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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历届四中全会关键词

发布日期:2014-12-31 00:00 访问次数:

 

 

十一届四中全会
加快农业发展
时间:1979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讨论通过叶剑英代表党中央、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庆祝建国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89人,候补中央委员118人;中央机关和地方党委的负责人16人列席会议。
粉碎“四人帮”3年后,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本次全会讨论通过了叶剑英的讲话,认为讲话指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努力方向,提出了今后的奋斗目标,强调在进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同时,还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
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20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的经验表明,要加快恢复和发展农业,必须牢牢记取以下的主要经验教训:一定要长期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一定要集中力量抓好农业技术改造,发展农业生产力;一定要持续地、稳定地执行现阶段的各项政策;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等等。
这次会议通过的《讲话》和《决定》,对于统一全国人民的思想、加快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届四中全会
新老成员交替
时间:1985年9月16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草案)》,决定将这个文件提请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审议。讨论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
出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88人,候补中央委员129人;列席会议的有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30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1人,不是上述3个委员会成员的中央党政军机关和省、直辖市、自治区党委的主要负责同志40人。
全会收到了一批老同志分别请求不再担任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信。全会高度评价了这些老同志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积极促进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表率行动,同意他们不再担任3个委员会成员的请求,并向党的全国代表会议报告。
全会给叶剑英同志、黄克诚同志(他们由于健康原因请求不再担任中央领导职务)写了致敬信,表达全党同志对他们的崇高敬意和亲切问候。
全会确定了关于进一步实现中央领导机构成员新老交替的原则,决定局部调整3个委员会成员,对保证党的政策的连续性具有重大意义。
十三届四中全会
部分领导调整
时间:1989年6月23日至24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全会审议并通过了李鹏代表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关于赵紫阳同志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动乱中所犯错误的报告》。
会议认为,赵紫阳在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犯了支持动乱和分裂党的错误,对动乱的形成和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错误的性质和造成的后果是极为严重的。他在担任党和国家重要领导职务期间,虽然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工作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但是在指导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也有明显失误。特别是他主持中央工作以来,消极对待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方针,严重忽视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鉴于赵紫阳的上述严重错误,全会决定,撤销他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委员和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的职务。全会对中央领导机构部分成员进行了调整。
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十四届四中全会
加强党的建设
时间:1994年9月25日至28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全会集中讨论了党的建设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
该《决定》分四个部分:一、党的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二、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三、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四、培养和选拔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全会认为,《决定》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会认为,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各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胜利,这同党在思想、理论、政治、组织和作风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绩是分不开的。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新时期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在当代世界风云变幻的条件下,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变革中,我们党肩负着历史的重任。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在自身建设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努力把党建设成为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能够经受住各种风险、始终走在时代前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这是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创的、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正在领导全党继续进行的伟大的工程。
十五届四中全会
国有企业改革
时间:1999年9月19日至22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
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89人、中央候补委员147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共12部分。会议认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完成十五大确定的我国跨世纪发展的宏伟任务,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促进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机制转换、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必须加以解决。这次全会集中研究国有企业的问题是适时和必要的。
全会确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全会强调,完成这一历史任务,首先要尽最大努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三年目标。要从不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平衡发展的客观进程,着力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老工业基地,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为国有企业跨世纪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十六届四中全会
执政能力建设
时间:2004年9月16日至19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首次把“执政能力建设”作为中央全会的中心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各项部署。曾庆红就《决定(讨论稿)》作了说明。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决定》。全会高度评价江泽民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的杰出贡献。
十七届四中全会
再提加强党建
时间:2009年9月15日至18日
地点:北京
重大议题: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推进党内民主,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
出席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4人,候补中央委员163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七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和从事党建工作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研究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进一步研究和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会指出,中国共产党成立88年、执政60年、领导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相继实现了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到民族独立、人民当家作主新社会的历史性转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历史性转变,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实践证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全会提出,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有效地预防腐败。要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
十八届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
时间: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
地点:北京
全会前瞻:根据中央政治局决定,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
行进在现代化征程中的中国,到了关键一跃的历史节点:距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2020年,还有6年;距离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2049年,还有35年。这是决定民族命运的历史跨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国共产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才能完成这一艰难但必须完成的历史使命。
分析指出,四中全会“法治中国”的主线呼之欲出,依法治国将推出升级版。中国的政治生态不仅将吹来新的空气,面临下行压力与转型难题的中国经济也将迎来新的红利。