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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志浅谈续3

发布日期:2014-09-12 10:2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十三、纂稿的三大纂法

在分志和志稿编写好之后,就要统一上交到县志编辑部,由编辑部的编辑们进行纂稿,将其编纂成志书的初稿,纂稿是编修志书极为重要的环节。为了把分志稿和总志稿编纂好,就必须坚持原稿修改法、资料核实法和增减取舍法等三大纂法。

纂法之一  原稿修改法

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上交的志书稿件,有的是分志,有的是志稿。无论是分志还是志稿都应对其进行原稿的修改。因分志与志稿的区别在于分志有前置的图片、序言、目录、凡例、概述、大事记等内容,并有后置的丛录、索引、后记、志编委及编纂人员等内容。而志稿却没有前置与后置内容。但它们相同的是在正文内容上都是一样的。所以说,都应在原稿上进行修改。

首先是通读法。正如古人所云,文章的毛病是读出来的。编辑部的编辑们要反复认真仔细地阅读分志或志稿,并且要将有问题或有异议的地方做上记号,以便修改和评析。在通读分志稿时,要着重找出凡例是否规范,行文是否标准,内容是否完整,材料是否真实,特色是否突出等问题。通读法主要是找毛病,毛病找得越多越好。

其次是修改法。人所周知,好文章是改出来的,也只有反复琢磨、推敲修改,才能改出一篇好文章来,志书的修改也不例外。所以说,要正对反复通读中所找出的毛病,逐一进行修改。但无论怎样修改都要保留其原来的完整内容,以便他们将其编写成分志。因编写分志,在凡例规范、行文标准的前提下,内容越完整越好,记述越详细越好,特色越突出越好。就是不是分志而是志稿,也应该把它当作分志稿来进行修改,也使其具有完整的内容,详细的记述,鲜明的特色,作为其单位的存史资料。

再次是评析法。编辑部的编辑们在修改原稿时,对分志稿或志稿要进行评析,就是说对这一志稿的可取之处有哪些,不足之处有哪些,还存在着哪些缺点和错误,都要予以指出,并且要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还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尤其是在充分肯定原稿优点和亮点的前提下,在赞同赏识他人勤奋劳动、严谨治学的同时,一定要指出在凡例规范上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在行文标准上有哪些不妥值得改进,在布局谋篇上有哪些不够值得完善,在特色内容上有哪些不足值得挖掘。总而言之,通过通读法找出问题,修改法改掉问题,评析评出问题。使人听了心服口服而产生心灵上的沟通和共鸣。更为主要的是在原稿上修改,是为了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各乡镇街道都能修成分志。因通过原稿的修改之后,为修成分志打下了坚实的文字基础。并且要在改稿中说明编成分志重大意义和编辑劳动的价值,为修成分志营造氛围,从而促使更多的分志的修成。

纂法之二  资料核实法

为了确保志书的真实性,在分志或志稿上交到编辑部后,编辑部人员首要的职责就是要对资料进行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

首先要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志书的真实性是确保志书质量的前提,也是志书的生命。资料的失实虚假,就直接导致志书的失实虚假,没有真实性的志书,不但发挥不了志书的“资政、存史、教化”的三大功能,而且还要缺乏真实而误导后人。所以说,要高度重视资料的真实性,也只有资料的完整真实和科学应用,才能确保志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其次要严格把关。要严格把好资料真实关,既是所有编辑人员的基本职责,更是县志编辑部人员的义不容辞的根本职责。为此,在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编辑的严格把关的前提下,编辑部人员既要相信各单位编辑能把好关的,又要不能有半点松懈。不但要把好资料的真实关,同时也要把好资料的入志关。哪些资料用得不够妥善的需要调整的要予以调整,哪些资料没有用上的应予以用上,尤其是对有些缺失的资料要想方设法予以补上,使资料用得科学合理完整。确保资料的完整性,确保志书纵不缺事,横不缺项的完整性。

再次是认真核实。要高度重视资料的核实是认识到位,严格把关是全局理念,而认真核实才是具体实在的工作。所以说,在认真核实资料时千万不能马虎了事,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般地走过场而是要对分志或志稿上所有材料都要重新核实一遍。也就是说既要与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所搜集的资料核实,又要与编辑部自身所掌握的资料核实,更要将事件、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果等细节都要认真仔细地予以核实,发现有差错的或有异样的就要重新进行调查搜集或采访佐证,确保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在核实资料时,一定要不厌其烦地、反复再三地、认真仔细地进行核实。

纂法之三  增减取舍法

编辑部人员对原稿的修改,既为志书纂稿奠定熟稿的基础,又为各单位编修分志提供参考,说白了修改的是分志稿,而对资料的核实,既是确保分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又是确保全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一举两得的必须要认真做好的工作。但增减取舍法是志书纂稿必须进行的。

首先是取舍得当。县志编委会初步确定《三门县志》文字为150万左右。而各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的分志和志稿字数相加,在一般情况下要超过这一字数的,为了实现志书总字数的目标,需要删去相当部分文字是必然的,就是说编辑部人员对哪些文字要保留,哪些文字要舍去,不但做到胸有成竹,心中有数,而且要有理有据地向各单位的编辑们解释清楚,使他们心服口服,不但没有怨气,反而能更加密切地配合编辑部的工作。

其次是详略得当。为了确保志书的质量,就要做到详略得当。就是说各篇幅中的重要事件,事关大局的重点内容,就要进行详细的记述,对于一般内容、一般事件和面上工作,就实行简略记述,但不能不记。在记述过程中,无论是重点的还是一般的,对于事件、时间、地点是没有详略区分,而在原因、经过、结果的记述就有详略之分了。也就是说对于大事、要事要记详细,对于小事、琐事要记简单。这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工作方法是相通的。

再次是增减得当。为了彰显志书的特色,进一步提高志书的质量,就必须实行增减得当的修改方法。就是说对于那些我有人无的具有突出的地方特色的内容要大幅度地增加其记述份量,对于那些人有我优的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的内容也要浓墨重笔地予以记述,也要在原有志稿上增加记述份量。对于那些人人都有的具有创新特色的内容也要予以增加记述份量。对于那些缺乏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创新特色的相当平淡的内容,就要大大地减少其记述份量,只是记到为止。

总而言之,为了编修分志和志稿的完整详细,资料的真实可靠,更加彰显志书的特色,提高志书的质量,编辑部人员和各编辑组的编辑人员要用心用力地密切配合地去进一步挖掘整理特色内容,不厌其烦地核实资料,认真反复地修改志稿,为编修一部一流的志书奠定基础。

 

十四、专家的三大评法

志书的志稿纂成之后,经过编辑部的编辑人员和县内专家的特约编辑的反复修改,印刷成了志书样本,志书样本可以直接提交到志编委进行初审。但为了确保志书的质量,应该先由省市专家评析修改之后再提交到志编委初审。因为省市志办都组织建立了专家团队,这些专家们不但学历高职称高,而且是多年从事修志工作,实践经验也相当丰富,是修志的行家里手,也是无愧于修志的专家称号。但为了更好地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志书的评析水平,从而促进志书质量的提高。现就专家应该采用查找法、评析法、建议法等三大评析方法谈点肤浅看法。

评法之一  查找法

省市专家们对志书进行评析,采取查找法的方法来查找志书的错误内容,亮点内容和可造内容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专家们认真敬业的体现。所以说,专家们要认认真真地一丝不苟地将上述三大内容查找出来。

首先是查找错误内容。一部志书编修好之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错误是难免的,作为专家就要从对志书质量负责,认真查找错误。要在认真通读全志的基础上,逐一找出各种错误。一要查找出原则性错误。这就是说在政治上有无与中央不一致的提法,若有的一定要将其找出来。在法律上有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内容修进志书,若有的也要将其寻找出来。以及是否还有其他方面违反原则规定内容编修进志书。二要查找出规范性错误。编修志书是具有严格规范规定要求的,无论是在凡例上,还是在体裁上,无论是在纲目上,还是在篇章上,无论是在行文上,还是在记述上都有严格要求的,要查找其是否有违反规范的修法存在,要逐一予以查找。三要查找出常规性错误。就是在用词造句上、度量衡的运用上,以及标点符号的运用,还有同音字、谐音字、错别字、繁体简化字用错等错误都属于常规性错误,都应予以查找。最为主要的是哪位专家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错误查找得越多越细就越认真越敬业。

其次是查找亮点内容。一部志书的编修成书,是诸多编修人员的汗水结晶,并且都是动尽脑筋想尽办法要把志书编修好的,再加上每个行政区域都有自己的特色内容可编修。所以说,每部志书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自己亮点内容,作为专家的也应将其逐一查找出来,查找的亮点也是越多越好。

再次是查找可造内容。所谓可造内容指的是其自身内容是相当不错的,但由于所放的位置不恰当而体现不出它的特色亮点来。如某一区志编修了对投入4000多万元城区古街的修缮开发利用的内容,而将这一内容放在重大项目的内容之中,因放在重大项目上只有数千万的投资压根儿算不上什么重大项目的,尤其是与其它上亿、十几个亿、几十个亿的大项目相比更是微不足道了。但将它放在文化内容中去作为对文化遗产的古建筑文物或古街文物的修缮保护传承开发利用就是一个很好的特色内容,这就是可造的亮点内容。如果将它实行专记的话,使其特色更加彰显,其亮点更加闪光。诸如此类的内容,作为专家查找得越多越好。

评法之二   评析法

专家们在查找到志书的错误内容、特色内容和可造内容之后,就要对所查找的方方面面内容要进行逐一评析。对志书的评析是专家们行家里手的体现,也就是说只有内行人才能评出问题来、评出要求来、评出提高来。

首先是原则性评析。在查找的基础上,专家们就要对查找的内容进行评析。在评析中首当其冲的评析是原则性的评析,也就是说要根据志书的坚持依法修志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等三大原则的要求,对已查出犯有三大原则性错误的内容,逐一进行评析。一是依法评析。对于那些违反法律法规内容修进志书的,就要逐一予以指出,并且要说明违反了那一部法律、甚至某一法律条款。二是真实评析。省市外地专家尽管对志书中资料的真实性不太了解,但也要提出严格要求而引起编修者的重视。三是质量评析。为了提高志书的质量,专家们就应指出哪些地方不予修改要影响志书质量,以及影响志书质量的原因及程度都要说出道道来。使志书编修的内容符合修志的三大原则的要求。

其次是规范性评析。编修志书的要求是相当规范的,凡是不符合志书规范要求的都必须予以纠正。专家们就要以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和浙江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以及志书的凡例和行文通则等为依据,对已查找出的违反以上规范要求的内容逐一进行对号入座地评析,并使编修者予以纠正。要将违反规范性要求的内容与以上各级各类的规定对照起来,有理有据地进行评析,并且逐一予以落实修正,使志书的编修方式符合规范要求。

再次是常规性评析。所谓常规性评析主要指的是对违反常规错误内容进行评析。一般来说,违反常规错误的有地名写错了,人名写错了,同音字、谐音字、错别字、繁体简化字用错了,以及标点符号用错了等。志书一旦出现差错都要影响志书的质量的。所以说,作为专家就要从行家里手的眼光见识去发现这些细微问题,并从提高志书质量的远见卓识去评析这些问题,从而促进编修者认真仔细地去纠正这些问题。专家们还应指出如何能够注意和防范这些问题的出现。

评法之三  建议法

在对志书进行评析的基础上,专家们就要对提高志书的质量提出建议,也就是说是提出金点子来,能提出金点子的并且是提得越多越好,更为主要的是能提出诸多金点子的是专家们高超水平的体现。也可以说查找问题是专家们认真敬业的体现,对志书的评析是专家们行家里手的体现,而能提出诸多金点子则是专家们高超水平的体现。所以说,为了提高志书的质量和贡献自己的智慧才能,专家们就应想方设法提出金点子来。

首先是样本借鉴建议。编修志书尽管是大同小异的,但每部志书都会有自身的特色内容和特别东西可供他人借鉴的。尤其是各级各类的志书编修者都会想方设法、竭尽全力地要编修出一部名志佳作来,要编修出自身的特色来提高志书质量的。所以说志书样本的借鉴作用是客观存在的。更何况因专家们专业从事修志工作,对各级各类志书是有广泛地接触和了解,并且还亲自参与了诸多志书的评审工作,对那些志书有那些特色可借鉴应该是了如指掌的。所以说,要从中牵线搭桥提供信息,提出建议予以借鉴,使现修志书集百家之大成而成为名志佳作。

其次是特色升华建议。编修志书在坚持原则性和规范性编修的基础上,志书有没有质量就看有没有特色了。为了提高志书质量,使志书特色更加彰显,更加升华,专家们就要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要求编修者要么进一步挖掘特色内容,使其更加丰富,要么调换安放位置,使其更加彰显,要么变换记述方式而采用专记记得更加完整深透,使其更有特色。还有其他方面的建议,也应一一予以提出,从而使特色内容不断得到升华更有特色亮点。

再次是成果运用建议。所谓成果运用建议指的是专家们应该将自己所研究的成果尤其是近期的研究成果,在编修志书中得到运用。因省市专家每年都有围绕修志工作,提高志书质量以及与志书内容相关的课题在研究的。就应将自己所研究的内容与修志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既能检验自己的研究成果,又能提高志书的质量何乐而不为呢?所以专家们都要积极地大胆地把自己的研究成果运用到修志实践中去,为提高志书的质量和繁荣方志事业作出自己的卓越贡献。

 

十五、评审的三大侧重

在志书编纂成书之后,既是编辑部编辑们在进行反复的修改,又是省市县各级专家的评析修改。尔后形成志书样本提交到县志编纂委员会进行评审,参加评审的有省市县各级领导和各级专家,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的三审将志书审定。但每次评审的时间不会太长,长则一天,短则半天。在评审时,各级领导和专家们不能面面俱到,只能突出重点兼顾面上的方法来评审志书。所以说,省市县各级领导要侧重于对时代性、标准性、特殊性的把握,省市专家要侧重于对原则性、规范性、创新性的把握。县内专家要侧重于完整性、真实性、特色性的把握。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和各级专家的优势特长,才能使志书集百家之大成,才能将志书评审得更有质量,更加完美。

侧重之一  各级领导侧重于时代性、标准性、特殊性

省市志办领导和县志编委会领导都要参与志书评审工作的,他们都在领导岗位上,具有全局意识和长远眼光,也有把握时代脉搏和宏观决策能力,更是站得高看得远见得多识得广的睿智者。所以说,各级领导要在对志书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要把评审侧重点放在时代性、标准性和特殊性的把握上。

首先是把握好时代性。省市县各级领导都要充分认识到二轮修志的断限是在改革开放经过10年以后的兴盛时期。领导们就要认真评审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和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编修得怎样。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民主,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繁荣,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富民政策和民生优先等内容编修得怎样。人民生活从温饱转向脱贫致富到奔小康及生活品质的提高编修得怎样。共产党领导的正确性,人民政府的胜任性,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编修得怎样。要从全方位高层次上把握好以上这些时代性内容的编修,若有不妥之处或不完善之处,必须予以修正。

其次是把握好标准性。领导们不但要把握好时代性,也要把握好标准性。领导们就要认真评审志书的字数目标是否达到原定目标,超出或没有达到的是否合理,是合理的予以通过,不合理的要实行增减。更要认真审定入志的各种人物的标准是否按原定标准要求入志的。入志的各类事件即放在前置内容中的大事记,标准是否按原定标准要求入志。入志的各类事物、各种书籍及相关文章的标准是否按原定标准要求入志。对以上这些入志的人物、事件、事物、书籍、文章等,一旦发现不符合标准的,必须予以修正。

再次是把握好特殊性。所谓特殊性指的是有特殊意义的内容。它一般指的是重要项目、重要事物。由于重大项目的建成,重要事物的发展或产生,对本行政区域的发展变化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说领导们就要从高瞻远瞩的高度,总揽全局的广度,深谋远虑的深度,认真评审志书对特殊意义的重大项目、重要事物的记载是否记全记细记清记透了,记述的方法是否得当了,若有不完善或不妥之处就必须进行修正。

侧重之二   省市专家侧重于原则性、规范性、创新性

省市专家在评审之前就对志书进行了评析修改,因本人在专家的三大评析一文中,对专家如何进行评析修改工作,详细阐述本文就不再重复,只对专家如何阐述自己的评审意见作些阐述。 省市专家不但要畅所欲言地阐述自己的评审意见,并且要将评审的侧重点放在原则性、规范性和创新性上。因省市专家不但是专门从事修志工作的,并且都是行家里手的专家学者,更是经常不断地参与志书评审的修志行家,所以说一定要将自己的专业水平发挥出来,将行话、术语讲出来。在对志书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一定要把评审的侧重点放在原则性、规范性和创新性的把握上。

首先是把握好原则性。要把握好志书的原则性,就要认真评审编修志书的指导思想是否正确,编修志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否正确,是否为党为人民立德、立功、立言,是否容事实性、思想性和科学性于一体,是否坚持依法修志,实事求是修志,质量第一修志的三大原则。在以上这些原则性问题上,一旦发现就必须 予以修正。

其次是把握好规范性。省市专家在全面评审志书的基础上,不但要将重点放在原则性上,也要将重点放在规范性上,就是要认真地评审整部志书的前置、正文、后置等三大内容构成是否规范。谋篇布局和纲目结构是否规范。在凡例上、体裁上是否符合《地方志书质量规定》的规范要求,在行文上是否符合《行文通则》的规范要求。对以上这些规范性要求要逐一进行评审,一旦发现问题必须予以修正。

再次是把握好创新性。省市专家不但要将评审重点放在原则性和规范性上,更要将重点放在创新性上。为了使志书更有创新亮点,省市专家们既要肯定和挖掘本志书已经存在或有所端倪的创新亮点,又要介绍其他志书可借鉴的创新做法。还要说明自己对创新的见解,更要指明修改要求,使志书更有创新性,从而提高志书的质量。

侧重之三  县内专家侧重于完整性、真实性和特色性

县内专家指的是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文字功底的能著书立学的,是各行各业的退休退职的老同志,现职的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他们是域内的精英团队。他们不但文字功底好,并且也是各行各业的拔尖人才,还能对本区域建置、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各有侧重地了解和研究。所以说,他们是提高志书质量不可缺少的评审修改的精英团队。他们在对志书进行全面评审的基础上要把侧重点放在志书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特色性的把握上。

首先是把握好完整性。县内专家们对全县性历史和现状的情况了解较为详细,他们评审的首当其冲的侧重是确保志书的完整性。要将评审重点放在查漏补缺上,前后志的比对上,使漏缺的内容及时补上,使志书更加完整。

其次是把握好真实性。资料的真实性是志书真实性的先决条件,志书的真实性是志书的生命,也只有有生命的志书,才是有质量的志书。县内专家对域内的历史和现状了解深刻,对于编修进志书的资料是否真假更有发言权。他们要认真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对于一旦发现不真实的内容或有异议的内容,要重新予以核实查阅考证,确保志书资料的真实无误。

再次是把握好特色性。要编修一部有质量的志书,必须有本区域的特色内容。因特色内容有的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有的是经过漫长时间发展壮大起来的。县内专家们对本县特色内容较为了解,就要认真评审特色内容是否都编修上了,特色内容是否编修完整了,编修的方法是否得当,特色内容是否得到了彰显,一旦发现特色内容编修有问题的,就必须予以修正,确保特色内容更有亮点,志书质量更有提高。

总而言之,通过以上各级领导、省市专家和县内专家各有侧重的初审、复审和终审,确保志书的质量,并且要将对志书终审的定论都要予以确定,凡是经过终审确定了的内容不得任意变动和更改了,确保志书的严肃性,从而将志书终审样本送往印刷厂印刷出版。

 


十六、校对的三大校法

编修的志书样本通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之后, 志书的样稿编修好后,就要送往印刷厂印刷出版。在印刷出版上,一定要符合国家关于出版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印刷出版。但最为根本、最为关键的是做好校对工作。为确保志书的质量,严防差错的存在,在印刷出版中,一定要做好专业人员的校对,编辑人员的校对和校对修正的登记等三大校法。

校法之一  专业人员的校对

志书终审之后新的样本印刷好之后,就要反复认真地进行校对。为了搞好校对,就必须聘请专业校对人员校对。  

首先是专业人员校对的原因。因专业校对人员是长期从事专业校对工作的,富有校对经验,具有较好的校对方法,并能了解和掌握校对规律。所以说专业人员的校对是必不可缺的。

其次是专业专业人员校对的方法。志书终审之后新的样本出来之后,专业校对人员会对照原稿一字不差地进行校对的,不会脱离原稿而凭空想象进行校对。否则,就会出现新的不必要的错误,因原文是进行多次反复修改过了的,一般情况是不会有多大错误,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对照原稿校对还可以排除在印刷排版过程中出现的差错。

再次是专业人员校对的作用。通过专业人员的校对,可以将那些有知识性错误和常规性错误校对出来。也可以说通过专业人员的校对勘误错别字和繁体简化字,并将成语、词组、同音字、谐音词、标点符号等知识性和常规性错误校对出来。尽管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细致末节的问题,对志书的大格局不受影响,但它毕竟是错误之处的存在,也要影响志书质量,必须引起重视,予以消除。与此同时,也能校对出其他差错,使其得以修正。

校法之二   编辑人员的校对

志书终审之后新的样本印刷好之后,在专业人员校对的同时,编辑部人员也要认真进行校对。

首先编辑人员校对的原因。志书样本印刷好之后,虽则通过专业校对人员的校对,校对出了常规性、知识性以及其他差错,但不能排除差错已消灭完了。万一还有其他差错存在,就会影响志书质量,也会出现功亏一篑。为此,为了善始善终地确保质量地做好修志工作。县志编辑部的编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好志书的校对工作。

其次是编辑校对的方法。编辑的校对方法,既可采用集中统一校对,也可实行分散单独校对。所谓集中统一校对,指的是将编辑人员都集中起来,并聘请县内专家学者即特约编辑一起参与校对,采取边读边议的方法逐篇进行读读、听听、议议有没有什么差错的存在。也就是说,每次集中起来读议它一至二篇,要不厌其烦地把志书全部读议完毕。所谓分散单独校对,指的是编辑部的编辑们及聘请的特约编辑,人手一部,各人自行校对。总而言之,为了严格防范志书的差错,确保志书的质量,就必须讲方法、化时间、下功夫、化精力地去进行校对。

再次是编辑人员校对的作用。通过编辑人员校对,不但将那些勘误错别字、繁体简化字,以及成语、词组、同音词、谐音词、标点符号等常规性、知识性等差错更好地校对。而且能将有些地名、人名的差错予以校对。还可以将其他的差错予以校对。

校法之三  校对修正的登记

志书通过专业人员和编辑人员的校对,终审之后新的志书样本差错也校对出来了,再由主编亲自带着编辑人员到印刷厂统一将校对出来的差错进行修正。如有重大差错发现的,还要向志编委汇报,经过领导同意方可修正。这就更加保证志书的质量。为了使校对内容有据可查,就必须实行校对修正的登记。

首先是校对修正登记的原因。志书的样本是经过省市县各级领导和专家们的初审、复审和终审而确定的,志书样本确定之后是不能任意修改的,更不能任意变更的。为了确保志书审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凡是校对修正的内容都必须登记造册是必然的。

其次是校对修正登记的方法。校对修正登记也要注重方法。一是归类法。要将校对出来的差错分门别类地予以归类,哪些属于常规性错误,哪些属于知识性错误,哪些属于原则性错误,哪些属于真实性错误,哪些属于特殊性错误。以上这些差错内容有的要登记,没有的不予登记。二是篇码法。要将校对修正的差错记明篇幅页码,也就是说差错出现在哪一篇哪一页。三是责任法。要将校对修正的差错注明校对人,就是说每一差错是谁发现的都要予以注明,谁发现的谁负责。

再次是校对修正登记的作用。校对修正实行登记的作用是极其重大的,它既可以维护志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又可以防止任意改动志书,还可以为今后备查提供真实原始的资料依据。

 

作者:三门县县志编辑部编辑胡金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