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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志 浅 谈

发布日期:2014-07-22 15: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史志网

      一、什么叫地方志

     地方志,古代又称地志、地记等。方者,方域,地方;志者,记也,述也。地方志是以一定地域(主要是行政区划)为范围,按一定体例综合记载一定时期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和历史的资料性著述。新方志是全面、系统、科学地反映一个地方自然、社会各方面的现状与历史,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综合性地方科学文献(综合性地情资料书)。

      二、志书类型

      1.以记述地域范围分:总志(一统志)、省志、府志、地志、厅志、县志、乡镇志(乡、镇、场、里)、都邑志、边关志、土司司所志、盐井志。

      2.以记述时限分:通代志(又称通纪志)、断代志。

      3.以记述内容范围分:综合志、专志(专业志、专门志)、杂志(多为私人撰述)。

      4.  以详略和篇幅分:简志(又称略志)、繁志。

      5.以编纂方式分:纂辑体(选择资料摘录汇辑成书)、著述体(消化资料用编者语言记述)。

      6.以编纂体例分:记传体(仿正史所为)、门目体(或有目无纲,或门下设目)、三宝体(按孟子“诸侯之宝三:土地、人民、政事”分为三类,或再加“文献”为四类)、编年体(无篇目结构,各类资料均按年代顺序记述)、记事本末体(仿《资治通鉴》以事为纲,“每事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详叙其始终”)、类书体(按类编排资料,并注明出处)。

      三、史志关系

      志与史,可谓同源异流,殊途同归,既有共性,更各有特点。史、志有密切联系。上古史、志不分,即所谓“古者记事之史谓之志”(郑樵《通志序》)。梁启超也认为“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如孟子所称晋《乘》、楚《寿杌》、鲁《春秋》,庄子所称‘百二十国宝书’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方志发展过程中在内容、体例方面吸收了史书的不少特点,有着基本相同的治学要求和编写原则,均有资政、借鉴的作用。从内容和体例看,可谓史中有志,志中有史。志又为史提供资料,“有良方志,然后有良史”(粱启超《龙游县志序》)。

      但史、志有别,不能以史代志。其区别在于:(1)对象和任务不同:历史记述研究的主要是社会现象,目的是为提示历史发展规律;方志则自然、社会并重,主要反映本地自然、社会的基本情况,提供有关系统资料。(2)内容不同:史重宏观,举大弃小,志的内容更广泛详备,宏微俱备;史重分析论述,志重资料说明;史重过去,志重现状,所谓“隔代修史,当代修志”。(3)体例不同:史纵志横,即史以时间为经,纵向论述一个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志则横分门类记述各方面情况。史、志均有纵横,但史以纵为主,志以横为主。史重史观,史论结合,褒贬分明;志重史实,重资料,寓褒贬于记述之中。史难在分期,志难在分类。(4)资料重点不同:史着重反映过去,故主要靠文献资料,志所记现状为主,主要通过社会调查获取资料(当前由于加强了档案管理,此种情况已有改变)。

      四、中国方志发展概况

      连绵不断地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秀文化传统,其起源可以上溯到2500年前春秋战国时期的列国史、地理书和地图。秦汉魏晋时期,随着郡县制的逐步完善,地方官员每年要向中央汇报管辖区域内的户口、垦田、钱谷、风俗、治安等情况,称为“上计”。在此基础上,出现了地方志的早期形态——地记和图经。隋唐五代时期,随着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由地方上报风俗、物产、地图的制度进一步受到中央政权的重视,地方志的编撰也逐渐由地记为主变为图经为主,私修为主变为官修为主,不定期为主变为定期为主。两宋时期沿袭并发展了隋唐制度,朝廷不仅多次颁布要求各地按时编送图经的诏书、谕旨,而且设置了主管州郡编纂地方志事务的九域图志局,开创了国家设立专门机构修志的先河;地方志编撰也逐渐由地理为主向横陈百科过渡,由图经为主向偏重文字过渡,地方志著述体例基本稳定下来。元明清三朝进入修志的鼎盛时期,不仅规模大,而且志书体例、种类更加完备;不仅频繁颁布修志诏谕,而且开始制定统一的修志凡例;不仅编修省府州县志,而且编修全国一统志和边关、山水、厅卫等专志。中华民国初年,北洋政府的内务府即会同教育部通知各地纂修志书,一些省份为此设立了通志局或通志馆。1929年、1944年、1946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先后颁布《修志事例概要》、《地方志书纂修办法》、《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章程》等文件,将地方志书明确分为省志、市志、县志三种,并对志书中的地图、照片、表格、大事记的内容和形式,以及方志编纂机构的组织和任务作出了具体规定。据不完全统计,从秦汉至中华民国,历代旧志共有八千多种、十余万卷,约占现存全部古籍的十分之一。这是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中弥足珍贵的部分,也是人类文明中独具特色的成果。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博士曾说过,希腊的古代文化乃至近代英国,都没有留下与中国地方志相似的文献,要了解中国文化,必须了解中国的地方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修地方志工作受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使这一古老而优秀的文化传统得以继承和极大发扬。早在新中国初期,国务院就将编修地方志列入了《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方案(草案)》,并成立了指导方志编修的中国地方志小组。随后,全国20多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530多个县开展了新编地方志工作,其中250多个县写出了初稿。上世纪80年代初,地方志事业同我国其他文化事业一道,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鼓舞下开始走向复兴。1981年,在首届地方史志学术研讨会上成立了中国地方史志协会,提出了修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方针任务,发出了就重建全国地方志工作领导机构一事给党中央、国务院的建议信。1982年,编修地方志被列入国家五年计划。1983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恢复组建。随后,全国省市县三级普遍设立了地方志工作机构,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均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地方志工作机构的编制和经费均由政府拨给。大规模、正规化的新编地方志时代,由此到来。为了推动修志工作,国务院办公厅于1985年和1996年两次发文,对各地政府提出要求。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有关地方志的全国性行政法规——《地方志工作条例》,用法规形式,对地方志工作的内涵与外延,各级政府对修志工作的职责,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任务,修志的原则与间隔年限,志书的审查验收标准与办法,志书的备案与文稿管理,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的冠名权、著作权、署名权的处置等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地方志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修志的新阶段。

      自新编地方志工作的30年来,全国共出版首轮修志中的三级地方志书6000余部,行业志、部门志、专业志约2万部,山水名胜古迹志约400部,地情书约7000部;由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编纂的地方综合年鉴已有1500余种,累计出版不下数万册。自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开始的志稿上限大体为上世纪70年代初80年代末的全国第二轮修志,目前也已出版地方三级志书700余部。30年来,各地修志部门还编印、出版了大量地情书籍、地情资料,在服务地方政府决策、开发旅游项目、拯救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密切海峡两岸和海内外华人的联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技术的普及和地方经济实力的增长,各地纷纷建设方志网站和方志馆。目前除中国地方志网站和《中国地方志》期刊网外,全国地方志工作机构已建成了400多家地情网站和相当数量的地情数据库,为广大读者查阅志书提供了极大便利。30年来,在旧志整理和理论研究方面也是硕果累累。截至2009年底,约有2000部旧志被整理影印出版,数万篇有关方志理论的论文被报刊发表,数百本有关方志学的专著、教材、论文集、资料书被出版发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全国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中工作的专职人员有2万余人,分散在各部门承担修志任务的兼职人员多达1O万余人。这一切充分说明,新中国修志事业的规模之大、制度之全、范围之广、手段之新、成果之多,已经远远超过历史上的任何时期。

      1.发展时期:

      方志创始时期(秦汉三国)——多元时期(两晋南北朝)——图经时期(隋唐五代)——定型时期(宋朝)——拓展时期(元朝)——循进时期(明朝)——兴盛时期(清朝)——嬗变时期(民国)——大繁荣大发展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

      2.发展阶段:

      地记——图经——成型——方志

      3.国内现存1949年以前方域志情况

      据《中国地方志联合目录》统计,现存1949年以前的历代方域志8264种(未包括总志)。现按志书纂修朝代、所属省区分列如下:

        1.按方志纂修朝代划分

       宋前  3种

       宋代  28种

       元代  9种

       明代  942种

       清代  4889种

       民国  1187种

       清代、民国年间其他志料等1206种

       2.按方志所属省市划分

       北京市  55种

       上海市  139种

       天津市  26种

       重庆市  49种

       河北省  567种

       山西省  431种

       内蒙古自治区  48种

       辽宁省  130种

       吉林省  93种

       黑龙江省  65种

       陕西省  401种

       甘肃省  198种

       宁夏回族自治区  32种

       青海省  39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81种

       山东省  541种

       江苏省  540种

       浙江省  590种

       安徽省  379种

       江西省  477种

       福建省  315种

       台湾省  49种

       河南省  528种

       湖北省  332种

       湖南省  401种

       广东省  395种

       海南省  50种

       广西壮族自治区  221种

       四川省  622种

       贵州省  139种

       云南省  282种

       西藏自治区  44种

        3.按方志级别划分

     (省)通志   122种

      府志、直隶州志、直隶厅志  875种

      县志、散州志、散厅志  5728种

      乡镇志  326种

      其他  1213种

      以上统计仅限于狭义方志,未包括历代总志、专志。

      五、台州方志发展概况

      台州之名起于唐高祖武德五年(622),但作为一个单独的行政区划,却可上溯至汉昭帝始元二年(前85),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其管辖范围和建置分合屡有变动,至唐代以后才相对稳定。

      台州方志起源甚早,而且种目繁多。仅府县志即有七十部左右,如果加上村镇志、山水志、寺祠志等,总数就在一百五十部以上。

      台州方志的发展,大体上经过四个阶段——雏形期(汉至南北朝)、发展期(隋唐至两宋)、衍变期(元、明)和定型期(清以后)。

      1.雏形期:

      雏形期事实上还没有真正的方志。但统治者为了行政的需要,却已编纂了分限于各个部份的类似著作。大约有三种类型:一是地记,或称图经、形书。这是一种簿吏之书。因为土地山川是统治之本,所以这类著作由来更早。二是风土,包括物产等,这是为了贡赋之需。三是人物,汉以来有许多所谓先贤传、耆旧传等,它反映了一地的人文。这种人物传最初是九品中正制下的产物。上述三个内容实际上也就是以后方志的三个来源。

      台州在这一时期的著作,现在可考的有两部。一是三国•吴•沈莹的《临海水土异物志》。此书约作于公元264至280年之间,早佚。另一部是《临海记》,已佚。

       2.发展期

       隋唐帝国的出现,给古代中国开创了一个新局面。中央对地方的管理也相对加强了。为了统治的需要,全国性的地志汇纂工作相继产生。如隋代有《区宇图志》一百二十九卷。《诸州图经集》一百卷,《诸郡土俗物产》一百五十一卷,《州郡县簿》七卷;唐代有《区宇图》一百二十八卷,《诸郡土俗物产记》十九卷,《元和郡县志》四十卷等。这此志书大体上都有地方所上的图牒依据。但除《元和郡县志》外,基本上都失传了。唐代见于史志的还有《润州图经》等。图经这个名称起于汉,到了宋代更大行一时。属于台州可考的就有《台州图经》、《重修台州图经》(李洧孙纂)、《临海图经》、《(祥符)天台图经》、《(嘉泰)天台图经》(宋之瑞撰)等六种,均已失传。

      现存台州最早的方志是宋代的《嘉定赤城志》。宋代台州方志可考的(不包括宁海,下同),一共有十部,现在传下来的只有《嘉定赤城志》一部。此外,《赤城续志》、《赤城三志》等,还有吴子良、王象祖二序可考。《续志》、《三志》均为继《赤城志》而作。《赤城志》是全国现存二十余种宋代方志之一。作者陈耆卿(1180-1236)字寿老,号筼窗,临海人。

       3.衍变期

      元代台州方志其名可考的为五种,都属台州总志,其书均佚。

      明代台州方志共有二十二部,而失佚的有十七部之多,现存的仅谢铎修的《赤城新志》、余宽等的《(嘉靖)临海县志》、牟汝忠等的《(万历)黄岩县志》、顾震宇等的《(万历)仙居县志》、叶良佩的《(嘉靖)太平县志》,计五部。虽然失比存多,但它们都处在一定的发展过程中,彼此的因袭、取舍、得失关系还能借存者知其大概。

      明代台州府志原有六部,存者仅《赤城新志》一种。

      明代台州各县县志也已广泛出现,计存目十六部,现存四部。

      明代修志有两次高潮,一次是永乐年间(1403-1424),一次是万历年间(1573-1620)。永乐开始修《明一统志》,那次的修志高潮是为纂修《一统志》铺路的,有朝廷的统一部署。万历年间台州出现的修志高潮,其背景可能与当时台州的人文发达有关。

      4.定型期

      清代在台州也有两次修志的高潮。一次是康熙时(1662-1722),有全国统一的部署,非但修了府县志,还修了省志,功令(旧时指法令)很严,且有统一的格局(以陕西、河南二志为式)。另一次是光绪(1875-1908)时,因续修会典,又有全国修志之举。这次修志的时代背景与康熙时不同,康熙是开辟了一个“治世”,光绪时已是“末世”了。不过随着文化的累积,光绪时修志的人才多了,志的质量也提高了。

      清代台州的府志共四部,均有传本。最先是康熙二十二年(1683)鲍复泰修的《台州府志》十八卷。康熙六十年(1721),张联元任台州知府时,又进行修志,六十一年(1722)付梓(即康熙《台州府志》)。王舟瑶编光绪《台州府志》。喻长霖编民国《台州府志》(虽修于民国,仍属清志范围)。

      清代,台州各县修的县志有二十多部。

      其中临海7部(仅存2部):《康熙•临海县志》(存)、《乾隆•临海县志稿》、《乾隆•临海志略》、《嘉庆•临海续志稿》、《咸丰•临海县续》(存)、《同治•临海志稿》、《光绪•临海县志》。

      黄岩县志仅存4部:《康熙壬戌•黄岩县志》、《康熙已卯•黄岩县志》、《乾隆•黄岩县志》、《咸丰•黄岩志稿》。

      天台2部(均存):《康熙•天台县志》、褚传诰《天台县志稿》。

      仙居3部(均存):《同治志》未刊,稿存北京图书馆;《康熙志》;《光绪•仙居县志》。

      太平4部(仅存3部):《康熙•太平县志》、《嘉庆•太平县志》、《光绪•太平县志》。

      玉环2部:《雍正•玉环厅志》、《光绪•玉环厅志》。

      民国,有何奏簧的《(民国)临海县志》和陈懋森的《临海县志稿》两部临海志。另外还有项士元(1887-1959)的《临海要览》和《仙居要览》。这两书约繁就简,类似乡土教材性质的书。有两部椒江志:一部是金商及其子金章的《海门志》(似原称《海门卫志》);另一部是项士元的《海门镇志》,撰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椒江建市是在1981年,所以这二志还是属于村镇志范围。有四种村镇志,即江左的《松门故实》、沈文露的《新河志》、尤莹的《桃城纪略》和杨晨的《路桥志略》。除杨志外,其它三志俱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根据全国统一部署,第一轮修志工作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至2000年,台州全市已圆满完成第一轮修志工作。2001年开始第二轮修志工作。二轮修志以来,台州市级编纂出版了《台州会要》、《台州图志》、《东瓯国研究》、《台州市志》、《台州历史大事记》等书籍。其中《台州市志》于2002年5月立项启动编纂工作,历经七载,七易其稿,2010年正式出版,上下册,共250万字。《台州历史大事记》于2012年12月出版,全书共43.5万字,记事内容起自东周敬王四十四年(公元前476处),止于公元2010年,凡2486年。《天台县志》、《仙居县志》、《黄岩志》已出版发行;《椒江区志》、《路桥区志》、《临海市志》、《温岭市志》、《玉环县志》、《三门县志》编写工作有序推进。

 

     

参考书目:

①《中国方志通讯》2011年第38期,朱佳木在方志文献国际学术研讨会上的致辞。

②刘纬毅、诸葛计、高生记、董剑云著《中国方志史》,山西出版集团•三晋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③丁《台州方志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