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制 盐

发布日期:2019-01-18 09:0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一、工艺

相传古时“煮海为盐”,又称“熬波”,意指火煎海水,使之蒸发浓缩直至成盐。宋时有刮泥淋卤、煎制成盐的记载。任海潮浸没滩涂,日晒风吹,涂泥见白,即可刮取咸泥。另在海涂垒筑盐墩,墩上开“漏碗”,直径约7尺,中深3尺,底部置竹管导卤,铺以净茅。咸泥挑进漏碗,汲海水浇灌,溶解咸分沥入卤坑。沥出的鲜卤,以石莲试浓度。宋姚宽《西溪丛语》载:“予监台州杜渎场时,以莲子试卤……卤浮三莲、四莲味重,五莲尤重……若两莲直,或一直一横,即味差薄。若卤更薄,即沉于底,而煎盐不成。”煎盐多用铁锅。搭盖草房,筑煎灶,每灶3锅或4锅。每次煎盐约需7小时,每锅可成盐30-40斤。一昼夜可连续煎3灶。此法产量低,周期长,劳动负荷重,产制1担盐须经摊泥、刮泥、整漏等8道工序,往返肩挑百余次,故有“担盐百肩”之说。

清咸丰年间(1851-1861),出现坦晒法。用缸爿拼制成坦格,每格面积7-8平方米,围以板条,注入鲜卤,利用日照与风力蒸发成盐。此法成本较低,劳动负荷相对减轻。约于坦晒法问世的同时,台州已有“摊灰淋卤”法,简称灰晒。灰晒场,区先筑堤建闸,塘内开辟灰坦,每支灰坦面积2.5亩左右,中置漏碗,旁列灰堆,以柴灰作吸取海水盐分的介质。经纳潮、泼水、摊灰,日晒风吹,吸入盐分,一般夏季3天,秋冬季4-6天,即可上漏淋卤。其成卤周期比刮泥淋卤快一半,劳动强度也略为减轻。

民国时期,煎、晒并存。因群众视煎盐为“熟盐”,制火腿业者认为煎盐能保持火腿色味,盐民以为如废煎后无柴灰可供灰晒,故仍保留煎盐法。

50年代,制卤方法仍刮泥、摊灰并存;结晶以坦晒为主,另有少量板晒。以长74寸、宽3尺木板,围以高1.5寸木框,注卤板内,晒制成盐。三门县少数产区尚存煎盐。

1957年春,省定温岭县上马盐场试行“流、枝、滩”制卤。按1%坡度筑成流下式盐田,采用四川式枝条架,以平滩蒸晒,三者结合制卤,成卤快,周期短,较摊灰淋卤缩短周期40%。三门盐场等相继推广。因枝条架造价高,抗风能力差,后陆续拆除。

60年代,推行北方盐场滩晒法晒盐。新建国营盐场按分散式结构建立单元滩,各滩以沟壕相隔,单独制卤结晶,面积一般在90亩左右。分制卤区与结晶区。制卤区分“步”,多至11步,少则7步,步间落差5-10厘米。结晶区制盐分池,大者400-500平方米,小者100-200平方米,围以石板条,上下落差约4厘米。平淡季卤源不足时,结晶区可作制卤用。此法集制卤和结晶为一体,全凭日照蒸发完成,为利用机械化生产创造条件。在制卤区与结晶区内设置若干储卤池,雨天注卤入池保存,晴天提卤上滩晒制。至70年代中期,盐区全部改用滩晒。民国时坦晒,每个盐民年制盐约7.5吨,灰晒约15吨。改滩晒后,一般年景每人年均产盐18吨,丰年约30吨。国营盐场生产率更高,1979-1986年,一般年景每个职工年均产盐40吨左右,丰年50多吨。旧时煎盐,卤水熬干,无苦卤可资利用。坦晒也常一晒到底,有少量苦卤亦视为“卤娘”,掺兑进鲜卤循环晒制。改用滩晒,制卤较易,一般留出苦卤,为盐业化工生产提供原料,且纯用鲜卤结晶,盐产品质量提高。

滩晒工艺流程:

纳潮→一至八步或九步蒸发→调节饱和→结晶旋盐

收盐→集沱→包装出运

苦卤回收→盐化工厂

在推行滩晒的同时,以国营盐场为主导,推广“新、深、长、旋、分、清”盐业六字纲要结晶,即用“新”鲜饱和卤灌池,适当加“深”卤水并延“长”结晶期,定期“旋”(搅动)盐,“分”段结晶,保证设备、工具“清”洁。并引进舟山盐场“薄膜苫盖”防雨新技术。

此外,台州制盐历史上尚有两法。一为炒盐。民国《台州府志》载:有用破缸块密铺涂上,汲潮水泼洒,旋燥旋泼,盐粒如霰。二为岩头盐。浇海水于礁石上,日光曝晒,结晶成盐。60年代前,三门县沿海部分村庄和临海县方山连门坑等地尚用此法晒制。

二、产量

按“岁额”(官定每年额定交盐数)计算,宋时黄岩场6.47万石(每石25公斤),折1616吨;长亭场3.58万石,折894吨;北监场4.22万石,折1054吨;合计14.27万石,折3564吨。元代,黄岩场9590引(每引200公斤),折1918吨。明嘉靖年间(1522-1566),黄岩场387440斤,折774.20吨;北监场1604306斤,折320.90吨;长亭场4885185斤,折977吨;合计1.04万引131斤,折2072.10吨。两浙四大盐场之一的黄岩场,自宋至明五六百年间,岁额在2000吨以下,明时下降甚多。直至清代,坦晒与摊灰淋卤相继间世,成卤周期缩短,原盐增产。乾隆三十四年(1769),黄岩场年产量约2000吨。宣统元年(1909),长亭场产盐2202.90吨。民国时期,产量提高较快。3年(1914),黄岩场产盐0.97万吨,杜渎场0.11万吨,长亭场0.21万吨,北监场0.90万吨,合计2.19万吨。此后,坦晒日渐扩大,产量成倍增加。31年黄岩场产盐2.09万吨,杜渎场0.55万吨,北监场1.70万吨,长亭场0.15万吨,合计4.49万吨。

50年代,经过土地改革,盐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灰晒场区涌现出“赶双场”、“摊夜灰”等技术,增产明显。1950-1952年,平均年产2.38万吨。1953-1957年,平均年产4.76万吨。60年代后,推行滩晒,产量增加。1958-1.962年,平均年产5.38万吨。1966-1970年,平均年产7.52万吨。采用“新、深、长、旋、分、清”盐业六字纲要与“薄膜苫盖”防雨技术后,产量、质量又有提高。1971-1975年,平均年产8.35万吨。1976-1980年,平均年产12.40万吨。

1980年起,玉环盐场先后投资93万元,分期建成5.60万平方米苫盖结晶池,配以自制电控薄膜收放机,雨前15分钟可盖好薄膜,较分散结晶增产10-15%。三门盐场继而推广。1982年起,自舟山引进黑膜垫底结晶法,比一般结晶池增产10%左右。1986年,产盐19.28万吨,每亩平均4.27吨,其中玉环盐场5.97吨,创历史最高纪录。1989年、1990年,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盐产量降低,1989年产盐6.56万吨,1990年产盐10.10万吨。

1949一1990年原盐产量

单位:万吨

年 份

产 量

年 份

产 量

1949

0.80

1968

5.65

1950

1.06

1969

7.81

195l

3.34

1970

5.49

1952

2.87

1971

14.87

1953

3.62

1972

6.60

1954

4.38

1973

4.78

1955

7.15

1974

10.95

1956

4.76

1975

4.57

1957

4.0l

1976

10.05

1958

4.95

1977

8.92

1959

7.21

1978

14.61

1960

5.22

1979

17.53

1961

5.56

1980

10.90

1962

2.86

1981

10.69

1963

8.08

1982

8.67

1964

6.16

1983

10.66

1965

5.80

1984

12.97

1966

6.67

1985

13.24

1967

11.96

1986

19.28

续表

年 份

产 量

年 份

产 量

1987

11.13

1989

6.56

1988

13.56

1990

10.10

三、质量

古代仅有“禁止掺杂”之例,别无明文规定。民国3年(1914)后,始规定氯化钠含量标准。36年《盐政条例》规定,一二等盐含氯化钠应在85-90%以上,三等盐不得充作食盐。36-38年,黄岩、北监2场及台州分局采样送省化验,黄岩场37年盐样属二等,余均三等。

1956年,实行国家食品工业部盐务总局颁布的海盐质量标准,分等计价,盐质逐步提高。1962年,原盐优等品、一级品率为4.48%,平均氯化钠含量为83.72%,等外盐尚占一定比重。1970年,优等品、一级品率在50%以上,平均氯化钠含量在92%以上。80年代普遍应用黑膜垫底结晶新技术后,实行分等计价。1984年起,在分等计价的基础上,实行优、一、二级盐价外补贴,提高盐质。1981年,玉环盐场获省轻工业厅原盐优质证书。1982年,三门盐场工业盐被国家轻工业部评为优质产品。1984年,玉环盐场被省轻工业厅评为浙江省国营盐场原盐质量第一名。1985年,温岭县苍岙盐场被省轻工业厅评为浙江省原盐质量优胜第一名。1986年,玉环盐场玉燕牌特制细盐被评为部优产品。1988年,三门盐场银三角牌食用细盐被评为省优产品。1990年,全区原盐质量平均优、一级品率达96.19%,含纯量91.97%;白度58.65度,超过省定优级盐55度、一级盐51度的标准;粒度88.26%(通过2毫米筛孔过筛率),超过省定优级、一级盐粒度80%的标准。

1990年原盐质量情况

化验成份(%)

白度

(度)

粒度

(%)

氯化钠

硫酸钙

硫酸镁

氯化镁

水分

水不

溶物

玉环县

93.22

0.57

0.24

0.71

5.16

0.10

59.16

89.48

其中国营

93.93

0.53

0.18

0.69

4.57

0.10

59.13

89.42

温岭县

91.92

0.45

0.33

0.57

6.65

0.08

59.77

90.53

其中国营

92.89

0.40

0.26

0.52

5.85

0.08

62.49

92.00

三门县(国营)

93.30

0.68

0.31

0.44

5.17

0.10

58.80

89.00

黄岩市

90.41

57.20

85.00

续表

化验成份(%)

白度

(度)

粒度

(%)

氯化钠

硫酸钙

硫酸镁

氯化镁

水分

水不

溶物

临海市

88.32

1.23

0.15

0.63

8.25

0.43

55.79

79.44

椒江市

89.25

0.98

0.54

0.64

8.55

0.04

55.10

84.70

四、盐业化工

民国28年(1939),开始以苦卤为原料产制卤冰(粗制固体氯化镁),先后有长亭场副产品厂、黄岩场第一副产品厂与北监场盐副产品厂投入生产。所产卤冰行销天台、仙居、永康等县,用作山田肥料及豆腐点浆用料。37年前后停产。1958年,临海、玉环2县建立盐化工厂,生产氯化钾、卤冰、钾镁肥等,1962年停办。1970年,三门、温岭、玉环3个国营盐场化工厂,除生产氯化钾等初级产品外,还生产少量溴素。1971l月,温岭盐场化工厂先后二次自海水中试产溴素,为全国第二个海水提溴工厂。1979年起,品种由三四种发展至十多种。是年,温岭盐场化工厂试制“二氟一氯一溴甲烷”(简称“1211”灭火剂)获得成功。1985年,省公安厅颁发合格证书及生产许可证;198610月,获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办公室认可,为全国同行业首批6家获证单位之一。同年,三门盐场化工厂引进江苏海洋研究所四溴乙烷阻燃生产线,试产成功,质量符合HGB3506-62标准。1988年,建立年产70吨四溴乙烷生产线,1990年销售25吨,创产值40万元。1989年,该厂自行设计安装日产四溴乙烷助催化剂500公斤生产线,当年生产16.50吨,6项指标全部合格,部分指标高于美国阿莫科公司标准。1970-1990年,全区生产氯化钾1524吨、固体氯化镁2327吨、液体氯化镁6288吨、钾镁肥449吨、卤冰2729吨、溴素182吨、涂料191吨、“1211”灭火剂645吨、四溴乙烷阻燃剂46吨、四溴乙烷助催化剂56吨,累计产值1495.49万元,创税利266.14万元;其中1986-1990年,产值1026.35万元,税利17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