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
民国时期,政府对公务人员与学校教员,按月付给固定薪金。后期,因货币贬值严重,除发给现钞外,另按等级发给一定数量公粮,然拖延克扣严重,一般工薪人员生活难以维持。工厂、手工业作坊、商店等,一般亦采用薪金制,有年薪、月薪、日薪或计时工资制之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供给制加发少量津贴费,对旧政府留用人员保留薪金制,学校教职员实行大米薪金制;企业对留任职工采取“原职原薪”政策,一般以实物为计算基础,以货币支付工资。
1952—1955年,第一次工资改革,工业交通企业工人大多实行八级工资制,少数实行七级或六级制,建筑工人实行七级工资制,其工资标准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供给制、工资制标准,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其津贴、工资标准均采取一职数级、上下交叉的职务等级制。l95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供给制终止,工资分制改为货币工资制,统一采取标准工资加一定比例物价津贴形式。
1956年,第二次工资改革,取消企业执行的工资分制度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的物价津贴制度,直接用货币规定工资标准。按产业统一工人工资等级制度,企业行政管理人员与工程技术人员实行职务工资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30个等级工资制。全区为二类工资区。
1963年,部分职工工资升级。工人和国家机关十八级以下干部升级面40%,国家机关十七至十四级行政干部升级面25%,十三至十一级行政干部升级面在5%以内。企事业单位中工资或条件相当十七级与十七级以上行政干部比照办理。温岭、玉环两县统计,共有3429名职工升级。当年全区调整为三类工资区。
1963年后的8年间未进行升级工作。l971年7月对部分低工资人员调整工资。其调整范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中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l960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l966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与低于一级的工人,以及与上述工作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此后近5年,职工工资未进行升级工作。
1977年,对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在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l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及工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表现较好者全面调升工资。同时对1971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其他职工按40%的面调整工资。全区49971名职工增加工资,占1977年9月末职工总数59.1%。月增工资总额26万元,人均月增5.19元。
1978年,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中生产、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以及优秀学徒工,提前定级转正。总升级面在1978年11月底固定工总数的2%以内。
1979年,以职工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为主要依据进行考核,择优升级,升级面为40%。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实际升级面44.52%,35658人升级,人均月增5.88元;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升级面37.77%,l6722人升级,人均月增5.71元;全民办集体单位升级面l0.37%,659人升级,人均月增5.46元。是年,全区有l24804人因工资区由三类调为四类而增资,月增工资总额13.9万元。
1981年,对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中小学教职员工、医疗单位部分职工、部分从事体育事业职工及优秀运动员调整工资。
1982年,国家机关、科研文教卫生等单位中,1978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调整工资。18347人升级,其中升一级者l6783人,升两级者l564人。月增工资总额13.6万元,人均月增7.32元。
1983年,企业单位职工调整工资并实行工资制度改革。44666人升级,其中升一级者42204人,升两级者l353人,计件工资职工升级不增资1109人。月增工资总额30.4万元,人均月增6.97元。
1985年,第三次工资改革。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行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0中小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教师,以及幼儿教师、护士,长期从事本职业者,发给工龄津贴,并分别加发教龄津贴、护龄津贴。企业单位推行内部工资制度改革,实行等级工资制,全国统一工资标准,工人实行分7种序号的八级十五档工资制,企业干部实行分5种序号的十七级工资制。全区有8家企业试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浮动办法。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参加工资改革增资48768人,月增工资总额97.9万元,人均月增17.44元;县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业参加工改增资50660人,月增工资总额120.6万元。当年,工资区调为五类。l986年调为六类。
1987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部分工作人员工资,ll339人升级。全民企业经济效益好的单位,按l986年9月底在职固定职工人均每月l.8元提取,并与l984、1985、1986年的3%晋级指标合并使用进行升级。同年,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幼儿园教师提高l0%工资标准。
1988年,卫生系统护士提高l0%工资标准。
1989年,机关与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表现好的普调一级工资。有76701人增资,月增工资总额92.6万元。同时,提高离退休人员待遇,ll836人增加生活补贴,月增工资总额15.3万元。
1990年,下达机动指标,部分任职时间长、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与行政人员提高一级工资,共66255人增资,月增工资总额79.4万元。
二、奖金
1953年,部分工业企业实行超额奖、节约奖等。1956年,企业普遍实施新产品试制奖、节约奖、质量奖等,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未实行奖励制度。1958—1959年,企业与部分事业单位实行年终跃进奖,后实行综合奖。l963年,中等专业学校等实习(试验)工厂与商业、粮食、供销合作总社等系统的企业实行经常性综合奖。l966年后,奖金制度取消,职工奖金改为附加工资。
1978年后,奖励制度逐步恢复,奖励办法趋向多样化。国家机关与事业单位实行增收节支奖,半年或年终一次发放。企业单位实行生产奖,有质量奖、节约奖、安全奖、效益奖等。l979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发放各种奖金442.7万元,占职工年工资总额5.97%。l980年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全年增收节支结余奖人均60元。l984年取消奖金“封顶”,同时开征奖金税,工作人员增收节支奖年终人均120元。l985年改为奖励工资,人均每月8元,l987年10元,l988年15元,年终另发一次性行政节支奖l20元。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按职工标准工资6—12%比例提取。l986年后,企业逐步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包干制,并规定收缴税金。1985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发放奖金2238万元,占职工年工资总额14.37%。l990年,全区全民所有制单位发放奖金6708万元,占职工年工资总额18.16%。
三、津贴
1965年开始发放粮价补贴,每人每月3元;l980年后,随着调整工资逐步冲销至每人每月1.5元。
1979年开始发放副食品价格补贴,每人每月5元;l985年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副食品价格补贴纳入基础职务工资。l986年,每人每月增发物价补贴8元。1987年,增发肉价补贴,每人每月3元。l988年再次增发主要副食品价格补贴,每人每月10元;7月后,每人每月增发7—10元物价补贴;ll月,中小学校开始发放班主任补贴,中学分5元、6元、7元3种,小学分4元、5元、6元3种。
若干年份全民所有制单位工资总额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年份 | 年工资总额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附加工资 | 各种奖金 | 各种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其他 |
1952 | 714 | |||||||
1957 | 1809 | |||||||
1962 | 2518 | |||||||
1970 | 3545 | |||||||
1978 | 6246 | |||||||
1980 | 9420 | 6762 | 64 | 93 | 904 | 1284 | 190 | 123 |
续表 | ||||||||
年份 | 年工资总额 | 计时工资 | 计件工资 | 附加工资 | 各种奖金 | 各种津贴 | 加班加点工资 | 其他 |
1982 | 11126 | 7848 | 187 | 61 | 1175 | 1621 | 176 | 58 |
1985 | 15572 | 10190 | 498 | 2238 | 2148 | 482 | 16 | |
1988 | 30965 | 15669 | 825 | 5429 | 7915 | 941 | 186 | |
1990 | 36934 | 18614 | 754 | 6708 | 9683 | 639 | 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