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规划
民国20年(1931),天台县曾对县城街道建设作过简单规划,但未曾实施。1958年,临海、黄岩、温岭、天台、仙居等县城曾作建设规划。1981年3月,地区基建局培训城市规划工作人员60多人。各县相继成立城市(镇)规划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规划编制工作,于1984年10月基本完成。全区城镇规划定为近期(1990年)城市人口39.14万,人均用地59.42平方米;远期(2000年)城市人口48.26万,人均用地70.86平方米。1985年9月,地区行署批准各县城镇总体规划。10月,省人民政府批准椒江市、临海县总体规划,确定椒江市为浙江中部沿海重要港口城市,临海县城为重要轻工业城市。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各县城镇的规模、布局有所变动。1988年,椒江、临海、黄岩、温岭等县市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修编、调整、深化、完善城区总体规划。1990年末,临海、椒江、黄岩、温岭4县市完成规划设计调整工作。同时,各县市编制居住小区、街道、给排水等专业性规划。1990年4月,国家颁布城市规划法,各县市城镇建设依法按规划进行。
各县市城镇总体规划规模
县 | 近期(1990年) | 远期(2000年) | ||
市 | 人口规模 (万人) | 人均建设用地 (平方米) | 人口规模 (万人) | 人均建设用地 (平方米) |
合计 | 39.14 | 59.42 | 48.26 | 70.86 |
临海市 |
7.70 |
60.00 |
9.00 |
64.00 |
椒江市 | 8.50 | 84.36 | 10.50 | 81.78 |
黄岩市 | 5.70 | 61.OO | 6.70 | 66.OO |
温岭县 | 6.20 | 68.86 | 6.30 | 70.81 |
仙居县 | 4.60 | 71.00 | 5.90 | 74.00 |
天台县 | 4.20 | 64.80 | 5.10 | 75.39 |
三门县 | 1.77 | 69.11 | 2.40 | 71.O2 |
玉环县 | 1.47 | 60.23 | 2.36 | 63.86 |
二、村镇规划
村镇原为自然形成,素无规划可言。1958年“大跃进”时期,部分农村曾作过“田园化”规划,但未实施。60年代,在“农业学大寨”过程中,少数村镇住宅布局曾作过规划,并曾一度实施。1982年,为贯彻国家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村镇规划原则,地区举办村镇建设骨干培训班;各县市分别举办2—4期村镇建设培训班,先后培养400多名初级村镇规划员。以各县市城乡建设部门规划技术人员、村镇建设规划员为主体,对村镇进行测量、调查,根据因地制宜、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要求,安排街道、住宅、农贸市场及其他建设项目用地布局,编制村镇规划。1985年末,基本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有37个建制镇、362个集镇、5315个行政村。
1985年后,对村镇规划进行调整、深化、完善,特别是对村镇公共建筑与道路、给水、排水、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以及生产、生活用房、集贸市场、农田保护区等项目,作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同时,对村镇建设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合同制工人的招收和村镇规划管理费的收取标准等问题,均作出相应规定,使村镇规划机构和队伍得以稳定。1990年,全区有村镇规划管理机构76个,人员239人;完成调整的村镇规划88个,其中集镇15个、乡村75个;规划用地4651.1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