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法
民间历来重视乡规民约,在封山区树碑立禁,违禁执罚极严,谚称“官靠印,民靠禁”。封禁林区一般都有专责看守人,日夜巡逻。但旧时约法封禁限于成熟林、近成熟林与毛竹山,范围较小,对大面积荒山、边远山则无封无禁,顾此失彼。
50年代初期,经过土地改革,各地建立护林组织,划定封山区,制订护林公约。1956年,天台县有护林组织160个。1963年,国务院发布《森林保护条例》后,各县整顿护林组织,恢复健全规章制度,加强护林工作。在“大跃进”与“文化大革命”期间,护林工作两度遭受破坏。1979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公布后,森林得到法律保护,治山护林出现转机。一些破坏山林事件得到及时处理。1981年,三门县头岙公社叶家大队违法毁林1300亩,事件责任人被依法判刑。1989年,在6个国营林场建立公安派出所,7个县市配备专职森林干警62人。当年全区侦破毁坏森林特大刑事案件2起、重大刑事案件10起,查处治安案件27件,授权处罚案件171起。各乡村通过恢复与整顿护林组织,重新制订民间管山护林公约,以防偷盗树木,滥伐森林。大部分山林纠纷事件在基层得到及时解决,使森林资源得到保护。
二、防治
据1981年普查,全区危害森林昆虫有19目、199科、1558种,病害68种,其中马尾松毛虫、杉木细菌性叶枯病、毛竹枯梢病、华竹毒蛾、苦楝丛枝病等危害较大。害虫天敌有9目、35科、279种。
以马尾松毛虫危害最烈。一般三五年为一个发生周期。民国26年(1937)4月,温岭县20多个乡镇、10万多亩马尾松受害。1953年,梅溪乡受害5000亩,群众捉虫3215公斤。1961年5月,省政府派飞机为温岭县西郊山头喷药杀治松毛虫,杀死率达90%。1963年,三门县花桥、小雄、泗淋等乡松毛虫猛发,政府发动几万人上山灭虫,并采用六六六粉、滴滴涕多遍喷杀,予以扑灭。1973年,温岭县34个公社17万亩松林遭灾,群众捕捉松毛虫12.35万公斤,并首次采用天敌赤眼蜂防治,放蜂面积24万亩,成功率在70%左右。1979年,临海县松毛虫暴发,40万亩松林受害枯死,占全县用材林的36%。1984年,全区松毛虫受害面积81.93万亩,占松林总面积的20.94%,采取药物喷杀、生物防治、人工捕捉等多项措施,得到抑制。是年开始施用白僵菌19750公斤、赤眼蜂卡28080张。仙居县杨府乡进行招鸟灭虫试验,在重点松林区放置招鸟箱700个,招引大山雀、山麻雀灭虫,压低虫口52%。1990年,全区松毛虫害50.29万亩,防治6.25万亩。
毛竹枯梢病,60年代在仙居县发生,后逐年蔓延。1984年,该县竹林株发病率近19.1%,以岭梅、溪上2乡较重。后采取伐病株与钩竹梢等措施,控制病情。1978年,仙居县林科所高兆蔚首次发现竹后刺长蝽,获省优秀科技成果三等奖。
随着林木种子、苗木与木材进出口业务的增加,1983年开始对森林进行病虫害检疫。主要检疫对象有日本松干蚧等。至1990年,各县市检疫调运的森林种子21.94万公斤、花卉苗木9145万株、接穗0.32万公斤、木材22.7万立方米、林产品23.35万箱、毛竹6075吨,开证19769份。
三、防火
1952年,全区火灾毁林8113亩,计98万株。1954年,仙居县发生山林火灾10次,毁林1920亩,计15.2万株。1955年,天台县发生山林火灾120次,7752亩山林遭灾,损失林木13.8万株。次年,天台县林业局与县公安局发出《关于加强护林防火的联合通知》,组织护林防火专业队与护林员,并把防火护林作为社、队生产竞赛的主要内容之一,当年森林火灾减至8起。1965年,临海县小溪乡宿仙村因烧炭失火,烧毁竹木4.4万株、薪柴3万担。1970年,仙居县发生森林火灾5次,8500亩山林受灾,毁林93.5万株。1976年,1月,临海县道厂基林区发生火灾,毁林1100余亩。1986年,地区及各县市相继建立森林防火指挥部,整顿健全护林防火网络,拨款购置车辆与通讯设备;每年11月至次年4月为防火期,建立值班制度,加强防火信息联网与指挥调度。至1990年,全区有无线电中转台1座、中继台4座、基地台23座,配备手持式对讲机119只、防火车6辆、瞭望台5座,并开辟防火线736公里。森林火灾自1988年的252次、毁林698.1公顷,降至1990年的46次、毁林52.02公顷。
四、限采
民国时期,木、竹、柴、炭大多由商人至产地“判青山”,采伐加工,也有山民自产自销或运往交易市场出售的。1951年开始,实行计划采伐、收购与供应,木材由森工部门,毛竹、木炭由供销部门统一经营,薪柴采伐限于开放的薪柴区,可自用自销。此后,各县先后成立木材收购站,后改为森工站,负责计划采伐与收购工作。因木材、毛竹等产需矛盾突出,出现乱砍、偷伐现象。1952-1985年,仙居县年均计划砍伐6260立方米,实际年采伐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不包括薪柴、烧炭)。
1985年,国家取消木材、毛竹等山林产品统购统销政策,放开市场,全区形成竹木市场51个,个体经营者2万多人,年交易16.58万立方米,成交额1亿多元。仍有过量采伐。1988年,对木材实行凭证限额采伐,全区限额12.3万立方米、1990年起实行木材全额管理,年控制采伐指标为16.385万立方米。同时整顿木材市场,加强采伐、运输管理,在交通要道设立木材检查站,出省木材凭省运输证放行。各县市建立育林基金制度,农村除自产自用材外,上市木材需缴纳育林基金、更新改造基金与资源林政管理费、林区道路建设费。国营林场按木材销售价的30%提取林价金。竹、木、炭等按比例收缴育林基金。从多方面限制森林资源超前、超量消耗,并保证被耗森林资源获得合理补偿。
五、建立保护区
1990年,仙居县在俞坑建立常绿阔叶林自然保护区。该保护区地处淡竹乡西南部深山,海拔400-900米,面积5000余亩,系括苍山区仅存的大面积常绿阔叶林区。区内遍布樟科、壳斗科、木兰科、山茶科等常绿树种。其中樟科有红楠、华东楠、紫楠、刨花楠、浙江樟、华南樟、豹皮樟等;壳斗科的青冈栎、甜槠、苦槠、多钩栗栲、青栲、乌冈栎、长叶石栎、云山青冈、罗浮栲等大树;木兰科有木莲、深山含笑、厚朴、凹叶厚朴等大树;山茶科有木荷。此外尚有各种柃木、野生茶等灌木层,以及杜英、树参、猴欢喜、少叶黄杞、厚叶冬青等常绿阔叶树与蓝果树、黄山木兰、南酸枣等落叶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