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粮食、油料基本自给,进出互补。民国时期,粮食曾作特殊商品,限制出境外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由国营粮油公司与供销合作社参与市场调节,继而归口政府粮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统购统销、议购议销。
一、粮食购销
米市行商 民国时,各主要集镇均有私营米行(粮栈)、米店,新粮登场时压价收购,青黄不接时抬价出售。温岭、黄岩、临海等县米贩豪商,通过松门、金清、海门等港口,贩米出海,远销上海、宁波、舟山及闽南诸地。24年(1935)出海大米57万石。每逢灾年,米价暴涨。29年秋淹,糙米每元l升2合,泽国、新河民众闹粮荒,政府被迫通令各地米商实行短时平粜,每元2—3升。31年12月,仙居县城每升大米22元,33年大荒时每升大米涨至365元。35年,临海县粮荒,城区发生抢米风潮。37年9月,米店老板借口米源艰难,每人限籴1升,抢购风四起。l949年7月,国营台州贸易公司参与粮食经营。1950年,成立中国粮食公司台州分公司,在各县城及集镇分设办事处、经营组与门市部,挂牌收购粮食,批零兼营,并在各地农村委托供销合作社代办粮食购销业务,逐渐控制粮食市场,平抑粮价。l952年9月
后,中国粮食公司业务并入地县粮食局与基层粮管所。
统购统销 l953年11月,政务院决定粮食由国家统一经营管理,开始统购统销。l954年2月,中共台州地委核减收购任务2750万公斤。l955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到户。对余粮户定产定购,三年不变,超产部分增购40%;对缺粮户实行定销,每年评定一次。农业合作化后,以合作社为单位计算余缺;公社化后,以生产队为计算单位。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与城镇居民,凭证凭票定量供应。l958年,粮食超购,温岭、黄岩两县超购4039万公斤。加上农村大办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以致1959年春普遍口粮不济,部分入库粮食返销农村。是年夏遭洪涝灾害,秋又高基数征购,造成口粮困难。l960年春,再次返销粮食。l961年粮食大减产,人均原粮154公斤,城乡主副食供应十分紧张。是年,农村发生浮肿病,温黄平原比较严重,温岭县人民政府先后拨给3万多农户救济粮500 多万公斤、救济款ll23万元。1962—1963年,国家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精减下放全民职工2.11万人,压缩城镇人口3.41万人。1962年,行业用粮自1958年1565万公斤减至264.5万公斤,事业供应粮自636万公斤减至242.5万公斤,饲料粮自580.5 万公斤减至379万公斤。l963年,吃粮困难开始缓解,恢复供应标准。l965年对农村社队粮食征购任务实行“一定三年不变”政策,人均提供商品粮50公斤以上的生产队,超过部分按统购牌价加价l2%,并辅以化肥等物资奖售,灾年适当调减当年征购任务。1971年改为“一定五年”征购基数不变,超产超购加价30%。l979--1983年,分次调减粮食征购基数,超购加价幅度提至50%。同时开展议购议销,开放粮食市场。l984年取消种子、饲料与农副产品收购的奖售粮。l985年,取消粮食统购与粮食补贴,改为粮食合同订购,由粮食部门在播种前与农户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粮按三七比例计价,三成按统购价,七成按超购价。定购以外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与玉米,全区任务l5500万公斤,地区与省包干基数l4700万公斤。1986年末开始,实行粮食合同订购与市场议购双轨制,提高收购价格,并与平价化肥、柴油与预购定金“三挂钩”。1990年秋,改合同订购为国家订购,交售定购粮的任务、价格与“三挂钩”政策不变。
若干年度粮食购销调存情况
单位:万公斤
年度 | 征购 | 销售 | 购销差额余(+)缺(一)
| 净调出(一)净调入(+)
| 年度末 库存 | 其中:生产队储备粮 |
1955 | 22969 | 11835 | +11134 | -8742 | 9686 | |
1957 | 26739 | 14890 | +11849 | -7550 -7550 | 10838 | |
1962 | 19525 | 12040 | +7485 | -6091 | 9450 | |
1965 | 21225 | 12984 | +8241 | -7140 | 10261 | 958 |
1970 | 18136 | 13580 | +4556 | -2818 | 13621 | 1117 |
1975 | 15024 | 18092 | -3068 | +2072 | 13596 | 1454 |
1980 | 19926 | 18318 | +l608 | +164 | 16768 | 2480 |
1985 | 15862 | 18710 | -2848 | +6544 | 14570 | 1192 |
1990 | 14867 | 1976I | -4894 | +6005 | 17282 | 659 |
注:(1)粮食年度的计算,1955—1961年按当年7月至次年6月,1962年以后按当年4月至次年3月。(2)表列数据系统购统销与合同订购数量。
议购议销 l962年9月,供销合作社开始承办议购议销。l963年10月归口粮食部门统一经营。以当地市场议价吞吐为主,着眼于粮食余缺调剂。当时,上市粮食以番薯干为主,间或搭配少量大米出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议购议销业务基本停顿。l978年恢复粮食议购议销。l980年,各县设立粮油贸易公司,地区设立省粮油贸易公司台州分公司(1987年与省公司脱钩,l990年建立台州粮油贸易公司),开展内购内销、外购内销、内购外销与代购代销、联购分销等经营活动。大麦、番薯干等地方盈余产品实行内购外销。玉米、大豆等紧缺品种实行外购内销,每年自东北和山东、安徽诸省议价调入。至1990年底,全区共议购粮食59545万公斤,以1986年最多,达9913万公斤;议销粮食l00564万公斤,以1988年最多,达14835万公斤。
二、食油购销
台州食用植物油料,有油菜籽、棉籽、油茶籽与花生、芝麻等,以油菜籽为大宗。解放初,食用油脂油料逐渐由私商经营转为由供销合作社经营。l950年5月,建立浙江省油脂公司台州支公司,l953年开始实行统购统销。
油料收购 l954年采取派购与自愿交售相结合的办法收购油料。1955年实行比例收购政策,“多产多留,少产少留”,统购数为农户实产的50—60%。l956年,基层点的油料采购与油脂供应,由供销合作社移交粮食部门统一经营。l957年开始全额收购油菜籽、棉籽、油茶籽等油料,留给一定数量的食油,并按比例返回油饼。l959 年油菜籽总产量7543吨。l962年,改全购全销为差额包干,对余油生产队的包干数只购不销,超产归队;对缺油生产队与自给生产队不购不销,国家对农业人口不再供应食油,包干指标一年一定。l968年起,取消差额包干,恢复计划管理,食油库存由省统一调度,油料生产下降。1970年油菜籽产量降至561吨,l975年441吨。1977年秋,中共台州地委调整油料收购政策,每收购50公斤油菜籽,返回食油1.5公斤、油饼25公斤,并奖售化肥l0公斤;按计划面积定产收购,超产部分加价30%。次年秋,返油标准增至5公斤,鼓励种植。l 979年提高油菜籽统购价格与超购加价,超购加价提价50%,并实行“斤籽斤粮”奖售,油料生产有较大发展。l980年油菜籽产量升至6440吨。l982年对油菜籽采取“封顶”收购政策,计划内统购基数按统购价收购,超基数部分加价收购;计划外按统购价收购,同时取消统购部分的粮食奖售。1984年取消“封顶”政策,实行倒四六比例价(40%按原统购价,60%按超购价)敞开收购。1985年取消统派购任务,油菜籽、花生与主产区芝麻按倒四六比价,棉籽按顺四六计价,敞开收购,产量与收购量下降。l987年3月,从当年新菜籽登场起,改按八二混合价(80%按倒四六比价,20%按超购价)敞开收购,仍未见起色。l988年在原定基础上提高收购价4.35%,l989年与l990年又两次提高收购价格,每100公斤油菜籽收购价,自1987年96.6元升至1990年152元。l990年收购量为l980年的26.35%。
油脂销售 l954年第四季度起,对城乡不产粮人口实行凭证限量供油,始为每人每月6两(旧秤十六两制,下同),后降为5两。l957年开始,全面实行凭票定点供应,以计划指导票证发放,以票证控制计划执行。1960年11月,每月定量降至4 两,后降至3两。l965年,多数县恢复原定量标准。1979年后,食油供应正常,每人每月4两(十两制,下同),并有节日与保健等补助油,一直延续至l990年。特殊用油与行业用油,按核定计划供应。
若干年份食油购销调存状况
单位:百公斤
年份 | 收购 | 销售 | 购销差额 余(+)缺(一) | 净调出(一) 净调入(+) | 年度末 库存 |
1962 | 4337 | 5028 | -691 | 2881 | |
1965 | 9592 | 7400 | +2192 | 10940 | |
1970 | 8098 | 9750 | -1652 | +1422 | 8529 |
1975 | 5046 | 12319 | -7273 | +5561 | 6576 |
1980 | 33738 | 30420 | +3318 | +2490 | 14925 |
续表
年份 | 收购 | 销售 | 购销差额 余(+)缺(一) | 净调出(一) 净调入(+) | 年度末 库存 |
1985 | 28248 | 42258 | —14010 | +1565 | 21850 |
1990 | 7771 | 33239 | —25468 | +16226 | 23109 |
注:表列数据均系统购统销与定购数量。
三、粮政票证
粮政民国时期,政府已有粮政管理机构。1949年7月开始,专署与所属各县
设粮食局,专事粮食征收、保管与财政粮支拨。9月,全区共设40个粮库,有员工798人。是年,征借年度公粮4500余万公斤。1953年12月,设立专署粮食办公室,协调粮食统购统销。1954年2月,各县粮库改为政企合一的粮管所,下设粮食收购站与供应站。1990年底,全区8个县市计有56个粮管所、8个粮油贸易公司、12个粮油供应、储运与粮油食品工业等公司(厂),237个粮油购销点(其中城区粮店68个、粮油食品店12个),共有干部职工6178人。
票证 1949年12月,执行省粮食局制发的军政人员省内通用粮票、草票。1954年1月,使用统一印制的购粮券。同年7月改用购粮证。1955年11月,建立粮食供应分户清册,使用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与地方饲料票。各县在供应计划内自印季度定量口油油票与豆制品票等。1956年增加周转粮票、粮食品种交换票、农村饲料票,后又增加奖售粮票。1961年后,10岁以下儿童发儿童糕点票,定量人口补助熟食品票与返还农村的统糠票。1964年建立票证会审、核销制度。1979年开始清理票证。1984年停止使用奖售粮票与农村饲料票。1985年调整农村粮食购销价格,增印浙江省农村粮票。粮油票证按季度发放,定点供应,限期使用。至1990年末,社会流通粮油票证有全国通用粮票、地方流动粮票、浙江省定额粮票、浙江省粮食专用券、浙江省农村粮票、浙江省流动人口食油票(分城镇、农村两种)、各县市生猪奖售饲料票、换购鲜蛋粮食专用券、城乡不产粮人口口油油票、豆制品票等。
四、仓储运输
国库建设 解放初,借用祠庙、民房储备粮食柴草。1950年5月开始建仓,按照“以修补为主,新建为辅;扩大仓容为主,改善仓库为辅;集中储存为主,分散储存为辅;以保管条件为主,交通条件为辅”的原则,着手定点整修临时性收纳仓与永久性集中仓。1953年,临海县在城关天宁寺建设永久性砖木结构仓库。各县相继新建扩建一批苏式仓、房式仓、祠庙仓、拱型仓、土圆仓。70年代初,仙居县横溪粮管所试用风力输送粮食入库。1979年,温岭县箬横粮管所始建河埠吸粮塔及入库输送线。1982年,温岭县新河粮管所与黄岩县路桥粮管所建造烘干房,采用双热式滚筒,每小时烘干稻谷7—7.5吨。1989年,国家商业部与省粮食局联合投资600 万元,建立椒江外沙粮食中转库,内有大型粮仓9座,可容纳2.5万吨粮食,配有专用码头,次年通过中转库吞吐粮食1.8万吨、其他物资4270吨。1990年末,全区国有粮食库点290处,建筑面积305046平方米,库容量443116吨;油池、油罐188只,容量3725吨。
集体储备 1962年开始,根据“备战备荒”和“藏粮于民”的精神,农村生产队建立集体储备粮,本着“无战不动,无荒不用”的原则,春借秋还。1964年,国家粮食部门代生产队集体定点凭证储备。 1980年,代储粮食2.48万吨。1984年停止代储入库。1990年末,全区尚有代储粮食6590吨。
粮仓管理 1954年推行无虫害、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的“四无”粮仓。1954一1966年,临海县涌泉区粮管所连续13年保持无霉变,受省粮食局表扬奖励。1979年,温岭全县粮库实现“四无”,次年进一步推行“一光、十无、六化、五防、一密闭”措施,仓内面面光,无粉尘,仓房无蛛丝,仓墙无洞缝,仓口无滴水,仓周无积水,场地无垃圾、无杂草,仓点无越冬仓虫,卫生无死角,以及防潮、防虫、防鼠、防雀、防火与仓内粮面水平化,并使用塑料薄膜密封,巩固提高“四无”成果。此后,黄岩等地推广电子测温、机械排风、横探管熏蒸杀虫等科学管粮技术,提高粮食保管质量。据1990年鉴定,60个储粮单位中有59个达“四无”要求。
调拨运输 民国时期,温岭、黄岩、临海3县一般年景尚有米粮调出,面粉、杂粮调入。军粮与公务人员粮俸由政府粮政机关调拨,余皆由粮商经营。粮食进出以船运为主。政府对粮食流向时有限制。民国8年(1919),温岭、黄岩两县知事会衔出示布告:“严禁奸商从金清港运米出海,以稳定两县粮价。”21年,温岭县政府给38户粮商批发粮食运输证,向杭州、宁波、舟山等地运输大米1884吨;黄岩县通过海门转口上海、宁波、温州、福建等地粮食2.62万吨。26年,抗日战争开始,军粮民食核发战时购粮许可证,封锁沿海港口,严密查验出口粮食,严禁粮食漏海支敌。是年夏秋,宁波粮食公司驻台办事处购米26821包运往宁波。
解放初期,沿海、山区时有土匪骚扰,调运粮食以武装护送。1951年3月,省财政委员会指示:三门湾以南滨海三五十里地区不存粮,动员民工将沿海粮食向内地集运。据不完全统计,是年集运粮食1.25万吨,向宁波调拨3000吨。1953年,陆运粮食已畅通无阻,海上运粮仍不安全,继续执行“先调沿海仓库存粮,后调仓库条件差、难保管的存粮”原则。1958年后,主要粮站均通公路,各县陆续购置运粮汽车,建立专业运输队伍,对按时完成粮油调运计划、保证城乡供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75年,地区粮食局建立运粮车队与汽车修理厂,1985年成立汽车驾驶员培训队。1990年末,地区与县市计有7个汽车运粮队,运营汽车47辆、275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