撤地建市工作应抓紧进行,不宜迟缓,否则将会影响椒江、临海等地的规划和建设,项目缓建将会给有关单位造成很大的损失。
三、关于撤地建市的具体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发【1993】38号《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的通知》要求,经过反复比较和深入研究,我们把撤地建市的具体方案定为:撤销台州地区,撤销椒江市、黄岩市,建立台州市,下设海门区、黄岩区、路桥区。市区陆地面积1536平方公里,32个乡镇,3个办事处;人口13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4万人。海门区辖海门街道办事处、白云街道办事处、葭沚街道办事处、东山镇、三甲镇、洪家镇、下陈镇、前所镇、章安镇、大陈镇、黄礁乡、椒江农场,面积274.27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黄岩区辖城关镇、宁溪镇、上郑乡、富山乡、屿头乡、头陀镇、北洋镇、上垟乡、平田乡、茅畲乡、焦坑镇、江口镇、新前镇、院桥镇、高桥乡、沙埠乡,面积920平方公里,人口55.48万人;路桥区辖路桥镇、桐屿乡、螺洋乡、峰江镇、新桥镇、横街镇、下梁乡、金清镇、蓬街镇、黄琅乡,面积342平方公里,人口37.52万人。建立台州市以后,实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市政府驻地海门区,地址在海门区环城南路。将海门区、黄岩区、路桥区和现台州地区所辖的临海市和温岭、玉环、天台、仙居、三门等县划归台州市领导。
1992年底台州地区有本级单位56个,其中国家机关机构48个,政法系统机构5个,还有供销、二轻、物资系统等3个单位。编制数1416名,实有人数1359名,其中国家机关854名,政法系统418名,供销、二轻、物资系统等87名。椒江市级机关工作机构62个(含政法部门),编制数1135名,现有人数1141名。黄岩市级机关工作机构61个,编制数1448名,现有人数1410名。我们设想把行政区划调整与地方机构改革结合进行,按照“小机构、大服务”和精减、统一、效能的原则,在现有的地区本级和椒江市、黄岩市级机构与人员编制不增加的前提下,设置好台州市和海门、黄岩、路桥三个县级区的机构,编制好所需的人员。在撤地建市过程中,我们将采取“利用现房、购建结合、分批搬迁、平稳过渡”的办法,尽快形成中心城市,完成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的任务。
由于撤销台州地区、建立台州市,实行市管县的体制,拟建的市政府领导机关 设立在海门区(现椒江市),需要增加一些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增加一批办公、生活用房,增加一些地级市所必需的其他设施,我们打算以改革的办法,多渠道筹资,分期建设。通过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基本上能满足撤地建市的需要,不须向上级财政部门要求解决资金。
四、撤地建市的思想基础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从酝酿建立中心城市以来,随着实践的深化,各级干部对撤地建市、建立中心城市的认识趋向一致。今年1月30日至2月1日,地委召开了有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和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扩大会议,根据党的十四大和省委八届八次全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90年代台州加快改革和发展的问题;会议还把建立台州市、实行市管县体制作为重要议题,与会同志进行了热烈而认真的讨论,认为撤地建市,是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所迫,是民心所向,应该抓住时机,尽快争取。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争取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决议》。大家一致认为,台州地区的经济中心在椒江、黄岩、路桥这一带;只要行政区划上的关系理顺,在这一带就会很快形成一个中等城市,在浙江省的沿海地区就会构成宁波、台州、温州三位一体的港口城市网络。临海、黄岩、椒江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表示:坚决拥护撤地建市,实行市管县的决策。临海市表示,要识大体、顾大局,同心协力做好工作。黄岩市认为现在地改市时机很好,条件成熟,要当机立断,抓紧进行,对有利于形成中心城市的事多做、快做,为早日建立中心城市而努力。椒江市的同志说:撤地建市是完全正确的决策,中心城市设在哪里,这是自然而然形成的,椒江市要顾台州的整体利益,竭尽全力做好各种服务。
在撤地建市过程中,对不需要搬迁或暂留临海的地属部门和单位,地区将组织一个工作班子负责管理和协调,并负责留在临海的原地区机关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后勤保障,及管理在临海留用的房产。搬迁后,留临海的老同志的住房及其他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
以上请示,当否,请指示。
中共台州地委
台州地区行署
一九九三年六月十日
关于要求台州撤地设市,
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补充报告
(中共台州地委【1993】51号文件)
省委、省人民政府:
撤销台州地区和黄岩、椒江两县级市建制,设立地级台州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问题,地委、行署曾以地委【1993】4号、21号和25号文请示省委、省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方面的关心、重视、支持下,省人民政府以浙政发【1993】164号文向国务院及国家民政部作出请示,对这一事关浙江中部沿海战略布局和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阐述,并提出请示意见。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国发【1993】38号文《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报告的通知》精神,按省、地《请示》方案意见,拟设立的台州市市区(包括海门、黄岩、路桥三区)的有关指标是:
(1)市区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1992年为18.16万人(未包括当年蓝印户口4.31万人),今年可达24.97万人(包括去年已办蓝印户口4.31万人和今年已办蓝印户口2.5万人共计6.81万人)。
按照1986年4月19日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报告》的通知口径计算,今年市区非农业人口可达33.47万人。
(2)工农业总产值1992年为90.14亿元,其中工业产值77.19亿元,占85.64%,预计今年可达137亿元,其中工业产值125亿元,占90%。
(3)国内生产总值1992年为37.18亿元,预计今年可达50.2亿元。
(4)第三产业产值1992年为7.99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21.5%,已超过第一产业的产值,预计今年第三产业产值将达12.5亿元,占25.2%。按国发【1993】47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市区第三产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30%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3.39亿元,预计今年财政收入可达4.6亿元。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撤地设市,建立地级台州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符合国务院国发【1993】38号文的要求,条件已经成熟,时机非常有利,对于加快我区改革开放步伐和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显得尤为重要而紧迫。为此,特作以上补充报告,要求提请国务院及国家民政部在决策研究时予以考虑。
中共台州地委
台州地区行署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日
关于同意浙江省撤销台州地区
设立地级台州市的批复
(国函【1994】86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撤销台州地区和黄岩、椒江两县级市建制设立地级台州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请示》(浙政发【1993】164号)和有关的补充报告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台州地区和县级黄岩市、椒江市,设立台州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椒江区。
二、台州市新设椒江区、黄岩区和路桥区。椒江区辖原椒江市的海门、白云、葭沚3个街道办事处,东山、洪家、三甲、下陈、前所、章安、大陈7个镇和黄礁乡,区人民政府驻青年路;黄岩区辖原黄岩市的城关、宁溪、头陀、北洋、焦坑、江口、新前、院桥8个镇和上郑、富山、屿头、上垟、平田、茅畲、高桥、沙埠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县前街;路桥区辖原黄岩市的路桥、桐屿、峰江、新桥、横街、下梁、金清、蓬街8个镇和螺洋、黄琅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路桥镇卖芝桥路。
三、台州市辖原台州地区的玉环、三门、天台、仙居4个县和新设立的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原台州地区的温岭市、临海市由省直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九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撤销台州地区设立地级台州市的通知
(浙政发【1994】131号文件)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国务院于1994年8月22日以国函【1994】86号文复省政府,同意我省台州地区撤地设市。现通知如下:
一、撤销台州地区和县级黄岩市、椒江市,设立台州市(地级),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椒江区。
二、台州市新设椒江区、黄岩区和路桥区。椒江区辖原椒江市的海门、白云、葭沚3个街道办事处,东山、洪家、三甲、下陈、前所、章安、大陈7个镇和黄礁乡,区人民政府驻青年路;黄岩区辖原黄岩市的城关、宁溪、头陀、北洋、焦坑、江口、新前、院桥8个镇和上郑、富山、屿头、上垟、平田、茅畲、高桥、沙埠8个乡,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县前街;路桥区辖原黄岩市的路桥、桐屿、峰江、新桥、横街、下梁、金清、蓬街8个镇和螺洋、黄琅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路桥镇卖芝桥路。
三、台州市辖玉环、三门、天台、仙居4个县和新设立的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温岭市、临海市的行政管理,委托台州市人民政府代管。
浙江省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九月二日
关于撤销中共台州地委、地区纪委和黄岩、
椒江市委,建立中共台州市委、市纪委及中共
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和路桥区委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1994】48号文件)
各市、地、县(市、区)委,省直各单位党委、党组: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台州地区和黄岩市、椒江市建制,设立台州市(地级),实行市管县体制。台州市设立椒江、黄岩、路桥区(县级)。为此,省委决定:
一、撤销中共台州地委,建立中共台州市委。原任中共台州地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改为中共台州市委书记、副书记、常委;中共台州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原任中共台州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委员,改为中共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常委。
台州地区人大工委、行政公署、政协工委及其领导成员称谓的改变,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办理。
二、撤销中共黄岩市委、椒江市委,建立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黄岩区委、路桥区委,其他区级领导机构的称谓按有关法律、章程规定办理。
中共浙江省委
一九九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