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市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同年,台州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名录,共58项,其中民间表演艺术26项,民间造型25项,民族风情6项,民间杂技1项。2008年,台州市政府公布第二批名录,共78项,其中民间文学8项,传统音乐7项,传统舞蹈17项,传统戏剧1项,曲艺6项,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5项,传统美术7项,传统工艺19项,传统医药3项,民俗5项。列入首批(2006年)和第二批(2008年)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有台州乱弹(见本卷第二章第二节)、济公传说(见卷30“丛录”)等。
干漆夹苎造像技艺 天台民间传统技艺,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唐天宝四年(745),台州开元寺僧思托随师鉴真东渡日本,鉴真圆寂后,思托制作鉴真干漆夹苎坐像。此工艺用生漆、苎麻层层包粘,反复打磨,涂以朱砂,贴上金箔。成品光泽润亮,经久不蛀,不开裂变形,在大型古建筑中广泛使用。20世纪60年代,经过挖掘整理,总结出48道工艺流程,作品被东亚和欧美国家的国宝馆和宗教部门收藏。
仙居无骨花灯 相传源于唐代,产于皤滩,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灯面图案刀凿针剌而成,透光漏影,通体不用骨架,由纸质灯片折拼粘接。制作工序13道,一盏花灯少则10~20工时,多则50~100工时。单灯作品有荔枝灯、龙凤八卦灯、绣球灯、小宫灯、花瓶灯、喜字灯、十二生肖灯,悬挂厅堂、廊道、门楣、书房、闺阁。组灯作品有长旗灯、古亭灯、牌坊灯、宝塔灯、走马灯等,由几十种至上百种花灯组成。针刺无骨花灯融绘画、刺绣、建筑于一体,在中国花灯艺术中独树一帜。
黄沙狮子 相传源于北宋临海白水洋黄沙洋,列入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常在堆叠4~9层八仙桌上表演,桌子少则十几张,多则40多张,层层相叠。艺人在桌上左右翻滚,表演耍过堂、翻筋斗、下爬点、悬桌脚、叠罗汉等动作。绝活是9层八仙桌上面一张脚朝上,站在桌脚尖上脱鞋换袜。黄沙狮子表演由舞狮、武术、锣鼓3个部分穿插组成。舞狮30多个动作,武术18个动作,锣鼓抑扬顿挫,韵味十足。
大奏鼓 流传温岭石塘镇渔村民间舞蹈,始于明末清初,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舞者全是男子,服饰打扮成女性,赤脚。采用牙粉加水涂脸,两颊用红纸印大红圈,两耳挂金花、大耳环,套手镯脚镯。上穿深蓝色斜襟短袄,下穿橘黄色大口裤,衣衫边角绣橘红色鱼纹图案花边,头戴橄榄形黑色羊角帽;打鼓者穿对襟短袄,头扎红布条。伴舞音乐以大鼓、唢呐为主,还有鱼梆、铜钟、闹钹、大小钹、叫锣,人手一件。
黄岩翻簧竹雕 清同治九年(1870)始创,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毛竹锯成筒,去青皮取内簧厚约1.5毫米,经过煮、压、刨、晒后,胶合或镶嵌在木、竹内胎上,再经磨光、上胶、捆扎,如象牙股色泽。做成所需形状,配上装饰材料,加工成花瓶、台屏、笔筒、雅扇等。在各种器具上用浅雕或线雕山水、花草、人物、图案和文字,走刀如丝,造型雅致,剔透玲珑。1964年,郭沫若说,翻簧雕刻采用国画艺术手法,把绘画技巧与雕刻刀法熔为一炉。
临海词调 又名台州词调、才子词调,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清代盛行集社演唱,为民间坐唱曲艺。词调乐曲优美柔婉,声腔丰富多彩,旋律抒情流畅,有曲牌30余种,主要有男工、女工、平和、水底泛。演奏、演唱为男士,角色分生、旦、净、末、丑,唱女角用假嗓小腔,语言道白为台州书面语(台州官话)。乐器以二胡为主,及箫、笛、三弦、琵琶、扬琴、檀板、碰钟,节奏婉约平和。
仙居九狮图 又名九狮挪球,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操作架和表演人员构成,是提线木偶和舞狮相结合舞蹈。操作架延伸杠杆长4米,顶端木细线架悬挂9只小狮子,顶层2只,左右各1只,中层4只(左右各2只),下层1只。杠杆顶部中间嵌2只定滑轮,悬挂1只绣球,由2个半圆组成,中间有灯,底部能开合,下垂2小狮,对准绣球,能随意进出绣球。表演时,9名女子通过36条10米多长纤绳,操纵9只狮子。表演内容有群狮抱球、单狮戏球、双狮挪球、绣球开苞、明珠落盘、三狮会宴。音乐有打击乐《将军令》,丝弦曲《江南丝竹》、《梅花三弄》等。
彩石镶嵌 清末形成,产于仙居,列入国家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仙居叶蜡石为主要材料,工序有画稿、勾形、排列、刻线、砑格、配石、框架、填漆、镶嵌、雕刻、粘贴、打磨、上蜡。作品小件玲珑剔透,大件气势恢弘。大型连屏有《韩熙载夜宴图》、《清明上河图》、《红楼梦》、《三国演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