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粮油购销

发布日期:2019-01-24 08: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台州粮食、油料基本自给,进出互补。民国时期,粮食曾作特殊商品,限制出境外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初由国营粮油公司与供销合作社参与市场调节继而归口政府粮食部门统一管理,实行统购统销、议购议销。

一、粮食购销

米市行商 民国时各主要集镇均有私营米行(粮栈)米店新粮登场时压价收购青黄不接时抬价出售温岭黄岩临海等县米贩豪商通过松门金清门等港口,贩米出海,远销上海、宁波、舟山及闽南诸地。24年(1935)出海大米57万石。每逢灾年,米价暴涨。29年秋淹,糙米每元l升2合,泽国、新河民众闹粮荒,政府被迫通令各地米商实行短时平粜,每元2—3升。31年12月,仙居县城每升大米22元,33年大荒时每升大米涨至365元。35年,临海县粮荒,城区发生抢米风潮。37年9月,米店老板借口米源艰难,每人限籴1升,抢购风四起。l949年7国营台州贸易公司参与粮食经营1950年成立中国粮食公司台州分公司各县城及集镇分设办事处、经营组与门市部,挂牌收购粮食,批零兼营,并在各地农村委托供销合作社代办粮食购销业务逐渐控制粮食市场平抑粮价l952年9月

后,中国粮食公司业务并入地县粮食局与基层粮管所。

统购统销 l953年11月,政务院决定粮食由国家统一经营管理,开始统购统l954年2月中共台州地委核减收购任务2750万公斤l955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简“三定)到户对余粮户定产定购三年不变超产部分增购40%缺粮户实行定销,每年评定一次。农业合作化后,以合作社为单位计算余缺;公社化后,以生产队为计算单位。机关、学校、团体、企事业单位人员与城镇居民,凭证凭票定量供应。l958年,粮食超购,温岭、黄岩两县超购4039万公斤。加上农村大办公共食堂“供给制”,以致1959年春普遍口粮不济部分入库粮食返销农村。是年夏遭洪涝灾害,秋又高基数征购,造成口粮困难。l960年春,再次返销粮食。l961年粮食大减产,人均原粮154公斤,城乡主副食供应十分紧张。是年,农村发生浮肿病,温黄平原比较严重,温岭县人民政府先后拨给3万多农户救济粮500 多万公斤、救济款ll23万元。1962—1963年,国家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精减下放全民职工2.11万人,压缩城镇人口3.41万人。1962年,行业用粮自1958年1565万公斤减至264.5万公斤,事业供应粮自636万公斤减至242.5万公斤,饲料粮自580.5 万公斤减至379万公斤。l963年,吃粮困难开始缓解,恢复供应标准。l965年对农村社队粮食征购任务实行“一定三年不变”政策,人均提供商品粮50公斤以上的生产队,超过部分按统购牌价加价l2%,并辅以化肥等物资奖售,灾年适当调减当年征购任务1971年改“一定五年征购基数不变超产超购加价30%l979--1983年,分次调减粮食征购基数,超购加价幅度提至50%。同时开展议购议销,开放粮食市场。l984年取消种子、饲料与农副产品收购的奖售粮。l985年,取消粮食统购与粮食补贴改为粮食合同订购由粮食部门在播种前与农户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粮按三七比例计价三成按统购价七成按超购价定购以外粮食可以自由上市定购品种为稻谷、小麦与玉米,全区任务l5500万公斤,地区与省包干基数l4700万公斤。1986年末开始,实行粮食合同订购与市场议购双轨制,提高收购价格,并与平价化肥柴油与预购定“三挂钩”。1990年秋改合同订购为国家订购交售定购粮的任务、价格与“三挂钩”政策不变。

若干年度粮食购销调存情况

单位:万公斤

年度

征购

销售

购销差额余(+)缺(一)

净调出(一)净调入(+)

年度末

库存

其中:生产队储备粮

1955

22969

11835

+11134

-8742

9686

1957

26739

14890

+11849

-7550 -7550

10838

1962

19525

12040

+7485

-6091

9450

1965

21225

12984

+8241

-7140

10261

958

1970

18136

13580

+4556

-2818

13621

1117

1975

15024

18092

-3068

+2072

13596

1454

1980

19926

18318

+l608

+164

16768

2480

1985

15862

18710

-2848

+6544

14570

1192

1990

14867

1976I

-4894

+6005

17282

659

注:(1)粮食年度的计算,1955—1961年按当年7月至次年6月,1962年以后按当年4月至次年3月。(2)表列数据系统购统销与合同订购数量。

议购议销 l962年9月,供销合作社开始承办议购议销。l963年10月归口粮食部门统一经营。以当地市场议价吞吐为主,着眼于粮食余缺调剂。当时,上市粮食以番薯干为主,间或搭配少量大米出售。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议购议销业务基本停顿。l978年恢复粮食议购议销。l980年,各县设立粮油贸易公司,地区设立省粮油贸易公司台州分公司(1987年与省公司脱钩,l990年建立台州粮油贸易公司)开展内购内销外购内销内购外销与代购代销联购分销等经营活动大麦番薯干等地方盈余产品实行内购外销玉米大豆等紧缺品种实行外购内销每年自东北和山东、安徽诸省议价调入。至1990年底,全区共议购粮食59545万公斤,以1986年最多,达9913万公斤;议销粮食l00564万公斤,以1988年最多,达14835万公斤。

二、食油购销

台州食用植物油料,有油菜籽、棉籽、油茶籽与花生、芝麻等,以油菜籽为大宗解放初食用油脂油料逐渐由私商经营转为由供销合作社经营l950年5月建立浙江省油脂公司台州支公司,l953年开始实行统购统销。

油料收购 l954年采取派购与自愿交售相结合的办法收购油料。1955年实行比例收购政策“多产多留少产少留”,统购数为农户实产的50—60%l956年层点的油料采购与油脂供应,由供销合作社移交粮食部门统一经营。l957年开始全额收购油菜籽棉籽油茶籽等油料留给一定数量的食油并按比例返回油饼l959 年油菜籽总产量7543吨。l962年,改全购全销为差额包干,对余油生产队的包干数只购不销,超产归队;对缺油生产队与自给生产队不购不销,国家对农业人口不再供应食油,包干指标一年一定。l968年起,取消差额包干,恢复计划管理,食油库存由省统一调度,油料生产下降。1970年油菜籽产量降至561吨,l975年441吨。1977年秋,中共台州地委调整油料收购政策,每收购50公斤油菜籽,返回食油1.5公斤油饼25公斤并奖售化肥l0公斤按计划面积定产收购超产部分加价30%次年返油标准增至5公斤鼓励种植l 979年提高油菜籽统购价格与超购加价超购加价提价50%,并实行“斤籽斤粮”奖售,油料生产有较大发展。l980年油菜籽产量升至6440吨。l982年对油菜籽采取“封顶”收购政策,计划内统购基数按统购价收购,超基数部分加价收购;计划外按统购价收购,同时取消统购部分的粮食奖售。1984年取消“封顶”政策,实行倒四六比例价(40%按原统购价,60%按超购价)敞开收购。1985年取消统派购任务,油菜籽、花生与主产区芝麻按倒四六比价,棉籽按顺四六计价,敞开收购,产量与收购量下降。l987年3月,从当年新菜籽登场起,改按八二混合价(80%按倒四六比价,20%按超购价)敞开收购,仍未见起色。l988年在原定基础上提高收购价4.35%,l989年与l990年又两次提高收购价格,每100公斤油菜籽收购价,自1987年96.6元升至1990年152元。l990年收购量为l980年的26.35%。

油脂销售 l954年第四季度起,对城乡不产粮人口实行凭证限量供油,始为每人每月6两(旧秤十六两制,下同),后降为5两。l957年开始,全面实行凭票定点供应,以计划指导票证发放,以票证控制计划执行。1960年11月,每月定量降至4 两,后降至3两。l965年,多数县恢复原定量标准。1979年后,食油供应正常,每人每月4两(十两制下同)并有节日与保健等补助油一直延续至l990年特殊用油与行业用油,按核定计划供应。

若干年份食油购销调存状况

单位:百公斤

年份

收购

销售

购销差额

余(+)缺(一)

净调出(一)

净调入(+)

年度末

库存

1962

4337

5028

-691

2881

1965

9592

7400

+2192

10940

1970

8098

9750

-1652

+1422

8529

1975

5046

12319

-7273

+5561

6576

1980

33738

30420

+3318

+2490

14925

续表

年份

收购

销售

购销差额

余(+)缺(一)

净调出(一)

净调入(+)

年度末

库存

1985

28248

42258

14010

+1565

21850

1990

7771

33239

25468

+16226

23109

注:表列数据均系统购统销与定购数量。

三、粮政票证

粮政民国时期,政府已有粮政管理机构。1949年7月开始,专署与所属各县

设粮食局,专事粮食征收、保管与财政粮支拨。9月,全区共设40个粮库,有员工798人。是年,征借年度公粮4500余万公斤。1953年12月,设立专署粮食办公室,协调粮食统购统销。1954年2月,各县粮库改为政企合一的粮管所,下设粮食收购站与供应站。1990年底,全区8个县市计有56个粮管所、8个粮油贸易公司、12个粮油供应、储运与粮油食品工业等公司(厂),237个粮油购销点(其中城区粮店68个、粮油食品店12个),共有干部职工6178人。

票证 1949年12月,执行省粮食局制发的军政人员省内通用粮票、草票。1954年1月,使用统一印制的购粮券。同年7月改用购粮证。1955年11月,建立粮食供应分户清册使用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证工商行业用粮供应证市镇饲料供应证市镇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全国通用粮票地方粮票与地方饲料票各县在供应计划内自印季度定量口油油票与豆制品票等1956年增加周转粮票粮食品种交换票农村饲料票后又增加奖售粮票1961年后10岁以下儿童发儿童糕点票定量人口补助熟食品票与返还农村的统糠票1964年建立票证会审核销制度1979年开始清理票证1984年停止使用奖售粮票与农村饲料票1985年调整农村粮食购销价印浙江省农村粮票粮油票证按季度发放定点供应限期使用至1990年末社会流通粮油票证有全国通用粮票地方流动粮票浙江省定额粮票浙江省粮食专用券浙江省农村粮票浙江省流动人口食油票(分城镇农村两种)各县市生猪奖售饲料票换购鲜蛋粮食专用券城乡不产粮人口口油油票豆制品票等

四、仓储运输

国库建设 解放初,借用祠庙、民房储备粮食柴草。1950年5月开始建仓,按“以修补为主新建为辅扩大仓容为主改善仓库为辅集中储存为主分散储存为辅以保管条件为主交通条件为辅的原则着手定点整修临时性收纳仓与永久性集中仓1953年临海县在城关天宁寺建设永久性砖木结构仓库各县相继新建扩建一批苏式仓房式仓祠庙仓拱型仓土圆仓70年代初仙居县横溪粮管所试用风力输送粮食入库1979年温岭县箬横粮管所始建河埠吸粮塔及入库输送线1982年温岭县新河粮管所与黄岩县路桥粮管所建造烘干房采用双热式滚筒,每小时烘干稻谷77.5吨。1989年,国家商业部与省粮食局联合投资600 建立椒江外沙粮食中转库内有大型粮仓9座可容纳25万吨粮食配有专用码头,次年通过中转库吞吐粮食1.8万吨、其他物资4270吨。1990年末,全区国有粮食库点290处,建筑面积305046平方米,库容量443116吨;油池、油罐188只,容量3725吨。

集体储备 1962年开始,根据“备战备荒”和“藏粮于民”的精神,农村生产队建立集体储备粮,本着“无战不动,无荒不用”的原则,春借秋还。1964年,国家粮食部门代生产队集体定点凭证储备。 1980年,代储粮食2.48万吨。1984年停止代储入库。1990年末,全区尚有代储粮食6590吨。

粮仓管理 1954年推行无虫害无霉变无鼠雀无事故“四无粮仓1954一1966年临海县涌泉区粮管所连续13年保持无霉变受省粮食局表扬奖励1979年温岭全县粮库实“四无”,次年进一步推“一光十无六化五防一密闭措施仓内面面光无粉尘仓房无蛛丝仓墙无洞缝仓口无滴水仓周无积水场地无垃圾、无杂草,仓点无越冬仓虫,卫生无死角,以及防潮、防虫、防鼠、防雀防火与仓内粮面水平化并使用塑料薄膜密封巩固提“四无成果此后黄岩等地推广电子测温、机械排风、横探管熏蒸杀虫等科学管粮技术,提高粮食保管质量。据1990年鉴定,60个储粮单位中有59个达“四无”要求。

调拨运输 民国时期温岭黄岩临海3县一般年景尚有米粮调出面粉粮调入。军粮与公务人员粮俸由政府粮政机关调拨,余皆由粮商经营。粮食进出以船运为主。政府对粮食流向时有限制。民国8年(1919),温岭、黄岩两县知事会衔出示布告“严禁奸商从金清港运米出海以稳定两县粮价。”21年温岭县政府给38户粮商批发粮食运输证,向杭州、宁波、舟山等地运输大米1884吨;黄岩县通过海门转口上海、宁波、温州、福建等地粮食2.62万吨。26年,抗日战争开始,军粮民食核发战时购粮许可证封锁沿海港口严密查验出口粮食严禁粮食漏海支敌是年夏秋,宁波粮食公司驻台办事处购米26821包运往宁波。

解放初期,沿海、山区时有土匪骚扰,调运粮食以武装护送。1951年3月,省财政委员会指示:三门湾以南滨海三五十里地区不存粮,动员民工将沿海粮食向内地集据不完全统计是年集运粮食125万吨向宁波调拨3000吨1953年运粮食已畅通无阻,海上运粮仍不安全,继续执行“先调沿海仓库存粮,后调仓库条件差、难保管的存粮”原则。1958年后,主要粮站均通公路,各县陆续购置运粮汽车,建立专业运输队伍,对按时完成粮油调运计划、保证城乡供应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975年,地区粮食局建立运粮车队与汽车修理厂,1985年成立汽车驾驶员培训队。1990年末,地区与县市计有7个汽车运粮队,运营汽车47辆、275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