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 制

发布日期:2018-12-14 09: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古代实行以土地税(包括依附于土地的户税和丁税)为主,以商税(包括关税和市税)为辅的税收制度。秦朝除征收田赋外,有户赋、丁头税。汉袭秦制,除田赋外还有算赋、口赋、更赋等人头税。汉武帝期间,主要税收是田赋和人头税,另有山木产品杂税,对牛马羊征收牲畜税,对盐铁酒课税(或专卖)等,并开征货物通过税(即关税)和市肆商品征收市租。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颁布均田令,次年颁布征收租调法令,铁实行国家专营、专卖,酒实行课税或专卖,对行商征收入市税,对座商征收店铺税。对交易征佐税,此外还有口钱和通行税。唐武德七年(624),颁布租庸调法,推行“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唐建中元年(780),改行两税法,实行人头税向土地财产税转变,将租税合并,分夏秋两季缴纳,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11月。唐后期开征房屋为征税对象的间架税,以交易所得与支付钱物征税的除佰钱。

宋代赋税有民田税、官田税和身丁税等,手工业开始发展,课税范围日渐扩大,征税物品有谷、帛、金、银、铁、物产4大类27品,对盐、茶、酒、矿产课税或专卖,对内有关市之税,对海外商业有市舶课。杂税有算渡、社钱、水产物税、牙契税、任总制钱等。元代沿用南宋税制,实行“税从地出”。秋税征粮,夏税征木、棉、布、绢、丝绢等。明仿两税法核定天下田赋,夏税、秋粮以麦为纳税标准,称本色,按值折纳他物称折色。明中期创一条鞭法,将力役折银分摊田亩征收。黄岩县在万历初年已将役银入田亩、定额科征。明末,将丁银、口米并入田征,实行代丁课。明代对茶、渔矿、酒醋课税。买卖田宅、牲畜纳税。另有门肆门摊税、钞关税、工关税等。

清雍正元年(1723),实行摊丁入亩,把人头税并入田赋,实行地、丁合一。雍正四年(1726),天台在全国较早实施“顺庄法”,彻底废除明代一条鞭法后留下的里甲制。田赋仍为正供。附加名目繁多。附加高过正税,创新新税厘金。清后期旧关税改为常关税,对船只征吨税,每吨纳钞一钱。对矿、烟酒、茶、牛、牙行当铺课税,田、房征契税,商品征落地税,进出口商品征子口钱。盐改“引”行“票”,实行盐税抽厘和食盐加价,加征茶厘以助军饷,内地生产鸦片征土药税。

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7),田赋仍为上供,包括地丁、漕银、租课、差役和杂税。初期,田赋将清末各种附加并入正赋征收,后又出现新的田赋附加。关税包括进口税、出口税、子口税和吨税。鸦片厘金和沿岸贸易税仍沿用清末税制。盐税沿用清代盐法厘金改办统捐。2年(1913),北洋政府整理税制,公布国家税、地方税税法草案,次年加以修订。有地方税及其他杂捐共20项。

国民政府于19年(1930),颁布土地法开征地价税和土地增值税。17年,裁厘金开征营业税。20年,公布营业税法,创办棉纱、火柴、水泥统税,实行一物一税、一次征收,后范围逐步扩大,包括卷烟、啤酒、麦粉在内。30年7月,公布货物统税。35年8月,废止货物统税条例,公布货物税条例,全面改征货物税。25年,开征各类所得税,就收益纳税。29年,开征遗产税。30年,田赋改征实物。31年,营业税改为中央税。35年,一般营业税改为地方税,特种营业税、印花税为国税,契税、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房捐、筵席税、娱乐税及各种杂捐属地方税。

1949年6月,暂时沿用旧税法,部分废除,在执行中逐步整理,废除一切苛捐杂税。次年1月,中央和地方设立14种税。7月,调整税种,暂不开征薪给报酬所得税、遗产税,房产税与地价税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1953年修正税制,试行商品流通税,简化货物税,修订营业税,取消特种消费行为税,将电影戏曲及娱乐改征文化娱乐税,舞场、筵席、冷饮、旅馆并入营业税,台州征收11种税。1958年,改革工商税,将货物税、商品流通税、营业税和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对工农业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实行两次课税制。次年4月,停征利息所得税和牲畜交易税。1962年6月,开征集市交易税,1965年停征。1966年10月,停征文化娱乐税。1969年冬,省税务局在黄岩县进行改革国营企业工商税收制度试点,将工商统一税及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宰税合并为国营企业综合税。1973年简化税制,将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盐税、屠宰税合并为工商税。

1978年12月,工商税进行全面改革。1980年10月,开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开始国营企业利改税试点。1983年6月,国营企业上缴利润改为征收国营企业所得税,恢复征收牲畜交易税,10月,开征建筑税。1984年,进行第二步利改税。10月,将工商税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开征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奖金税、资源税。1985年1月,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所得税调整为按经济性质分设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7~9月,先后开征国营企业工资调节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1986年10月,恢复征收房产税、车船使用税。1987年1月,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1988年10月,恢复征收印花税。11月,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12月,恢复征收筵席税。1989年2月,开征特别消费税。1991年1月,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废止建筑税。

1994年,税制全面改革。1月,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取消国营企业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所得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合并。新流转税制由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组成,统一适用内外资企业。取消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烧油特别税、奖金税和工资调节税,特别消费税并入消费税,盐税并入资源税,开征土地增值税。工商税种由32个减为18个,台州在征15个。1999年11月,开征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2001年1月停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改征个人所得税,将渔业税并入农业特产税,车辆购置附加费改征车辆购置税。2002年7月1日,全市取消屠宰税,2003年非计税土地上征收农业特产税的部分农业产品,改征农业税。2004年种植粮食和油料作物土地免征农业税。2006年1月起,全面停征农业税,废止《农业税条例》。2月,废止《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规定》,其中烟叶税目改征烟叶税。12月将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船使用税合并为车船税。

2006年,台州市国税局在征税种有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部分内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市地税局在征税种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包括使用牌照税)、房产税(包括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烟叶税。市财政局在征的有契税、耕地占用税。

1950~2006年,台州工商税收共征收入库10298236万元(不包括农业税收),其中国税机构分设后征收55375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