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油供应

发布日期:2018-12-13 15: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民国时,各县设粮食供销处,乡镇设粮食公店,业务有粮食储运、加工配销。民众由集市或米行供应。1953年,实行粮食计划供应,使用购粮证明条购粮。次年秋,居民人口凭证限量购油。1955年,使用省印发农村缺粮户、城镇居民、流动人口、集体伙食单位、用粮行业的购粮凭单,11月发行全国通用粮票。次年1月,发行省流动粮票和油票,1957年凭票定点供油。粮油凭票供应一直延续30多年,粮食供应成人每月12~17公斤、油3~4两,儿童粮食10公斤以下。

1993年,省政府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除军用粮票外,不再使用其他各种粮票;保留城镇居民购粮证和口粮定量档案。在省下达计划内,经批准在城镇落户的农户,视同非农业人口,公安机关发“蓝色户口薄”,粮食部门发“蓝色购粮证”,并确定台州销售包干计划18.2万吨。次年1月,粮价放开,3月市场粮价大幅度上升。各县(市)粮食部门,抓紧组织粮源,确保零售供应粮食不断档,以县(市)为单位实行同行议价,协调价格,稳定粮食市场。12月,中央统一部署,主要粮油品种挂牌销售。由于挂牌价低于市场价,临海、黄岩群众排队购买粮油。各县(市)粮食部门千方百计组织粮源,并发放居民粮食证,对挂牌供应粮食规定每次限购数量。1996年上半年至2000年上半年,粮食丰收,粮食市场价低于国家收购价,除军供等特殊用粮,取消凭票供应,又出现顺价销售困难。全市各粮食企业开拓经营市场,促销压库,确保每年收购粮食仓容和粮食储存安全。

2000年3月,临海粮油批发市场建成开业。6月,省政府规定农村集贸市场坚持常年开放,鼓励农民集贸市场出售自产粮食,不受数量限制;大力培育粮食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调节粮食供求主导作用;加大粮食销售力度,积极稳妥处理陈化粮。次年,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除军粮供应外,粮食购销全面推向市场,取消居民和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明等,路桥、黄岩粮食批发市场相继开业。2002年3月,安徽、浙江两省粮食局在椒江召开粮食贸易洽谈会,台州粮食经营企业与安徽签订25万吨粮食购销合同。

2003年,全国粮食产量降到90年代以来的最低点,加上受突发的“非典”疫情等影响,全国部分省市出现群众抢购粮食,台州粮市出现4次价格波动和局部短期粮食供应紧张,“粮食安全”问题又成为全国上下最为关心大事。市政府提出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粮食安全责任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粮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订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建立最低商品粮周转库存制度,增加和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7月,市、县(市、区)完成粮食安全应急预案制订,全市共落实应急加工点44个、应急供应点141个。2004年,省政府下达台州市200万公斤应急成品粮库存计划和新增5000万公斤储备,地方储备粮规模增至13800万公斤。3月11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粮食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工作责任、落实政策意见和对策措施,在全省率先实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粮食安全责任书。4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粮食和农业生产工作会议,要求市下达5500吨应急成品粮库存计划必须在4月底前到位,品种必须是晚籼米或晚粳米;储备粮轮换要严格按计划进行,做到“先进后出,边进边出”,不能出现有出无进情况,新增5000万公斤储备规模在10月前到位;尽快调整地方储备粮品种结构,增加晚籼晚粳等品种储备量,新增规模部份比例不少于20%,以后视情况调整储备品种比例;加快市本级和县(市、区)中心粮库建设,将储备粮统一存放在中心粮库;加强对粮食批发市场的培育和监管,路桥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建设粮食物流园区,临海、温岭要搞好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其他县(市、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尽早规划建设粮食集贸市场。

表13-5 粮食部门粮油购销存情况

年 份

粮 食(万吨)

食 油(吨)

收 购

销 售

库 存

收 购

销 售

库 存

1991

22.77

40.33

24.20

2031

4435

3886

1992

22.41

42.36

16.17

2256

6282

1773

1993

16.47

32.39

19.21

586

3254

1226

1994

14.75

26.45

25.50

320

4481

2720

1995

13.99

26.34

29.52

314

3718

2766

1996

14.83

18.90

30.92

176

4437

2731

1997

15.53

23.46

24.71

125

4262

1471

1998

13.81

19.83

24.85

92

3801

1120

1999

12.49

18.68

24.69

122

2449

810

2000

9.52

19.28

23.29

21

1166

831

表13-6 粮食部门库存及全社会产需情况

单位:万吨

年 份

粮食部门库存(年末)情况

全社会产需情况

合 计

收储企业

非收储企业

粮食产量

需求量

产需差±

2001

18.44

16.62

1.82

116.20

189.90

-73.70

2002

15.92

14.61

1.31

94.20

188.10

-93.90

2003

14.52

13.71

0.81

75.70

194.40

-118.70

2004

17.84

17.84

85.10

200.80

-115.70

2005

17.09

17.09

82.50

198.70

-116.20

2006

16.76

16.76

89.40

214.40

-125.00

粮食企业改革 1995年,粮食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粮食商业企业进行“国有民营”和“抽资承包”探索,粮油零售企业或粮站、门市部大部分采用承包经营;粮食工业企业、饲料企业采取车间承包或整厂承包,个别企业探索股份制改革。至1997年,市、县(区)两级粮食局,成立事业性质粮食结算中心,负责资金核算,基本纠正长期以来粮食部门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经营不分、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不分、资金挤占挪用等混乱状态。1998年5月,国务院发布《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全市组织4次粮油库存大核查和粮油财务挂账及不合理占用农发行贷款大清查。省粮食审计组对台州进行财务审查,清理1992年4月至1998年5月,粮食财务挂账总额19072万元,其中政策性挂账10238万元,扭转粮食企业大额亏损局面。1998年,亏损总额比上年下降50.2%,其中非政策性经营亏损比上年下降55.46%。省粮改实施办法发出后,各县制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组建粮食收储有限公司。1999年底,除临海外,8个县(市、区)完成粮食收储业务和附营业务,及人、财、物彻底分离任务。收储公司直接掌握粮食收购量占84.9%,仓容量占74.8%。1998年后,粮食企业改制工作全面铺开。同年改革重点是粮食收储与附营业务分开,附营企业改制。2001年浙江率先在全国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收购、价格、市场,改革政策措施迭出,环环紧扣,取得卓著成效,财政负担大为减轻。2000年初,市粮食局2家直属企业完成改制。全市粮食企业通过各种形式改制,职工从1998年末6072人减少至2006年末1924人,改制职工基本得到妥善安置,粮食财政补贴从改革前每年1亿多元,减少到2006年8916万元,同期地方储备规模从2001年8800万公斤增加到13800万公斤。政府调控能力得到加强。通过优化结构,消除超期储存粮,库存粮食质量明显提高,财政潜在支出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