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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江湖派诗人姚镛仕宦考

发布日期:2018-05-03 09: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地方志

南宋江湖派诗人姚镛仕宦考

 

张继定

 

 

摘要:南宋嘉定十年进士、江湖派诗人姚镛的仕历,古今文献的记载较为疏略,仅知他系越州剡溪人,曾任县尉、吉州判官,后擢为赣守,因忤帅臣而贬谪衡阳。考其所著《雪篷稿》及其交游的著作,可探知他还任过万安县令、赣州通判等职,其被劾贬衡阳乃是一桩冤案,某些文献关于他的仕宦述有诸多失误,包括所谓“掌教黄岩县学”的误载。

关键词:南宋;诗人;姚镛;仕宦;考析

 

南宋越州剡溪(今浙江绍兴市嵊州)人姚镛(1191—?),是一位富有才气的江湖派诗人,又是一个颇具个性的地方官员。自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及第,至理宗绍定六年(1233)冬于赣守任上被贬谪衡阳,在职近二十年间,他忠于职守,重于政教,且不废诗文创作,先后有杂著一卷和《雪篷稿》一卷问世。关于他的仕宦经历,古今一些文献的记述大都较为疏略,而且有若干失实之处。现就南宋有关史志和笔记对姚镛的仕宦记述作简要的梳理,进而对他的任职官问题作一番探究和考辨,希望得到方家和广大读者的教正。

 

一、南宋有关史志和笔记对姚镛仕宦的记述

南宋时期的方志文献,最初记载姚镛履历的,是高似孙撰于宁宗嘉定年间的《剡录》,其卷“进士登科题名”栏目下标有“姚镛 嘉定十年吴潜榜”9个字。继而《(宝庆)会稽续志》卷六亦有这一简约的记载,其后只加了“宪姪孙”3字(“宪”指姚宪,曾于宋孝宗淳熙年间为参知政事)。自进士及第后的十多年中,他“为亲从薄宦,……悽其赋远征” ,一直沉于下僚。当时的文献有关姚镛的记载极少,仅从刘克庄撰写的《姚镛县尉文稿》得知,他曾担任过某县县尉之职。南宋后期罗大经的笔记《鹤林玉露》有“骑牛诗”逸事一则,涉及姚镛任职贬官之事,云其“为吉州判官,以平寇论功,不数年擢守章贡为人疏隽,喜作诗,自号雪蓬。尝令画工肖其像骑牛于涧谷之间,索郡人赵东野题诗。东野题云:‘骑牛无笠又无蓑,断陇横冈到处过。暖日风不常有,前村雨暗如何?’盖规切之也。居无何,忤帅臣,以贪劾之。时端平更化之初,施行特重,贬衡阳,人皆服东野之先见”。又,韦居安《梅诗话》对此也有记叙:“余绍定己丑侍亲司警吉之太和时,雪蓬爲元幕,尝识之。端平初守章贡,因风闻得罪谪衡山。”表明绍定二年(1229)韦居安在吉州所属太和县任职时,姚镛确为吉州太守幕僚,后知赣州,被劾贬衡阳。此外,周密的笔记《浩然斋雅谈》(卷中)也提到姚镛“绍定间以忤陈子华之衡阳点明了那位劾贬姚镛至衡阳的帅臣是“陈子华”(名韡,字子华)。但这些记载对姚的任职、贬谪过程均语焉不详。明清以来各类介绍姚氏简历的志书、辞书及学术著作,大都沿用上述资料,大同小异,少有新的发现和拓展,其中有一些记述甚至还存在着失误和疑点。              

为什么出现这一令人遗憾的现象?这一方面是由于姚为赣守后,被朝廷贬谪衡州沦为“罪臣”,遭到官方史家的歧视(同是赣守,嘉靖《赣州府志》将仅任赣守数月的陈作为名宦列传,却无视姚的政绩,置其于名宦之外),另一方面恐怕也与后来的编著者未曾将视野扩大,仅局限于那几部史志和笔记类著作的记载有关。其实,如果关注姚镛本人的著述及其与友人间的文字互动和彼此酬唱,就会对他的仕历,有较多的发现和了解。

 

二、姚镛任万安县令和赣州通判、赣守考析

(一)姚镛万安县令的依据

姚镛《雪篷稿》中有一篇《继周圹记》,这是姚氏为其出生不足两岁即夭折的爱子继周而撰写的墓志铭。篇幅虽短,仅300多字,但文学性强,信息量大,文献价值颇高。为便于说明问题,先全文引录于后(重要语句以黑体字标示):

    继周,予庶子也。绍定元年冬,予官庐陵明年春,予妇周氏卒。

冬,继周生,故名曰“继周”。秀颖而健,踰月能笑言。立予膝,从予

 阅书。人异之,曰:“传一经,必此子。”是年,冦起江湘,州县骚动。

弟鑛携继周,归葬周氏于剡。又明年,恩为令嗟乎!吾见汝之

归,而不见汝之来也!寿夭,天耶?,老弱壮死于盗贼者,几千

百人;世之奔走于名利旅而殁者,几千万人。继周生兵间,甫一,非

有役于利名也,以予故,往来数千里,其亦幸而不死于盗贼,其亦不幸

而殁于旅也,天耶!余年将四十而鳏,不能静退保此子,以续先人之祀,

祀谁续耶?周氏谁继耶?人谓传经者,梦耶!鑛舟其骨来万安,予不忍客之

,归藏于周氏墓下。其生丑十月四日,其卒庚寅十一月六日,其葬辛

卯十二月十日。予,剡溪姚镛希声也。铭曰:天生之耶,胡不予之寿?

天死之耶,胡为予之秀?呜呼,岂其秀,故弗寿?  

可以说,这是一篇短小精悍,情文并茂,具有多重意义的纪传体散文。它不仅反映了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状况,表现了作者因襁褓中的爱子突发“惊疾”夭亡而悲恸欲绝之亲情,而且提供了关于作者本人的诸多信息使我们得知他任吉州判官之后的家庭变故、官职变迁以及他面对残酷社会现实的思想变化。正是文中写的“越明年(即绍定三年),余蒙恩为令,迎安舆就养,继周偕焉。至杭得惊疾,死于玉山道中。……()鑛舟其骨来万安”这段话,成了我们判断他于绍定三年由吉州判官任上转迁万安县令的主要依据。虽然州判官与县令的官阶差不多,但县令毕竟是一县之长,独当一面,职权显然高于一州之幕僚,所以有“蒙恩”之说。万安为吉州所辖之县,说他担任的是万安县令,这从“鑛舟其骨来万安”之句即可推知。

这一推断还可从姚镛所撰的《壶说》开头一段文字得到佐证:“唐梁国公作《壶赋》以厉当官者。旧万安令李东掲而名县之西斋。镛朝夕处壶之下,知诚不在目,而在心也”。唐梁国公,指唐代名臣姚崇姚镛一向以姚崇为自己家族的祖先,家藏有姚崇《冰壶赋》的碑刻(戴复古有诗《怀雪篷姚希声使君》,诗题下即有一小注:“唐梁公作《冰壶赋》,雪篷有碑”)。此碑被姚镛视为传家之宝,“镛朝夕处壶之下”,对万安前县令李东在县之西斋张贴的《冰壶赋》自然十分熟悉。从中也不难看出姚氏撰《冰壶说》时已在绍定四年知万安县的任上。

为什么朝廷要调姚镛至万安县任县令呢?这大概与当时江西包括吉的动荡时局有关。正如姚镛《继周圹记》所记叙的,绍定二年“冦起江湘,州县骚动”,农民起义军烽火已延及湖南、福建、江西等地。而“万安之邑,控于诸峒之冲”,诸峒的义军成了该县官府的严重威胁。大概当局认为姚镛是个理政干才,才有此调令。姚镛上任后,以非常的手段,镇压了境内的诸峒“渠魁”。这一急切的军事行动,可能事先未曾请示上级并征求当地“士师”的意见,以致引起反对者的非议,“诡捷报于邮筒,飞谤书于墙壁”。为此,姚镛不得不上书吉守申辩自己非“贪天之功”,乃出于“务除民害”。其《雪篷稿·上吉守范计院启》一文申说的正是这个情况。从中也进一步证明他之任万安县令乃确有其事。

(二)姚镛升任赣州通判和赣守考析

由于在万安县平定峒民起事“有功”,姚镛大约在绍定四年(1231)秋冬间被升调至赣州任通判,不久又因镇压赣地“峒寇”而擢为赣守。古今文献有关姚镛履历的介绍,大都只说姚氏自吉州判官因“平寇”论功被擢为赣守,而其迁赣州通判事,南宋以来的史志少有记载,仅《(天)赣州府志》卷之九隐约提及姚“以平冠功绍定六年擢州监丞(笔者按:州监丞,系州通判之别称,守赣”。不过,刘克庄先后写的《寄章贡姚别驾》、《寄章贡姚使君》二首七律及姚镛本人的诗作,更可证实此事。

考程章灿《刘克庄年谱》,刘克庄这两首诗写于绍定五年(1232)。章贡即赣州,别驾,为宋时通判的别称,使君乃州府主官的通称。让我们先看看这两首诗是怎么写的:

                                           寄章貢姚别駕

贑江当日血成川,谁肯身驰不测渊。尺檄约降诸峒静,单车禽一城全。

带刀俗染维新化,横槊诗刊第几编。相与元龙讥世事,亦怜疏拙老林泉。

 

                                   寄章贡姚使君

                      虔在江西尤巨丽,极知君相选侯难。昔多法吏怀州绂,今少诗人上将坛。

                        敛戍官兵申拆洗,放衙洞报平安。衰颓欲纳辕门谒,却怕崆峒腊雪寒。

 

前一首诗主要赞叹时任赣州通判的姚镛以诗人之身,甘冒危险“降盗”“擒叛”的勇武精神后一首诗大约写于姚镛绍定五年升任赣守后的冬日,意在对他以诗人之身为将兵之职表示敬意。或问:何以见得“姚别驾”和“姚使君”就是姚镛?这不光是刘氏这两首诗所表现的内容切合姚镛的身份和经历,亦有姚本人《寄赵东野,时以帅檄抚定赣叛》诗题和戴复古《赣州呈雪篷姚使君》的诗句“白旗走报山前事,昨日官军破绿林”相佐证。

    长期以来,关于姚镛任赣守的时间,古今文献记载颇不统一,有绍定四年(参见肖鹏《宋词通史》)、绍定六年(参见曾枣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宋代卷)、端平初年(参见韦居安《梅诗话》)等几种说法,也有仅笼统地说在绍定年间任赣守。笔者以为,根据对姚镛《上吉守范计院启》及前举的刘克庄两首七律的考析,曰姚氏于绍定四年于万安县任上迁为赣州通判,继而在绍定五年再升为赣守,应该更为准确。刘克庄《寄章贡姚使君》写于绍定五年的“腊月天”,说明姚在年早些时候已由通判擢为赣守,他在赣地的“平寇”战事(即刘克庄所说的“身驰不测渊”“单车擒叛”)当发生在他升迁赣守之前。若按某些文献所说姚于绍定六年才调任赣守,就与刘克庄二首诗写作时间(绍定五年)及诗中所反映的事件对不上号了。这一点,从李之亮编撰的《宋两江郡守易替考》一书也可得到印证。

且看该书“绍定四年至端平元年赣州郡守易替考的列表”:

绍定四年辛卯(1231)  萧振英  姚镛

      绍定五年壬辰(1232)  姚镛  

绍定六年癸巳(1233)  姚镛

这份“赣州郡守易替表”除了于绍定四年把姚镛列为易替萧振英的赣守可能有出入外(那时姚镛任的当是赣州通判),绍定五年、六年列姚镛为赣守,则正好与姚镛的经历及其诗友著作所提供的信息相符,应该是合乎史实的。

 

三、关于姚镛贬谪衡阳几个问题的考析

绍定五年姚镛由赣州通判擢赣守之后,据《永乐大典》一四六二七《吏部条法》记述:“绍定六年四月十九日都省札子:知赣州姚镛申兼提举南安军、南雄州、汀州兵甲司公事。”姚镛新兼这一职务,表明当时朝廷对姚镛在赣州的任职还是相当肯定的。

然而风云突变,自从绍定六年九月陈韡受任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帅臣)之后不久,姚镛即被陈所劾衡阳了。这正应了其友人赵东野《题骑牛诗》的提醒:“暖日暄风不常有,前村雨暗却如何?

鉴于古今文献对姚镛被贬衡阳的记载颇不一致,这里有必要作些探讨。

(一)姚镛被贬衡阳的时间 

姚被贬衡阳的时间 ,《梅诗话》曰在“端平初”,《宋诗传》(下)以为在“嘉熙间”,多数则以为在绍定六年间。其实,此事《宋史全文》已有明确的记述:“癸已[1233]十一月)辛丑(七日),詔知贑州姚、知兴国军王相,各追五秩。安置衡州,相安置岳州。”大概朝廷的这一诏令未曾及时到达,十一月冬至前的小至那天,姚镛在州衙还以赣守的名义为新建的程太中祠堂写记说明那时尚未接到被贬衡州的诏令。十二月间,朝廷宣布知隆兴府的帅臣陈兼任知赣州。尽管知隆兴府兼赣守的陈至端平元年(1234)二月才到赣州任上,但可以肯定,姚镛这年十二月已被安置至衡阳《历代诗余》与《梅诗话》一样,也说姚被贬是在“端平初”,这与姚镛实际被贬的时间(绍定六年十一月辛丑)已有出入,而《宋诗传》(下)以为姚“嘉熙间贬衡州”,则时间相差更大了。

(二)贬谪衡阳的姚镛降为什么职务?

《宋史·职官志·序》记载:“其官人授受之别,则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 而官员的贬谪形式,也具有多样化的特点,视其“罪错”的轻重,有降秩、降差遣,职如故的,有落职、降差遣而秩不变的,有去职、降秩而差遣不变的,“罪错”特别严重者,则三者都被降罚。姚镛之贬衡阳,是属于哪一种情况呢?

据《宋史全文》,姚镛是自赣守贬谪“安置衡州”,处罚是相当严厉的,不仅俸禄被“降五秩”、而且被迁谪到了当时比赣州更为荒僻的衡岳地区,是比移送某地“居住”处罚程度更重的“安置”。虽然名义上他还是衡州太守(这从他至衡州贬所后,其诗友乐雷发和戴复古等仍然称他为“使君”可知),但所谓“安置”,表明行动上已被限制,失去了实际的职权和行动的自由,姚镛就曾自谓“既谪衡,杜门省咎”,直至嘉熙元年“天恩下释湘纍客”,“甫得自便”。由此,我们也不难看出古今某些文献对姚镛在衡阳前后的任职记载之失误了。例如有的学者把姚镛任职衡阳这一僻远地区作为“对于贫寒的选人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的事例之一 仿佛姚至衡州的任职是他本人的自愿;有的说姚镛是从“吉州郡守”“谪知衡阳县”的。这些记载与史实均不相符。姚在吉州只是个州判官,衡阳县与衡州也不是同一个概念。至于《中国大百科全书》说“郑清之、吴渊、姚镛等,都曾位居高官”,把姚镛与累官至参知政事和丞相的吴渊、郑清之相提并论,那也失于查考。姚的仕途至赣守已止步,而知赣州一职,在宋代充其量也只是个中级官员,实在算不上高官。鉴于《中国大百科全书》的权威性,在学界影响颇大,希望此书再版时对这一失误能予以纠正。

(三)姚镛被贬衡阳的真正原因

对这一问题,官方与民间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绍定六年十一月辛丑理宗诏“知赣州姚镛、知兴国军王相各追五秩,内姚镛安置衡州、相安置岳州”,这是据江西安抚使(又称帅臣)陈韡以“贪墨”的罪名奏劾而作出的处罚。然而,对朝廷以“贪墨”的名义惩处姚镛,民间特别是一批江湖诗人则不以为然。前引的一些笔记如《鹤林玉露》等,提及此贬谪事件时,大都认为这是姚镛“忤帅臣”,即触犯了上司江西安抚使陈子华(陈韡)而遭的打压报复。江湖诗坛上一些了解姚镛为人的诗友如戴复古、乐雷发和萧大山等,对姚镛蒙冤被贬谪的遭遇更是十分不平和同情。绍定六年十二月,在旅途中的戴复古得知姚镛贬谪衡州的消息,急赶赴赣州送行,并赋词《沁园春·送姚雪篷之贬所》表示慰问。后又写了《怀雪蓬姚希声使君》七律两首,深切同情姚“一官不幸有祸”,劝慰他“万事但求无愧心”。端平三年上半年,戴复古还辗转至衡阳再访姚镛,令姚大为感动,写下“万里寻迁客,三年独此人”之家在湖南宁远的乐雷发在姚镛到达贬所衡阳后,也接连写信寄诗与姚,赞许他“玉以彰君子身之,香以表人流世之芳。”称其“事可语人甘受谤,诗能名世不嫌穷……赖有行人碑尚在,棠阴依旧恋东风”,“梅花且补离骚阙,薏苡应为史笔知”,认为他是“受谤”,如同屈原和东汉时的名将马援那样被人所诬陷,强调公道自在人心,他那梅花般的品质,不贪财、“不嫌穷”、豪隽不羁的性格和为世所知的诗名,民众是了解的。萧大山亦曾寄诗云:“得谤何须囊薏苡,工骚且自制芙蓉”。虽然姚镛已被降五秩,且成了内控对象,但戴复古、乐雷发和萧大山等诗友依然称其为“使君”,对老朋友表现出如同往常一样的亲密和尊重。剡僧渊和皓铁山也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并真诚欢迎他回乡归隐,赋诗曰:“十年漂泊孤蓬雪,谁补梅花入楚辞”(僧渊诗),“传归信,吴鸥候过船”(皓诗)。

或问:姚镛究竟因何事触犯了上司陈韡,致使陈韡诬其“贪墨”,上奏朝廷罢黜?史书没有具体记述,我们已难以推测具体的原因,但比较和分析两人的出身、经历、品格等方面的差异,或许能看出其中的端倪。

考《宋史》和《后村集》等有关文献,陈韡,字子华,福州官人,出身于官宦之家,其父陈孔硕,为朱熹、吕祖谦门人,累官至尚书郎。韡于开禧元年(1205)登进士第,自此官运亨通,宝庆三年已为仓部员外郎,知南剑州。 绍定二年冬至绍定六年间,由于他多次镇压福建、江西等地的农民起义军立了“大功”,深为朝廷所宠信,屡受擢拔,绍定六年五月,由福建招捕使进宝章阁待制兴府兼江西安抚使,十一月诏其“节制江西、广东、福建三路捕寇军马”,十二月又兼知赣州。端平元年,为工部侍郎、江东安抚使、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后二十多年间,历任要职,累官至参知政事,年八十三,卒谥文肃。史称“将帅才也”。但在其一生中,也以残酷杀害已率众投降的农民起义军首领晏彪和擅杀己之裨将崔福为人所诟病。时论以为崔福乃一良将,虽为人狂傲,有违韡之调遣,但事出有因,罪不致死,“良将难得,而韡以私忿杀之”。

而姚镛之身世、经历和为人与陈韡显然有别。姚虽奉唐代丞相姚崇为先祖,《(宝庆)会稽续志》亦有姚镛乃姚宪“姪孙”之记载,但缺乏佐证,尚不足采信。至少到了姚镛父亲之时,家道业已中落,并不富裕。迫于生计,姚镛曾“故里田园抛弟妹,异乡灯火对妻儿”。他平素善诗文,重理学,敬仰周敦颐、二程和朱熹等理学家,对释道中人亦喜交往,并且同情人民疾苦,具有爱国情怀。尽管作为封建统治集团的一员,他也与陈韡一样,镇压过农民起义,但相比之下,陈韡对农民起义军的镇压、残杀的范围和程度则更为暴烈。面对社会种种复杂的矛盾斗争,加上个人接连遭遇到妻丧子等种种不幸,姚镛日渐萌发了退隐的念头。“令画工肖其像,骑牛于涧谷之间,索郡人赵东野题诗”这一举动,既是他为人豪隽,洒脱不羁个性的表现,同时也是他向往山野涧谷隐居生活的思想流露。他在《出山》一首诗中还感叹道:“官事奔奔何日了,倚松临水羡渔樵。”显然,这与陈韡那种热衷追求功名,待人高傲专横,不容下属违逆己意的性格是不相合的。由于志趣不同,姚在某个场合或许有意无意地对陈有所不敬,也即《鹤林玉露》说的“忤帅臣”或《氏族大全》所说的“轻帅臣”,陈韡利用权势施以报复,诬其“贪墨”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里,似有必要附带提一下刘克庄对陈韡劾贬姚镛的态度。从《后村集》中看出,刘与姚镛和陈韡都有交游,并在《姚镛县尉文稿》中对姚的诗文作品称许有加。对陈、姚二人的“平寇”都表示过赞誉,但比较而言,刘、陈两家是世交,又同属福建一路,刘与陈的关系更为密切。戴复古游历福建亲访刘克庄时,刘还特别赋诗《送戴复古谒陈延平》,介绍戴前往南剑州(又称延平)拜谒时任知州的陈韡。诗中称陈为“仓部当今第一流”,比之于“孔明亲治事”(只是戴复古似乎并未前去谒见)陈韡去世后,刘为其撰写了一篇长达近万字的神道碑,历叙其一生的“丰功伟绩”,其中还特别写到陈韡于绍定六年九月他至隆兴(豫章)帅府上任时,“以盗贼起于贪吏,奏赣守姚镛兴国守王相。御笔各降五官安置,且降诏谕”之事,鲜明地站在官方的立场上,对陈的行径表现了肯定。这不但与诸多江湖诗人对姚镛受谤含冤表示深刻同情和强烈不平的态度大相迳庭,也与《鹤林玉露》等作者以姚镛“忤帅臣”而被贬衡阳的客观叙述相距颇远。就这一点来说,被人称为江湖派领袖的刘克庄,其态度似乎有失公允。当然,这中间有着多种复杂的因素,很可能也与当时朝廷的高压态势有关。

 

四、姚镛“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辨误

姚镛自嘉熙元年从衡阳贬所获得自由,告别官场回家乡剡溪之后,长期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直至宝祐二年(1254),南宋学者欧阳守道写的《题姚雪篷作张子学问》一文,让我们得知姚镛淳祐二年(1242)曾经回答过一位年轻的学子关于如何理解《正蒙》等儒学著作的提问。过了两年,即宝祐四年(1256)的三月,又有宝祐三年状元姚勉在《赞府兄诗稿序》中称道姚镛“精悍于吟”,说尝欲集唐代姚合和宋代姚镛二家诗成《唐宋二姚集》。这说明姚镛脱离官场归隐民间后,并未终止研究学问和写作,且受到行家的赞许。只是由于为官方所贬弃,不为史家所关注和重视,流传下来的文字不多(特别其后期的作品)。

令人奇怪的是,明代《(万历)黄岩县志》却出现了姚镛于宋理宗景定五年曾主黄岩县学的记载,而这个信息在南宋和元代的文献中从未见到过。这位姚镛是南宋何方人士,该县志并未作出说明。当代的一些辞书或文学史编著者未曾细考,误以为这位黄岩主学即是剡溪的姚镛。如一部影响较大的《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宋代部分)这样介绍曰:“姚镛(1191—?),字希声,号雪蓬,一号敬庵 ,剡溪(今浙江嵊州)人。……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进而还把这部县志列为了解江湖诗人姚镛事迹的文献之一。

这就不得不令人探个究竟:该县志说那位姚镛任黄岩主学的依据何在?《中国文学家大辞典》认定景定五年“掌教黄岩县学”的即是剡溪人姚镛确切吗?

检《(万历)黄岩县志》,其卷四“学官”栏目之后,有这样一段说明:“宋初不专设官,令、丞、簿、尉兼主学事。景定五年始设主学一员。”然后,另起一行,列有相继担任主学的五个人的姓名及后四位的籍贯:“姚镛, 许近光(温州人),项大发(东阳人),林尚贤(永嘉人),高子既(新昌人)。”值得注意的是,这五位黄岩主学,唯有姚镛未标示其籍贯,这是为什么?难道县志的编者不知道与南宋黄岩籍的江湖诗人戴复古为忘年交的姚镛是剡溪(嵊县)人?这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剡溪人姚镛为嘉定十年进士,曾任赣守,后以被贬,有史料记载;莫非由于南宋时有两位进士都姓姚名镛,一位是越州剡溪人,一位是福建长溪人(参见《淳熙三山志》), 县志编者难以确认,所以干脆不注明其籍贯?由于该县志没有提及这位县学主管的籍贯,又未提供称其为黄岩主学的文献依据,也就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未解之谜。

但是如果翻看《(光绪)黄岩县志》,这个谜的谜底基本也可揭开了。(光绪)县志卷十一“职官志二  学官”记曰“宋初不立专官,景定五年始立主学一员。主学 姚镛 合沙人。以晚科主学。作《喻白蚁文》,又仿柳河东《三戒》作《三说》,其《马嘉鱼说》尤工。《外书》作‘镕’。”《(民国)台州府志》卷四“黄岩县学”一栏,也有类似这样一段记载:“姚镛台州外书》作‘镕’,合沙人。在晚科主事。在黄作《喻白天蚁文》,又仿柳宗元《三戒》作《三说》,其《马嘉鱼说》尤工。”这应该说比《(万历)黄岩县志》的记载进了一大步,不足之处是同样没有交代记述的原始依据,所谓“姚镛,《外书》作‘镕’”,其名字到底哪个是准确的,那个是误传、误书的,或者两者都可以称呼?

为此,笔者从考察姚镕的有关历史线索入手,终于彻底揭开了景定五年黄岩主学的姓氏及其简历的真相。

原来,这位景定五年黄岩主学真正的姓名并不是剡溪的诗人姚镛,而是福建合沙的杂文作家姚镕,是南宋著名词人、随笔作家周密的启蒙老师。这一判断最有力的依据就是周密的《齐东野语》。该书有一则《姚干父杂文》,文中收有姚镕所撰的杂文四篇,即《喻白蚁蚊》、《三说》(马嘉鱼说、江淮蜂蟹说、蜀封溪猩猩说),正好与《(光绪)黄岩县志》、《(民国)台州府志》所列的篇数相同。这则随笔开首还有一段杂文作者的简介:“姚镕字干父,号秋圃,合沙老儒也,余幼尝师之。(笔者按:周密早年随在福建为官的父亲生活时,尝师事之)记诵甚精,著述不苟,潦倒馀六旬,仅以晚科主天台黄岩学(笔者按:此处的“天台”,乃古代台州之通称,非天台县),期年而殂。……”。 南宋有关文献并无姚镕又名“镛”或姚镛又作“镕”的记载,想是《(万历)黄岩县志》编者由于“镛”、“镕”二字音、形相近,或者别的什么原因,误将姚镕写作姚镛了。而《中国文学家大辞典》或一些文学史著作沿袭《(万历)黄岩县志》这一失误,进而把这位寓言作家姚镕晚年主持黄岩县学的经历,错按在曾任赣守的江湖派诗人姚镛身上,这实在是一个很大的误会。

最后,还得指出与此相反的另一种误会。中华书局1941年出版谭正璧先生编的《国文入门必读·论说文苑》介绍杂文作家姚镕曰:“一作‘镛’,字希声,剡溪人。嘉定间进士,为吉州判官,擢守章贡,后忤帅臣,贬衡阳……”,无独有偶,1945年北新书局出版陶秋英编的《小品文选》(下卷)对姚镕的介绍几乎一字不差地照录了前引的《国文入门必读·论说文苑》那段文字, 两者都把剡溪姚镛的身世当成合沙姚镕的履历。可叹的是,无论把姚镕当成姚镛,还是把姚镛当成姚镕,这种“镕”、“镛”混淆,张冠李戴的现象,数十年来一直得不到关注并纠正。这实在值得学术界和出版界为之反思。希望这一以讹传讹的现象再也不要继续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